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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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711030100803行政许可 校车使用审查服务指南岚山区教育局发布 2016-02-1- -2校车使用审查服务指南目 录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二)实施机构4(三)申请主体4(四)受理地点4(五)办理依据4(六)办理条件5(七)申请材料5(八)办理时限6(九)收费标准7(十)咨询服务7二、办理流程(一)申请71.提交方式72.获取收件编号83.获取收件凭证8(二)受理81.材料补正. 8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决定8- -3(三)办理进程查询8(四)获取审批决定书8(五)流程图8三、法律救济(一)投诉8(二)行政复议9四、表单填写(一)申请书示范文本10(二)告知承诺
2、书文本10五、有关说明附件111附件212附件322附件424- -4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校车使用审查编 码:3711030100803(二)实施机构:岚山区教育局、岚山交警大队、岚山区交通运输局(三)申请主体:校车服务公司(四)受理地点: :岚山区校车办(五)办理依据1.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1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第四章校车使用许可,第二十三条 校车使用按照条例实行许可制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
3、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2.日照市岚山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校车准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并安装监控设备、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等设- -5备;(二)校车服务公司必须从事校车专营的经营业务,不得从事其他兼营活动;必须以划定的区域为经营范围,不得跨区域接送学生;(三)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限额不得低于50 万元/座。教育(区校车办
4、)部门根据山东省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相关统计数据,在一定年限内适时调整承运人责任险限额;(四)其他条件参照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执行。(六)办理条件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与学校签订校车服务协议。(七)申请材料校车服务公司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岚山区教育局(校车办)提交下列材料:1.校车使用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
5、人身份证明;3.机动车登记证书;- -64.机动车行驶证;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6.签注准许驾驶校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人身份证明;7.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等内容;8.校车安全管理制度;9.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10.校车服务协议。(八)办理时限受理时限:即时受理办理时限:教育(区校车办)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分别送交警、交通部门征求意见,交警、交通部门应在3 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区校车办)部门应当会同交警、交通部门对校车行驶线路进行实地勘察,实地勘察结果由交警、交通部门分别写入回复意见中,并由教育(区校车办)部门统一写入审查意见
6、;教育(区校车办)部门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决定;教育(区校车办)部门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书面通知交警部门(附送批准决定副本),交警部门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7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咨询服务岚山区校车办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咨询地址:岚山
7、区校车办。电话咨询号码:0633-2612453二、办理流程(一)申请。包括:提交方式、获取收件编号和凭证等。1.提交方式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岚山区校车办,地址:岚山区教育局五楼 506室,联系电话:0633-2612453。2.获获取收件取收件编编号号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在区校车办进行登记。3.获获取收件凭取收件凭证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申请人在现场提交申请时,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 -8领取。
8、(二)受理。1. 材料材料补补正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获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证(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633-2612453(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获取方式:岚山区校车办领取 2.证书类型:校车使用许可审核意见书(五)流程图见附件 1三、法律救济(一)投诉1.投投
9、诉诉受理:受理:岚山区校车办负责对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岚山区教育局监察室:0633- -92611150,负责对区校车办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2.投投诉时诉时限:限:对一般投诉举报要及时办理,并于 3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重要投诉举报在 3 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 15 个工作日,在 3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3.投投诉处诉处理理(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2)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4)对投诉举报电话
10、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4.投投诉诉渠道渠道岚山区教育局监察室电话:0633-2611150电子邮箱:信箱:岚山区教育局监察室 邮编:276807(二)行政复议岚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岚山区委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联系电话:0633-2618700。四、表单填写(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10见附件 2(二)告知、承诺书文本见附件 3、附件 4五、有关说明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附件 1校车使用审查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 -11附件 2-1 办理接送学生车辆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申请 1.申请人申请 2.所需材料: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材
11、料。受理(时间:当场受理(时间:当场 ) 材料合格,受理;材料不合格,告知补正。初审初审 区校车办审查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 见,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文件、资料送达 交警、交通部门审核。上报上报 1.根据区校车办、交警、交通联合审核 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2.区政府批准的,区校车办将校车使用 许可批准决定告知申请人。申报材料 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按规定处理或不 予审批,出具文书; 3.需要特殊程序的,协调进行。- -12序号资料名称数量 备注1校车使用申请表;6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63机动车登记证书;64机动车行驶证;6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66签注准许驾驶校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人身份证
12、明;67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等内容;68校车安全管理制度;69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610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6附件 2-2 岚山区接送学生车辆服务许可审批表- -13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姓名核载人数车辆号牌鲁 L号牌种类驾驶人 1 姓名驾驶证号 1驾驶人 2 姓名驾驶证号 2行驶线路: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服务学校意见:年 月 日 (签章)区校车办审核意见:年 月 日 (签章)岚山区人民政府审批意见:年 月 日(签章)校车许可编号校车许可有效期 年 月至 年 月车主性质填写:学校自备、长期租用、客运企业、个体营运、单位自备、 社会力量购置。附件 2-3
13、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4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2)不疲劳驾车。(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 5 公里。(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 50 公里。2.违规与事故处理(1)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
14、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3.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15(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4.司机接送学生规定(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15、。(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5.司机日常工作规定(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2)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6.司机的职责(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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