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长江局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精选心得体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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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长江局202*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精选心得体会参加长江局202*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精选心得体会参加长江局202*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精选心得体会湖口海事处朱旭东8月25日,我们九江海事局一行4人来到江城武汉,参加“长江海事局202*年第一期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培训从8月26日开始,9月9日结束,共计15天,培训内容涉及点多,涵盖面广,包括军事训练、公务员职业道德、财务管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通航管理、船舶监督管理、船员管理、船舶防污及危险品监督管理等科目,本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且恰逢武汉高温,骄阳似火,热浪滚滚,但我局4名通信转岗人员在此次培训中发
2、扬了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吃苦耐劳的精神,在各项活动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通过这半个月的培训,我认为是卓有成效的,让我们受益匪浅增强了我们转岗人员对新岗位的认同感,激励我们立足新起点,奉献海事,建功立业。通过这半个月的培训,我感觉自己已经从一名通信技术人员开始向海事官员角色转变,自己的海事专业技术水平已有了一定的基础,这次培训的收获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在思想上,对国家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有了基本概念,填补大脑在这些方面的空白,这对指导我以后在基层海事的工作有重大的意义;其次在对长江海事的了解上,这次培训让我充分了解了长江海事的职能、结构尤其是长江海事的文化让我感触颇深,“人和、忧乐、坚
3、韧”已经深深的烙进了我的心中,做一名人和忧乐坚韧的海事人正在成为我心中最大理想和目标。第三对宪法、刑法、行政法等等宏观法律的学习让我从一名通信技术人员逐渐逐渐转变成一名执法者,而对海事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是让我有如沐春风,为今后的海事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今后执法的必要准备;第四短短军训让长江半军事化管理的理念深入我的心中,提高了我在今后生活中对自己的标准,我感觉以一名军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一定可以成为执法公正的海事官员。最后,和各分支局的同事一起参加培训,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对今后的联合执法和协同工作做了良好的铺垫。曾经作为一名通信技术人员的我,能参加这次长江局的执法证考试培训感到非常的幸运
4、,相信经过了这次培训,我很快就能完成角色的转换,完全融入到海事工作之中来。以前在九江通信管理处,我从事的工作主要是:电话维修和船舶甚高频维修,而进入海事之后,我就是一名执法人员,是一名海事官员,更将是一名公务人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己。一、继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成为思想合格的海事官员。在培训中所学习到的忠于职守,克己奉公;事实求是,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廉洁高效;优质服务,平等待人;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等等的理论都是我今后奋斗和努力的方向,做好本职工作是对自己最基本的目标。二、坚持理论结合实际,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从通信进入海事,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学习。这次的培
5、训为我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是要把这些理论真正的运用到实际当中去我要做的还有很多。今后在基层海事处中,我一定会注重加强实践,并且把理论与实践相联系,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三、取长补短,服务海事更要向海事学习。以前我从事的是专业的通信导航,现在,我又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作为新的海事人,一方面,我可以发挥我的长处,把通信导航的专业优势融入到海事建设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好的为管理相对人服务,另一方面,我要加强在全新领域的学习,在工作中不断的完善自己,从通信导航专业人才逐渐转变成集通信导航和海事专业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在新岗位中做出新的事业来。四、肯吃苦能耐劳,尽快融入到新的环境中
6、来。作为一名新进的员工,一方面是业务还不熟悉,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另一方面,和同事尚不熟悉,不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要加强和同事的沟通和交流,多做多学,尽快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自己融入到新的环境中,和同事们一起协调工作,开心生活,做一名人和的海事人。总之,这次培训对我来说是一段工作的终点,更是另一段工作的起点,我一定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从起点开始。扩展阅读:行政执法岗位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阳分局目录1.政府信息公开岗(1)2.信访接待处理岗(4)3.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岗(8)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岗(13)5.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岗(16)6.企业年检与日常监督检查岗(26
7、)7.动产抵押登记岗(30)8.广告经营许可与备案岗(33)9.行政征收岗(33)10.商标监督检查岗(35)11.广告监督检查岗(37)12.合同监督检查岗(37)13.市场监督检查岗(39)14.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岗(39)15.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岗(43)16.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岗(52)17.行政处罚听证办理岗(55)18.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岗(60)19.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岗(65)20.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岗(72)21.领导岗位(80)22.汉阳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岗位分布图(81)执法机构:办公室1.政府信息公开岗1.1岗位职责一、具体承办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分局红盾网站
8、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本部门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2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1.3工作规程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依法审核。公开事项的提出和确认,由相关业务机构预审,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开。凡主动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谁提供、谁上传、谁负责”的要求,每次正式公开前,都要经过审核,然后向社会公开,以便准确把握公开重点、范围和公开的时间。(二)组织听证和评议。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当世人需要听证的事项
