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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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平凤发201732 号中共平度市委凤台街道工作委员会 平度市人民政府凤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凤台街道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 办法的通知各村庄,各单位:凤台街道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凤台街道河长制验收办法、 凤台街道河长制会议制度、 凤台街道河长制部门联动制度、 凤台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凤台街道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办制度、 凤台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 凤台街道河长联系部门工作规则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已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 中共平度市委凤台街道工作委员会平度市人民政府凤台街道办事处2017 年 10 月 19 日 中共平度市委凤台街道工作委员会
2、 2017 年 10 月 20 日 3 印 凤台街道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目 录1凤台街道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2凤台街道河长制验收办法3凤台街道河长制会议制度4凤台街道河长制部门联动制度5凤台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6凤台街道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办制度7凤台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8凤台街道河长联系部门工作规则 4 凤台街道河长制工作 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根据凤台街道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街道总河长是全街道河库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库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河长是
3、相应河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库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街道总河长(或街道副总河长)对村级河长、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以及街道河长对相应村级河长的考核。第四条 考核工作采取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五条 考核工作围绕河长制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工作成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落实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激励问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原则。 5 第六条 根据被考核对象不同,考核工作分为对村级河长的考核和对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
4、(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由街道总河长(或街道副总河长)、街道河长进行考核,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二)对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由街道总河长(或街道副总河长)进行考核,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第七条 考核内容(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主要包括:街道总河长、街道副总河长、街道河长部署事项落实情况;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安排事项完成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察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二)对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主要包括:街道总河长、街道副总河长、街道河长部署事项落实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5、;信息报送情况;牵头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安排事项落实情况等。第八条 考核评分(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考核由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年度任务分工和工作重点,将考核分值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由相关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计分方法等, 6 并负责考核评分。(二)对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考核由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考核分值分解,并具体负责日常考核评分。各成员单位根据考核分值和任务分工,制定年度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计分方法等,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统筹确
6、定评分细则并组织对其进行年终考核。第九条 考核结果评定(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评分 90 分(含)以上为优秀、80 分(含)至90 分为良好、60 分(含)至 8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即未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工资挂钩。(二)对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评分 90 分(含)以上为优秀、80 分(含)至 90 分为良好、60 分(含)至 80 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未通过考核),考核不合格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当年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第十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
7、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计分方法等,在此基础上每年视情况修订考核实施细则,经街道总河长会议研究确定后印发执行。第十一条 考核步骤 7 (一)日常考核。被考核对象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整理汇总。考核具体实施主体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二)自查评分。被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的自查和评分,并形成自查报告。根据不同的考核具体实施主体,于每年 12 月 5 日前分别报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三)年终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年底开始,次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其中村级河长的考核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工作任
8、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由街道督查办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四)综合评价。考核结束后,负责考核的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或街道督查办要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其中,对村级河长和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成果报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后将考核结果报街道总河长(或街道副总河长)审定,并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备案。第十二条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一)管护河道范围内发生水事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和上报的;(二)管护河道范围内出现大量垃圾未及时发现和上报的; 8 (三)管护河道范围内出现大面积种植农作物未及
9、时制止和上报的。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统一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予以通报,并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十四条 对在河库管理保护工作中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处于末位的,有关责任人要向街道总河长或街道副总河长作出书面说明,并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下达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落实不力或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街道总河长或街道副总河长进行约谈。第十五条 参与考核的人员应当严守考核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被考核对象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顺利进行。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9 凤台街道河长制验收办法第一条 为做好我街道河长制验收工作,确保 2017 年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根据平度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平办字201712 号)和凤台街道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平凤发201717 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村级河长工作情况进行的验收。第三条 验收主体和验收对象。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是河长制验收的实施主体;村级河长工作情况作为验收对象,应根据验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第四条 验收内容。主要是按照时间节点对村级河长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包括辖区河道管护状况;河长制相关设施保护;河长巡河;河长制宣传工作等。第五条 评分方法1验收进行量化赋分
