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竞争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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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主讲:窦佳丽第五章 竞争法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经济法课程主讲:窦佳丽第三篇 市场主体法第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的基本原则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的基本原则理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理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掌握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不正当竞争所调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及其内涵力行为类型及其内涵力理解垄断的种类以及理解垄断的种类以及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的适用除外第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
2、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第二节 反垄断法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护社会主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秩序,制裁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正义竞争秩序,制裁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经营者违反竞争原则,进经济活动中,经营者违反竞争原则,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所引起的社会关系。行不正当竞争活动所引起的社会关系。
3、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和调整对象 第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原则和作用(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的基本原则(见图(见图7-1)。)。 图7-1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第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 1. 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 规范经
4、营者的竞争行为,提高经济效益规范经营者的竞争行为,提高经济效益3. 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p美国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由美国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由1890年以来通过、年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规及其修正案组成,统称为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规及其修正案组成,统称为反托拉斯法。构成反托拉斯法核心的基本法规有三反托拉斯法。构成反托拉斯法核心的基本法规有三个,即个,即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1914年克年克莱顿法莱顿法和
5、和1914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法。p反托拉斯法还包括:反托拉斯法还包括:1918年维伯年维伯波密伦波密伦出口贸易法出口贸易法、1993年惠勒年惠勒利法利法、1950年赛东年赛东克富维法克富维法,以及联邦贸易委员会颁布,以及联邦贸易委员会颁布的其他各种贸易法规的其他各种贸易法规。美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美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第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规定
6、,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的行为。”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必须具备三个特征(见图(见图7-2)。)。图7-2 不正当竞争的特征第八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欺骗性交易行为(一)欺骗性交易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欺骗性交易行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知名
7、商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表示。第九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二)限定专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限定专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限定专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公用限定专购的不
8、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十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三)以权经商和地区封锁行为(三)以权经商和地区封锁行为 以权经商和地区封锁行为是指政府及其以权经商和地区封锁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以及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当
9、的经营活动,以及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第十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经营者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品。经营者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可以以明示的方式给对方折扣、给中可以以明示的方式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但买卖双方,包括中间人间人佣金,但买卖双方,包括中间人必须将其如实入账。如果在账外暗中必须将其如实入账。如果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
10、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四)商业贿赂行为(四)商业贿赂行为第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p甲是甲是 A 公司的业务员,其朋友乙急需购公司的业务员,其朋友乙急需购买一批货物,但苦于没有购货渠道。希望通买一批货物,但苦于没有购货渠道。希望通过甲作为中间人帮助联络。事成之后按照货过甲作为中间人帮助联络。事成之后按照货物标的额的物标的额的 10% 支付给甲,作为甲的酬劳。支付给甲,作为甲的酬劳。甲拿到酬劳后交给了甲拿到酬劳后交给
11、了 A 公司并入账。公司并入账。p问: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接受贿赂?问: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接受贿赂?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接受贿赂?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接受贿赂?第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五)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五)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 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以及广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以及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
12、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六)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六)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竞争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用不正当的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也用不正当的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也是一种法律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法律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
13、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七)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七)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价销售的行为低价销售的行为 本来价格高低应当由市场决定,法律不宜干本来价格高低应当由市场决定,法律不宜干预企业的定价权。但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预企业的定价权。但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对于经营者来说,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售商品对于经营者来说,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亏损性经营,这种异常的价格选择以排挤竞争亏损性经营,这种异常的价格选择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牺牲自身的暂时经济利益为代对手为目的,以牺牲自身的暂时经济利益为代价,最终损害竞争对手的经济利益,因此,同价,最终损害竞争对手的经济利益,因此,同样是一种
14、不正当竞争行为。样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七)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七)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价销售的行为低价销售的行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争行为:销售鲜活商品;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积压的商品;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第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p
15、甲开了一个服装精品店,从南方进来一甲开了一个服装精品店,从南方进来一批服装,但是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款式已经落批服装,但是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款式已经落后,为了不占用更多的资金,于是决定以低后,为了不占用更多的资金,于是决定以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销售,结果导致在热销的于进货成本的价格销售,结果导致在热销的几天里,生意兴隆,而该服装精品店周围几几天里,生意兴隆,而该服装精品店周围几家商店的销售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家商店的销售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p问:甲的行为是否违反了问:甲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反不正当竞反不正当竞争法争法?甲的行为是否符合甲的行为是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的要求?第十八页,编
16、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该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该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强行搭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强行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 (八)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八)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销售行为条件的销售行为 第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八点 三十九分。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九)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九)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为扩大商品销路、吸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为扩大商品销路、吸引顾客,通过把售出商品所得全部利润的一引顾客,通过把售出商品所得全部利润的一部分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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