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审查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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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材料审查注意事项申报材料审查注意事项在审查申报材料时,首先要确定申报的成果是否符合参评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予以退回。如:非社科类的研究成果、以著作名义申报的论文集、系列论文、教材、申报的成果超过 2 项(尤其注意第二作者)、参评成果的出版、结项时间不在本届要求范围内的成果等。对于符合参评条件的成果,审查时要注意:1.为了保证申报成果文字材料同申报系统中成果电子材料的一致性,所有申报成果的申报表,均应是在申报系统提交申报后,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打印的申报表,评奖办公室不接受从天津社科网上下载的草表及手工填写的申报表。2.为了保证本届评奖申报成果的学术规范,避免学术不端行为,所有申报
2、成果的申报表第一页承诺应有申报人亲笔签字。3.申报表中填写的成果名称、出版时间等基本内容要与成果原件一致。4.成果申报人不是成果第一作者的,应有第一作者的委托书,表示放弃本成果的参与权力,其他作者顺序前提。第一作者为个人的,应有本人签字,第一作者为单位的,要加盖单位公章。5.研究报告和不宜公开发表的内部研究成果应有立项和结项书,且要有与研究报告核心内容相关的,标注本课题立项号,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两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申报材料。6.申报不宜公开发表的内部研究成果时,只填写纸质申报表(不再网上申报),科研管理部门单独审查,其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评奖办公室,集中单独评审。7.合作成果中的合作者,应与成果原件中署名顺序一致,研究报告(含内部研究成果)应与立项书、结项书中项目承担人的顺序一致。原件中没有署名的不允许申报。8.译文、译著是否有 2000 字左右的中文说明。9.个人(没有正式发表的)为作品撰写的推介材料不得作为成果的佐证材料。10. 2009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公开出版的申报成果,要有申报人申请,说明理由,加盖单位公章,且有 2012 年 9月以后的评价、社会反响和佐证材料,并单独标示。11.审查无误后,在申报表上签署单位意见,加盖承办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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