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舆论司法监督治理问题.docx
《浅析网络舆论司法监督治理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析网络舆论司法监督治理问题.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浅析网络舆论司法监督治理问题【摘要】网络舆论监督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兴起的一种社会监督方式,逐步成为社会监督司法的主要形式。有着独特优势的网络舆论监督是必要的,但由于网络舆论中存在非理性内容,一旦被聚焦放大必定有损司法权威。因而,立法规制;建立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强司法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培养司法工作者职业素养,对网络舆论的司法监督治理工作尤为重要。【关键词】网络舆论;司法监督;舆情治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互联网普及程度和社交平台用户数量也随之迅速提高、增加。这一背景下,网络舆论能够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迅速构成并发挥宏大的影响力。当网络舆论与司法活动进行互动时,社会监督司法的新形式随即产生。但
2、由于互联网用户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其中夹杂着非理性的声音,一旦被聚焦放大,将有损司法权威。因而,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完善和规范工作不容忽视。一、网络舆论监督概述一网络舆论监督的概念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司法的重要途径,而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媒体及社交平台的兴起,网络舆论成为了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首先对舆论作出定义,“在我们看来,舆论是一种暂时的,或多或少符合逻辑的一连串判定,这些判定是对现实问题作出的回应,是生活在同一时期、同一国家和同一社会里的人们作出的一样判定1这是塔尔德对舆论所下的定义。在互联网时代,由于互联网中网民身份的匿名性、介入的开放性以及表达的互动性与便捷性,人们在作出判定后更倾向
3、于通过互联网表达本人的观点,一样的判定交织聚合,网络舆论由此构成。司法监督通常被理解为,司法是监督的客体,即由各种监督主体对司法活动进行约束和限制。由此能够对司法监督的概念进行界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等一切主体,为保障司法权的正当运行,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行为进行的评议、监察、约束和控制活动。2本文所研究的司法监督仅针对公民通过网络舆论形式所进行的社会监督。综上,网络舆论监督即社会公众借助网络媒体及社交平台等渠道对司法活动所作出的一样或类似判定,期望通过舆论给司法机关造成压力,以催促司法机关改正或调整公众所以为的不适宜的司法行为、司法程序和裁判结果甚至是法律规范
4、。二网络舆论监督出现的背景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8年7月的第四十二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0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8.3%;在各类互联网应用使用率上,网络新闻和社交平台微博的用户规模分别为6亿5688万和3亿3741万,使用率分别为82.7%和42.1%。全国共有3596家法院和3725家检察院开通了政务微博。3很多法院主动提供其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方便来访民众扫码关注法院信息。智慧法院的建设,为公民了解司法活动动向提供了便利渠道。这些数据及事项表明,在互联网几乎全面普及的背景下,我国
5、公众随时随地都能通过这些新闻应用或社交平台上的政务微博等途径获取有关司法活动的相关报道及信息,并附上评论来发表本人的观点,以期通过司法监督实现司法公正。二、良性网络舆论监督的必要性“在民主之信仰日益深化人心的时代,法律活动之结果必须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社会的呼声,知足社会多数人在特定时期的某些详细要求,即便这些详细要求有时过份化或情感化。否则的话,审讯机构就会失去合法性,以致于最终完全失去其独立性。4同时,法律机构与社会之间要建立必要的阻隔,由于“舆论监督实际上是要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服从舆论,进而有损司法权威,也有损法制。5但本文仍然要表明,基于司法监督的实际情况和一些法学理论以及公民民主、法治
6、意识的提高,良性的网络舆论监督是非常必要的。一社会监督方式变迁的顺应用科尔曼的架构来分析网络舆论监督的必要性。在图1中,科尔曼用“宏观-微观-宏观的经过来描绘社会变迁的经过。即在t0时间段,宏观层次上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和思维观念等条件,会影响t1时间段公众在t1时间段的行为,这些微观层次上的行为汇总聚集,又会影响t2时间段在宏观层次上整个社会的典章制度。如此“宏观-微观-宏观的经过循环反复,实现了社会的变迁。通过图1,对变迁的经过又能够用“平衡-变迁-平衡的经过描绘。一种体系,在t0阶段出于平衡状态,当t1阶段出现了新事物对原有体系造成冲击并打破了平衡,通过适应调整后又到达了t2阶段的新的平
7、衡。6由此,将此架构移植于社会监督机制中。在t0阶段,传统的社会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到了t1阶段,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网络舆论监督突破了传统的社会监督受制于信息获取来源较少、信息传播能力较弱和信息反应效率较低等缺点,人们不再仅是通过报道来单向地接收有关司法活动的资讯,而且主动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相关信息,并发表观点进行反应评论,以构成舆论压力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随之发展来到如今的t2阶段,网络舆论监督将会逐步发展为社会监督的一种常态并成为主要形式。二宪法法律的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
