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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10篇)4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10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职责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职责的制度。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
2、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二、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景,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
3、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进取采用先进技
4、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到达国家标准;(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四、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
5、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五、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企
6、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六、车间安全
7、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景;(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贴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
8、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景,提出改善提议;(7)每一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职责;(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景;(3)正确分析、确定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景及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坚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礼貌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
9、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一、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第二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第三条: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安全、卫生、地震评价制度。第二章:程序及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项目系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和直属企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1、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
10、安全环保局参加全过程三同时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景,也可由安全环保局委托有关部门参加具体的监督工作),安全环保局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和中签署建设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2、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委托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参加全过程三同时监督管理,直属企业应分阶段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汇报。直属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备案。3、直属企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属企业负责组织三同时审查,安全部门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第六条:对用于
11、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的建设项目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委托具有国家颁发的A级资质和在石油石化行业有较好业绩的评价机构,承担安全、卫生和地震的预评价。安全、卫生和地震的预评价报告应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国家政府认可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将审定后的报告和审定意见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的可研阶段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编制的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送有关行政部门或机构审定。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
12、目应一次性完成该场地所在区域(含预留发展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严禁重复评价。第八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专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安全、卫生、地震预评价的要求。第九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应由专门审查机构组织国家安全、卫生及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建设单位的安全、卫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查。第十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审查经过的初步设计进行,不应对初步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确需进行修改设计的,应按变更程序处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严格监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确保按安全、卫生和地震预评价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对
13、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如修改设计,应按设计变更程序处理。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可申请进行安全、卫生、消防专业验收:1、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贴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2、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贴合设计要求;3、工作环境、劳动条件贴合国家有关规定;4、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岗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生产监控仪器、设备,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5、制定了应急预案;6、对所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7、编制完成了建设项目安全、卫生验收评价报告;8、能供给试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面记录。第十三条:建设
14、项目安全、卫生验收评价应在建设项目完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要石油石化行业有较好业绩的安全、卫生评价机构承担。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业验收由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向国家安全、卫生和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申请;集团公司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对安全、卫生和消防进行验收;直属企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属企业自行组织安全、卫生和消防验收。第十五条:安全、卫生和消防专业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进取督促对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建设项目单项验收。第三章:职责第十六条:
15、建设单位职责: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理解安全、卫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门的监督;2、及时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卫生、地震安全性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和备案、主动向有关部门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安全和卫生验收评价报告等资料;3、在编制工程预算计划时,应将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所需资金及进行建设项目安全和卫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一并纳入投资计划;4、向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安全和卫生评价等工作的机构提出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具体要求,并为其供给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5、在试生产运行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进行调试和改善,全面记录试生产过程
16、中的运行状况,组织进行安全、卫生及消防培训教育,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6、对建设项目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应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整改情景及时报告验收单位。第十七条直属企业计划部门职责:1、在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立项时,应将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消防和地震灾害作为重要资料加以论证,确保资金投入;2、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审查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或审查不予经过;3、对未经过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单项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应进行总体竣工验收。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
17、理、安全和卫生评价等工作的机构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景;2、根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审查核准或登记备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安全论证资料、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3、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卫生及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局举报。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职责:1、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卫生、消防和抗震设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安全、卫生预评价审批(查)意见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专篇,完善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消防和抗震设防的设计资料;2、在编制施工图设计
18、文件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有关安全、卫生及消防方面的设计资料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查结论意见的要求;3、不应随意变动审查经过的设计文件,如有重大变动应征得原审查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一、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维修学校电路和各种电器设备。二、添置并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如:灭火机等),坚持安全通道的畅通,注意消防安全。三、注意设备维修,如:幼儿用桌椅、房屋门窗、户外大型玩具等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事故发生。四、注意对房屋的检查与维修,如发现问题,及时整修,杜绝事故发生。五、对学校重要教室必须安装防盗设备,并建立值班制
19、度,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六、学校的一切贵重物品应有专人妥善保管。七、学校内的药物、药品必须由保健教师一人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对患病幼儿服药时教师必须仔细核对,保证无差错。八、严格把好晨检关,保健教师要做到认真仔细,严禁幼儿把危险品带入教室。九、保育员、营养员必须每一天做好幼儿餐具、炊具、杯子、毛巾等的消毒工作。做好饭菜的留洋,确保幼儿饮食、饮水的卫生。十、教师带班时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自离岗,幼儿的一切活动都应在教师的视野范围内。如幼儿发生意外,由带班教师负责。十一、幼儿来园、离园必须由家长接送,教师不能让幼儿独自回家或交于陌生人,防止冒领。十二、教师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如:上
20、、下楼梯靠右走、爬栏杆、吞异物、不玩火、不玩电等,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本事。十三、学校任何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或后勤组长汇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十四、认真做好每一天的消毒工作,预防好传染病的发生。十五、制订各项安全工作的预案,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1.0目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2.0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部门(车间)及岗位。3.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制,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21、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3.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贴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景、适用情景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3.3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3.4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3.5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3.6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
22、,修订后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4.0程序4.1编制程序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协同各办公室门、车间进行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4.1.2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门、车间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4.2资料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资料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资料或程序、记录等。4.2.2安全操作规程资料应包括:4.2.2.1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4.2.2.2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4.2.2.3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4.2.2.4事故应急处理
23、措施;4.2.2.5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4.2.2.6个体安全防护措施;4.2.2.7风险分析、评估、控制资料。4.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4.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4.2.4.1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4.3.1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办公室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4.4评审4.4.1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4、贴合性评审会议。由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供给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4.4.2由安全主任记录评审结论。4.4.3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4.5修订4.5.1在发生以下情景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4.5.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4.5.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4.5.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5.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4.5.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4.5.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
25、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4.5.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4.5.1.8根据评估、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4.5.1.9安全生产事故案例;4.5.1.10绩效评定结果;4.5.1.11其他相关事项。4.5.2文件修订形式4.5.2.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资料),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4.5.2.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4.5.2.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4.5.2.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4.6宣传培训4.6.1安全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
26、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5.0关联表单5.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5.2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培训记录表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核试卷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5.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检查评估报告5.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5.7文件发放记录5.8文件修订计划5.9文件修订记录6.0附则6.1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职责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
27、括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资料1、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职责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职责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职责。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职责;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职责。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职责;各职能
28、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资料:(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资料、方法和安全要求。(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资料和安全要求。(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为
29、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1)职工安全守则(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事故管理制度(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30、(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供给技术支援的制度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景来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2、有章可循,
31、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贴合客观规律的,异常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教育
32、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样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必须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研究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必须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经过检查,了解执行情景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
33、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研究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景。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34、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
35、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监管监察
36、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制。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37、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
38、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取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资料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
39、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
40、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景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
41、估。经治理后贴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资料、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
42、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职责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能够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
43、理,落实相应职责。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掉。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统计分析
44、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第四章罚则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
45、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职责。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能够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
46、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七):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1.现场生产员工应当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我承担后果。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职责人职责。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能
47、够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景后才能够正式生产操作。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当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7.下班前应当关掉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坚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所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订本制度。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