9、,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举行听证;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三)及时处理投诉。及时公开投诉处理机构,明确投诉处理机构的职责和要求,做好内部检查督办,力求做好群众的投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项目支出,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并按程序公开。(五)办事时限:做到长期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限期公开,即办事项及时公开。凡定期公开的,应在执行期之前15日公开,不能定期公开的事项应在该事项办结后10日内公开。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受理。受理机构应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10、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等情况。受理机构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当面受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处理。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1.4工作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关当场决定公开当场提供办理缴费手续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告知书属于免予公开范围受理机关当场决定公开申请人提出申请推荐申请填写申请书受理机关登记并
11、出具登记回执受理机关当场不能决定公开需15日内回复特殊情况,经批准延长15日内回复不属提供范围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能够确定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人当场签收受理机关在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特殊情况受理机关延长15个工作日内提供执法机构:12315指挥中心2.信访接待处理岗2.1岗位职责一、受理和办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协助本机关领导人员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二、承办本级、上级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回复、报告办理结果;三、向下级部门或其信访工作机构交办、
12、转送信访事项.2.2执法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湖北省信访条例2.3工作规程一、受理。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及申诉、检举和控告,依法予以受理并进行登记。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二、处理。对于受理的信访事项,报领导批准后,区别情况予以处理:1、对本部门应当或者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负责直接办理。2、对属于本单位其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交责任归属部门办理。3
13、、对属于其他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转送责任归属机关办理。4、行政机关收到的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可以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应当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5、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由首先收到该信访事项的机关会同其他行政机关协商办理;对办理责任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协调,指定办理或者直接办理。三、转办。对信访事项负有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机关或者依法授权的组织办理;对转送不当的信访事项,接受机关应当立即与转送机关联系,并自收
14、到之日起5日内附上书面意见,退回转送机关;四、回复。在信访事项办结时限内,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五、听证。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形成书面听证记录。信访人和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按时出席听证会,陈述意见,出示证据。六、报告。就受理信访的分类数据统计、信访事项涉及较多的领域、部门及分析情况;转送、督办有关国家机关办理工作及采纳建议情况;信访人对国家机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其被采纳情况,向本级国家机关定期提交情况报告。七、归档。及时将信访处理资料归档。八、办理时限: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
15、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机关决定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应当履行书面手续。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机关应当在指定办理期限内报告办理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能按期报告办理结果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理由;对转送的信访事项中有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承办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办结报告。交办机关对承办机关办理信访事项的报告,认为处理恰当的,应当予以办结;认为事实不清或者处理不当的,应当退回承办机关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当在信访事项
16、办结时限内,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灾情或影响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会同有关科室,立即办理、答复;对本行业的建议、意见或其他一般性信访事项30日内办理或答复;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事项90日内办理或回复。2.4工作流程图投诉投诉者可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走访、口头投诉等形式进行投诉和反映问题。电话反映由信访岗位负责将反映情况记录在案。受理直接投寄或转送、交办的各类信访件,由信访岗位拆阅、分类和登记。对来访的由接访者将需要转交办理的反映记录交信访岗位进行登记。拟办信访室将登记的各类信访(投诉)件及时拟办。15日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领导阅示分办信访室将各类信访、投诉件按领
17、导批示分派至相关科室或转至工商所(分局)进行办理。相关科室的信访处理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自办、会办、转办等方式进行处理。信访件在60日内办结。信访处理人将自办、会办案件的处理结果和转办案件的督办情况形成书面答复意见经分管局长批准后答复投诉者和有关部门。办理回复统计信访岗位按规定对各类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统计,编写各类报告报有关部门。归档执法机构:12315指挥中心3.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岗3.1岗位职责一、受理本辖区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二、对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进行分流转办和督办检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向公平交易直属局进行移交;三、承办上级交办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承办社会影响大
