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学教育革新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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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法学教育革新分析 摘要“互联网+不仅给各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给各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形式的改革和实践带来新希望。文章以为,怎样以“互联网+为契机,立足于培养现代的复合应用型法学人才,打破传统的法学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形式,融合“互联网+元素,创新法学人才培养的途径,是目前各高校法学教育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关键词“互联网+;法学教育;创新“互联网+是基于互联网为发展基础,将互联网发展的创新成果与社会各领域深度结合,实现技术创新、效力提升、构造革新,提升社会各行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构成以互联网为基础和生产要素的实体经济发展新生态。基于此,法学教育也呈现出顺应“互联网+的新景象,各高
2、校传统法学教育理念、内容、形式的大变革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一、“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的应有之意(施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在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中指出:要“拓渠道,发展互联网+法学教育。要适应教育信息化与法治建设信息化的新形势,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当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打破校园与法治实务部门间的时空屏障,将社会资源引进高校、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建立覆盖线上线下、课前课中课后、教学辅学的多维度智慧学习环境。重点建设校际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共建分享平台、信息化课堂教学平台、庭审直播实践教学平台。这就意味着,在“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的重点从课本教学转为联合教学、从理论教学转向实践教学、
3、从线下教学转向信息化教学、从法律职业教育转向创新创业教育。一科技性“互联网+时代颠覆了传统教学形式的禁锢,各种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场占领课堂教学,不再受制于时间空间,老师与学生利用手机与电脑终端,利用学习软件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教与学。这一形式下不仅实现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实现了法学教育中学生介入学习的便利性。二实践性“互联网+时代使得法学教育不只是局限于讲授课本中的理论知识,法律实务单位可通过互联网平台介入法学教育,优质的法学教育资源如法律文书、庭审视频等可通过互联网平台转化为教学资源进入课堂,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效的融为一体。这一形式下,法学教育将理论知识充分融入到实务
4、中,极大地提升了法学教学的实践性。三分享性“互联网+时代使得法学专业的课件、习题、案例、授课视频等教学资源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进行浸透、扩散和传播,老师和学生能够利用大数据检索、搜集。这一形式下法学教育资源的交换、转让和使用能够无限地进行,为社会所分享,进而更能促进法学教育的持续发展。四创新性正是由于“互联网+法学教育改变传统的教学形式,建立与社会就业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目的,才能有计划、有方向地引导学生养成法学职业意识和职业素质。这一形式下,使得法学教育更侧重将专业培养与创新创业始终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经过,以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二、“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的新变化“互联网+时代给法学教育开拓
5、了一条不同于以往的新途径,不仅对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挑战,也对法学课程体系的设置提出了详细要求,进而影响了法学人才培养的最终目的。一“互联网+对传统法学学科的冲击如今网络诈骗、网络非法集资、互联网支付异常、网络虚假宣传、个人信息泄露等等互联网领域犯罪以及侵权行为层出不穷,同时涉及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众多新领域的法律法规也层出不穷,并且处在不断完善之中。但是,传统教育形式下的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仍然聚焦在民刑和诉讼法等几大部门法律规范中,已经很难涵盖“互联网+触发的这些新领域新问题。法学不是一门孤立的学科,而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跨多领域的应用型学科,其学科课程的详细设置也应与时俱进
6、,不断加强法学人才培养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二“互联网+对现有法学人才培养内容调整的启示首先,一直以来,法学人才培养主要依靠老师气力,培养方式重理论轻实践,培养体系较陈旧。固然人才培养内容中已逐步扩大拓展模块与职业能力模块的比重,但其内容设置上仍然侧重线下比重,没有与“互联网+发展趋势严密联络,实用性较差,实践性弱;其次,教学手段单一,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课外实践为辅,受限于时间空间,对学生的应用型十分是创新创业方面的培养力度缺乏。因而,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内容也应修正,要促进教学理念的更新与老师角色的转变,打通线上线下学习屏障,拓宽法学与其他专业的教学融合渠道,为培养方式的多样化提供可能。三“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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