11、,实行百分制,80 分(含)以上为通过验收(验收赋分标准见附件)。2验收总得分由村级河长各项工作累计得分。3设置鼓励性加分项目。对于设立村级民间(义务)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或义务护河队)的,经认定可酌情加分。第六条 时间安排。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验收。 10 第七条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级河长要及时进行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八条 未通过验收的村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须向街道总河长作出说明。附件:凤台街道河长制验收赋分标准 11 附件: 凤台街道河长制验收赋分标准序序号号验验收收项项目目分
12、分值值( (100 分)分)验验收内容收内容标标 准准应应提供的文件材料提供的文件材料及相关及相关说说明明1、辖区河道保持干净整洁,无成堆垃圾,无水面漂浮垃圾,无乱搭乱建现象(25 分)。每有一处垃圾堆或水面漂浮垃圾的,扣 3 分;每有一处乱搭乱建的,扣 5 分,扣完为止。2、河长制公示牌及其他相关设置保持完整、美观,无损伤,无乱涂乱画(25 分)。公示牌被盗或严重破坏的不得分,每有一处损伤扣 5 分;每有一处乱涂乱画扣 5 分,扣完为止。现场查看。3、村级河长对责任河库的巡查每周不少于 1 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多的河道应加密巡查频次。(25 分)。巡查记录缺少一次扣 5
13、分,扣完为止。以签字确认的巡查记录为依据。1村级河长制开展情况100辖区河道管护状况;河长制相关设施保护;河长巡河;河长制宣传工作等。 4、做好河长制宣传工作,至少采用广播、村民会议、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两种以上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宣传活动每月至少一次(25 分)。未进行河长制宣传的,不得分;采用两种以下方式宣传引导的,扣 5分;宣传活动每少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以相关通知、记录、照片、视频等为依据。 12 凤台街道河长制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凤台街道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工作调度、传递信息、督导落实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一、街道总河长会议(一)召集人和出席人
14、员召集人:街道总河长或街道总河长授权街道副总河长。出席人员:街道总河长、街道副总河长、街道级河长、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街道其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村级河长等。(二)召开频次。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总河长同意,可增加召开次数。(三)会议组织。会议由街道总河长提出,或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请街道总河长确定召开。会议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四)会议内容。研究全街道河库管理保护和河长制重大事项,总结上年度工作和考核情况,审议通过下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实施细则,部署河长制重要工作;研究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经街道总河长同
15、意研究的其他事项等。(五)会议落实。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报街道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后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各街道河长牵头组织落实,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 13 责协调督导,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街道其他有关部门及村级河长负责具体落实。二、街道总河长专题会议(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召集人:街道总河长或街道副总河长。出席人员:街道总河长或街道副总河长、有关街道河长、村级河长、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二)召开频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三)会议组织。会议由街道总河长或副总河长提出,或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请街道总河长或副总
16、河长确定召开。会议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四)会议内容。贯彻落实街道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督促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研究河长制推进过程中需街道层面决策和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实施细则及其他拟提交街道总河长会议审议的事项;经街道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等。(五)会议落实。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报街道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后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街道河长或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和协调督导,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街道其他
17、有关部门及 14 村级河长负责具体落实。三、街道河长会议(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召集人:街道河长。出席人员:街道河长、街道河长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街道河长负责的相应河库有关村级河长、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二)召开频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三)会议组织。会议由街道河长提出,或有街道联系部门提出,按程序报街道河长确定。会议由街道河长联系部门筹备。(四)会议内容。贯彻落实街道总河长会议、街道总河长专题会议工作部署;调度相应河库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定推进措施;部署相应河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组织河库上下游实行联防联控;研究确定相应河库河长制督导检
18、查、工作考核及拟提交街道总河长会议、街道总河长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经街道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等。(五)会议落实。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报街道河长签字同意后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街道河长联系部门落实和督导,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及街道河长相应河库有关村级河长负责落实。 15 凤台街道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一一一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按照凤台街道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部门联动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有关部门在河长制规划统筹、信息共享、工作检查、
19、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联动。第三条 工作原则和要求。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街道其他有关部门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在处理跨部门重要事项时,加强横向联动,按照部门职责权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第四条 工作机制。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全街道河长制部门间联动工作,协助街道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有关部门围绕河长制中心工作,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动任务落实;最终建立权责一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章 规划统筹 16 第五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
20、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协调制定综合规划、实施方案等,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协调和引导各部门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第六条 街道各有关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加强联系联动,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成效。一一一 信息共享第七条 及时互通有关河库水文、气象、水资源、水利工程、断面水质情况、涉河库基础地理信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情况;工业污染源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渔业养殖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其他与河长制工作相关的资料等。第八条 河长制工作相关的涉密信息、有偿服务信息等,街道有关部门应在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框架下,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优化
21、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做到涉密信息仅供河长制工作内部使用,有偿服务信息尽量无偿化。第九条 加强水利、水文、综合行政执法、环保、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渔业、林业、畜牧兽医等多部门软硬件数据的统一联网,打通信息瓶颈,做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实现对河库水域、湿地等的远程监视、监测和监控,提高河库管 17 理现代化水平。第四章 联合检查第十条 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分组开展河长制工作检查。检查原则上每季度 1 次,可结合工作督察同步进行。第十一条 检查结束后,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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