18、,群众反应强烈,重大、紧急、突发及群体性申诉举报;四、负责跨区域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的协调;五、采录、汇总、统计、分析、整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数据资料,披露和公布有关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发布市场预警、消费维权提示等有关信息;3.2执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及产品质量法等实体法的规定。3.3工作规程一、接待。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申诉、举报。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申诉、举报应正确解答或说明情况。消费者申诉举报由被申诉举报的经营者所在地或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
19、门管辖。二、登记。1、受理申诉举报要分别填写申诉接待单和举报记录,详细登记有关内容。2、对被申诉、被举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编、被申诉举报事项、违法事实、主要情节、有关线索、知情证明人等详细记载。若案情复杂,应请当事人递交书面材料。3、对申诉、举报人的情况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尊重其意愿。4、通过电话进行申诉和举报的,有条件的应予以录音。三、受理1、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诉举报,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请实施办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需要立案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应提供书面材料
20、。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应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受理机构应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应书面通知当事人。、消费者投诉经消费者协会等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达成协议未履行的,消费者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的按本规定处理。、属本地域内涉及面广,且带有普遍较重要或疑难问题的申诉,由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被申诉方属外地的可通过协办方式与被申诉方联系处理。难以解决的,告知采取其他途径解决。、对下列申诉举报不予受理:(1)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机关等已受理或处理的;(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或者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3)被申诉举报方不明确的。(4)不符合国家法律法
21、规规定的等。四、审查1、对申诉举报材料应确定专人及时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属重要的申诉举报材料应报局长审批。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可以立案。立案需经局长批准,指定两名以上人员办理。经审查,申诉举报材料内容不清的,可调查补充材料。3、消费者申诉时有责任提供受侵害的凭据。经营者认为不应该承担责任的,应提供免责的证据。4、对已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申诉在规定的期限内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申诉人说明。5、对重要举报暂时不宜立案或转递移送的应当报分局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五、处理1、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单程序现场处理的申诉举报,填写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简易案件登记表,
22、由受理部门或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2、对需要分流移送处理的举报申诉,分别填写举报移送函申诉转办函,连同材料一并移送转递有关部门或单位。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移送司法机关。3、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处理下级管辖的案件。下级对所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涉及跨区域的或重大案件处理上确有困难的,报请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保工作机构决定。4、在受理消费者申诉中,对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依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处理。5、发现经营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移交分局公平交易直属局或者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六、调解1、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申诉,以行政调解方式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23、的,应当制作调解书;消费者权益争议简单,并能够即时履行的,对协议内容进行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可不制作调解书;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消费者可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对消费争议标的相同的群体性申诉可合并处理。2、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制作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结果并由办案人员签名、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3、受理消费者申诉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告知申诉人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对消费争议标的需要检验鉴定的,费用由责任方支付。4、经营者拒不履行调解书,且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七)项规定
24、的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另案处理。七、回复1、对要求上报结果的申诉、举报,一般问题应当在一个月内,较复杂的问题应在二至三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2、对逾期回复结果的或需要急办的,分局按相关规定应催要办理结果。3、对管辖工商所报送的申诉举报办理情况要认真审查。处理不当的应通知其纠正。有关事实不清,应补充调查,重新处理。4、受理申诉举报的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回复当事人。八、归档1、申诉举报材料有专人登记管理,处理后的有关材料及时归档。2、对暂时不具备查办或经初查未成案的可暂存待查。3、申诉举报档案材料保留期限,可根据材料价值自定。4、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结后,要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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