顺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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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昌县顺昌县 仁寿镇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06-2020 年)年)调整完善方案调整完善方案仁寿镇人民政府仁寿镇人民政府二二一七年十二月一七年十二月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 -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指指导导思想和思想和调调整原整原则则.- 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 -第二节 调整原则.- 1 -第二章第二章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现状状.- 3 -第三章第三章 调调整主要内容整主要内容.- 4 -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调整.- 4 -第二节 基本农田任务调整.- 4 -第三节 建设用地任务调整.- 5 -第
2、四节 其他规划指标调整.- 6 -第四章第四章 永久基本永久基本农农田划定与保田划定与保护护.- 7 -第五章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土地利用布局优优化化调调整整.- 10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10 -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0 -第六章第六章 土地用途和建土地用途和建设设用地空用地空间间管制分区管制分区.- 13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13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6 -第七章第七章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19 -附表附表.- 21 -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 -第一章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指导
3、思想和调整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顺昌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适应土地管理新形势,转变规划理念;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县域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林地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达到县级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调
4、整原则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二)(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 -“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
5、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上级和下级规划的衔接,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五)专家领衔、多方参与(五)专家领衔、多方参与充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广泛吸收相关专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6、和建议,并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调整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第二章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顺昌县仁寿镇土地总面积为 170.7281 平方公里(17072.81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 -16751.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8.12%;建设用地面积为 207.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2%;其他土地面积为 113.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7%。(一)农用地(一)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1425.61 公顷,占土地
7、总面积的 8.35%;林地面积 13332.9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8.09%;园地面积 1551.9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09%;其他农用地面积 440.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58%。(二)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165.8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7%;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8.4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7%;农村居民点用地 137.3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80%;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40.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1.4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1%。(三)其他土地(三)其他土地
8、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 95.2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6%;草地面积 17.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0%;自然保留地面积 0.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1%。顺昌县仁寿镇 2014 年土地现状数据详见附表 1。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 -第三章第三章 调整主要内容调整主要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调整耕地保有量调整(一)耕地总量保护(一)耕地总量保护严格保护耕地,全面落实县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规划期末全镇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调整为1425.14公顷。(二)耕地占补平衡(二)耕地占补平衡为加强耕地保护,按照“占多少
9、,补多少”、 “占水补水”、 “占优补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耕地“先补后占”制度。严格保护耕地,按照少占耕地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城镇建设向劣质农用地、存量建设用地转移,加强对城镇周边集中连片优质耕地的保护。2006-2020年仁寿镇补充耕地不低于86.71公顷,其中2015-2020 年,仁寿镇补充耕地不低于10.33公顷;补充的耕地主要来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三)耕地质量提升(三)耕地质量提升规划期内大力推行耕地表土剥离、有机肥推广、新增耕地地力培肥等项目实施,努力实现耕地整体质量不下降,并将新增耕地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积极开展田、水、路、林、村
10、综合整治,维护农业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网络体系,实施动态监测。第二节第二节 基本农田任务调整基本农田任务调整围绕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按照发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 -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调整划定后的 2020 年的基本农田任务不低于 1359.74公顷。第三节第三节 建设用地任务调整建设用地任务调整(一)建设用地总量调整(一)建设用地总量调整2014年,仁寿镇建设用地面积为207.73公顷;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207.68公顷,
1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162.64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56.99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45.04公顷。根据“十三五”期间全镇用地需求、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实际,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重点保障全镇生态新型城镇、工业发展、交通水利等各类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增量调整(二)建设用地增量调整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原则,根据上级下达指标,规划调整后 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2.96公顷以内,其中 2015-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0.05 公顷以内。(三)人均城镇工矿效率优化(三)人均城镇工矿效率优化按照以
12、人定地、地随人走的原则,结合全镇人口城镇化率增长速度和新增用地标准,统筹城乡发展,合理确定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优化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至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9 平方米/人以内。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 -第四节第四节 其他规划指标调整其他规划指标调整(一)园地指标调整(一)园地指标调整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2014 年,全镇园地面积为 1551.97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园地总规模调整为1498.49 公顷。(二)林地指标调整(
13、二)林地指标调整按照顺昌县打造国家级生态县、绿色发展示范县、省级森林城市的发展要求,规划期间林地总规模调整为 13352.41 公顷;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和丰产高效毛竹林,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调整(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调整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科学规划、适度推进的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大规模占用农用地、耕地。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分别调整为 68.77 公顷和 45.73 公顷;其中 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
14、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分别调整为 36.72 公顷和 16.61 公顷。顺昌县仁寿镇调整前后各主要规划调控指标详见附表 2。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 -第四章第四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一)科学调整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科学调整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协调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各类建设用地布局。在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
15、进,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包括零星分散、规模较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十三五”期间急需落地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等。顺昌县仁寿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表详见表4-1。表 4-1 顺顺昌昌县县仁寿仁寿镇镇永久基本永久基本农农田划定表田划定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域耕地名称代码合计小计水田水浇地旱地可调整 地类小 计备注仁寿仁寿镇镇3507210011359.74 1230.75 1211.16 0.00 19.59 128.99
16、桂溪村350721001001405.73 405.73 398.49 0.00 7.24 17.38 塘后村35072100100263.87 63.87 62.66 0.00 1.21 3.66 余塘村350721001003115.13 115.13 112.61 0.00 2.52 4.24 富石村35072100100493.99 93.99 92.37 0.00 1.62 15.67 上白村35072100100561.45 61.45 59.52 0.00 1.93 6.42 桥下村35072100100692.38 92.38 91.55 0.00 0.83 24.12 仁寿村
17、350721001007243.85 243.85 241.28 0.00 2.57 46.48 江墩村35072100100898.63 98.63 97.95 0.00 0.69 2.74 综合林场35072100100955.73 55.73 54.74 0.00 0.98 8.28 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8 -(二)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二)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
18、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不得随意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的,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当、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三)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三)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禁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
19、农田的行为严厉查处。(四)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四)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9 -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0 -第五章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第一节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规划期间,仁寿镇耕地保有量调整为 1425.14 公顷,形成以基本农田为主体的耕地布局。落实和保护 1359.74 公顷基本农田任务,形成以环绕城镇工矿、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连片高产稳产耕地、交通沿线耕地为主体,主要分布于平原、台地和河谷盆地的基本农田格局。重点调整现状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的情况,减少耕地保护和未来建设发展的冲突,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真正得以落实,同时为建设发展留有空间。对不符合划定要求图斑、各行政村涉及的建设、交通、
21、水利、环保、旅游等发展重点地区的基本农田进行划出,同时将实施完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等优质的耕地补划入基本农田。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调整(一)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一)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规划期间,重点保障城镇发展用地,同时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土地,提高用地效率。按照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镇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城镇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抓好工矿用地建设,鼓励引导工业产业集中化,加快城镇内部和工矿区的低效用地的改造。调整优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规划调整后,至 2020 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将达到
22、 56.99公顷,比 2014 年的 28.48 公顷增加了 28.51 公顷,有利保障了规划调顺昌县仁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1 -整期间城镇发展用地和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开展闲置宅基地调查工作,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力度。农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区域内进行,要充分利用农村居民点用地内空闲地、旧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提高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集约节约水平。新农村建设以改造整理为主,保留现状质量较好、较完整的院落,对现状院落之间空地进行整理利用,增加新建院落。引导和规范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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