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共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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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南大学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南大学校内LED电子显示屏是学校重要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之一,是全校师生员工了解学校有关信息的重要窗口。为规范使用校内LED电子显示屏,及时、准确地发布各项校内外重要信息,充分、高效地发挥其公共信息化平台作用,确保信息发布安全有序,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的LED电子显示屏包括:学校北门、行政楼、教学楼、学生食堂及各学院(单位)、公寓组团等区域设置的电子显示屏。第二条 信息发布主要内容:1、校内外发生的重要新闻;2、学校(院)人才培养、教学
2、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活动信息;3、涉及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4、学校建设发展的突出成果、学校(院)宣传标语等;5、其它确需发布的信息。第三条 信息发布内容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2、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坚持正面宣传,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3、严禁播出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食堂除外),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有特殊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须经相关部门核准。4、信息内容时效性强、服务面宽、文字简明扼要。第四条 信息发布的审批及程序:1、信
3、息发布的审批部门。校内LED电子显示屏的使用管理工作由校党委宣传部、后勤集团、各学院(单位)统筹管理、分工负责。其中,学校北门、行政楼、教学楼等处电子显示屏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宣传部负责;学生食堂电子显示屏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团委负责;公寓组团电子显示屏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各学院(单位)的电子显示屏自行负责使用管理。各责任部门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LED电子显示屏的使用、维护和管理。2、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各学院(部门、单位)需根据信息发布需要,拟定信息发布内容,填报江南大学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明确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地点等,由学院(单位、部门)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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