8、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即我国宪法赋予我国公民能够通过言论对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监督的权利。除了宪法赋予了公民监督司法机关行为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也了(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司法公开六项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等文件,以保障公民知情监督的权利,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接受来自社会的舆论监督。值得一提的是,(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讯权、检察权等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在这一点上,舆论监
9、督饱受诟病,很多学者以为舆论监督对司法独立造成了消极的影响。笔者以为,良性的舆论监督非但不会干预司法独立,反而会维护司法的独立性。三法治意识的道德培育舆论监督源于社会公众心中的道德伦理观与本质正义感,人们用道德准绳约束本人的同时又用行为维系道德礼义,尤其是当某些法律案件涉及道德、舆论等领域时,看到与道德情理有出入的司法活动便从道德角度做出判定,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表明观点,这些立足于道德伦理立场的判定会聚交织,构成网络舆论,并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法律最初同样源于风俗习惯、道德伦理以及宗教信仰等价值观念,因而法律规则与道德规范显现出较高趋同性。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但两者具有的功能并不尽一样
10、,不可互相替代。社会公德的培育离不开道德教化,也需要法律规则的保障;7同样,法治社会的建设自然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完善,也需要通过道德教化来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由于保持一定高度的社会道德和舆论的压力在迫使人们不敢违法犯罪和有效改造罪犯和违法者等方面起着促进作用。8人们在出于社会道德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因而了解相关法律,进而提高本身的法治意识。网络舆论监督能够以道德培育法治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法律设定、司法程序等理解认同,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进而强化全民信法这一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四司法监督效益的追求市场交易要在市场机制中进行,而市场机制的运行会产生费用,即交易双方由于搜集交易信息、会谈、
11、订立契约并检查、监督契约施行等原因会产生费用,这些费用即交易成本。要使社会资源配置到达最优点,法律便要在权利设定上使社会交易成本最低化。这便是科斯的社会成本理论。9同样,司法监督的经过也会产生费用,不同的监督方式的成本亦有高低分别。在网络舆论监督中,公民仅需通过司法机关官方网站的信息、新闻媒体的报道及当事人的陈述等渠道获取信息,并能够借助社交平台等发表观点,以其便捷性迅速造成舆论压力并到达一定的监督效果,成本极低。如此,若法律给予公民舆论监督的权利,能够以极低的监督成本进行司法监督,进而使司法监督资源的配置到达理想状态。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看不见的手这一经济学上的
12、概念,即市场主体的自利行为,将会由市场上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引导,进而促进总体的经济福利。凯恩斯则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提出“看得见的手,强调政府政策有时能够改善市场结果。“看不见的手是强有力的,通常能使市场有效配置资源,但由于外部性或市场势力等原因,市场失灵的情况仍会发生;这时就需要“看得见的手来提高经济效率。10“两造具备,师听五辞。司法活动在司法体系内自主独立地运行,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对簿公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讯权,抵御不当的外界干扰,根据法律法规、证据链条等作出裁判,实现司法公正。这也正符合了斯密的观点。而法院的裁判仍然会由于法官适用法律及事实认定等偏差或是公安机关、检
13、察机关在搜集证据等环节存在有瑕疵而致使冤、假、错案的发生。网络舆论监督的参与能够提供矫正的时机,这里的“看得见的手固然并不具备强迫性,但却能造成舆论的压力,进而催促司法机关纠正错误或是履行相应职责以确保司法公正。综上,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网络舆论监督能够以极低的成本进行司法监督,并且能够通过舆论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催促司法机关矫正过失和失误,提高司法监督的效率,为确保司法公正又增加了一层保险。五矫正功能在司法活动中的体现如前文所述,司法活动会由于某些原因此出现过失和失误,网络舆论监督能够通过舆论压力催促司法机关自查自纠。尽管舆论可能并不一定公正,但当其引起足够多的社会关注时,司法机关亦会有所注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析 网络 舆论 司法 监督 治理 问题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