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供给养老保险论文(共6503字).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农民集体供给养老保险论文(共6503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集体供给养老保险论文(共6503字).doc(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农民集体供给养老保险论文(共6503字)一、集体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中的应然之责集体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中具有不可或缺性,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主体多元化的重要补充,具有应然性。集体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中不仅当为而且大有可为:(1)利用自身与集体成员联系紧密等优势,成为农民个体与国家之间信息充分、真实、及时流通的关键媒介,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和推行提供必要服务。(2)代表和维护本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3)积极发展生产和经营,夯实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本集体成员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力支持。(4)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者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举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
2、行中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5)鼓励和引导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本集体成员提供缴费资助。(6)在农村社会保障之外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度的集体成员福利供给制度。(7)接受广大集体成员的监督,完善集体内部治理机制。除上述七个主要方面外,农村社会中的集体仍然肩负了切实维护和发展本集体公共利益和成员个体合法权益的诸多职责。二、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中集体角色之偏差一是集体的长期缺位或错位。尽管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均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法定程序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但作为“集体补助”之义务主体的“集体”一直存在主
3、体缺位或错位问题。“集体”的外延主要涵盖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实样态。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已成为农业经营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定主体,但实践中往往因许多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已弱化或消亡而由村民委员会代行集体补助之责。殊不知,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政治性、自治性决定了其并非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而仅是代行代管者。即使是仅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两类组织并存的部分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只能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并未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如此便形成了农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自然成为了“农民集体”这一既非民事主体也非行政主体的特殊群体所有之窘境,导
4、致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的缺位或错位,进而引发产权不明晰、监督成本过高、效益低下等诸多制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后劲的负外部性问题。二是集体之间实力差距较大。社会保障包括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两大系统,其中资金保障具有关键作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保障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体资产的质与量,而集体资产主要由集体固定资产和集体流动资产构成。其中,集体流动资产主要指由集体通过经营、积累所获取的货币资金,主要取决于历史积累、区位因素、经营能力等三方面。历史积累与时期发展以来集体资产所生之孳息有关,区位因素则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呼应,而集体组织的经营能力则从根本上决定了集体货币资金的实力。在国家东部沿海地区有限发
5、展战略下,我国农村不同地域间的集体之间以及同一地域内不同集体之间的财力悬殊差异悄然形成,加之农村集体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较高机会成本以及监督机制不健全,这就造就了不同集体供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差异性,有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以重庆市綦江县(现为綦江区)农业局于2003年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为例,全县314个村中,有51个村无货币资金,263个村货币资金仅有2912万元,村均11071元,收入主要来自于当时的两税附加收入、历年的提留统筹收入及少量经营发包收入等,后来由于我国已明令取消了前两项村集体收入且经营发包收入随二轮承包以来的不断发包而逐渐减少或消失,加之各级农村集体往往债务繁重,
6、因此可推测该县发展至今大部分村已无或仅有少量的货币资金,据调研数据显示,该县香树村2009年全年货币资金为2.14万元,其中089万元为社有货币资金。相比之下,具有区位优势的东部发达地区的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大相径庭,极易形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新的不均等。然而,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却很低却又彰显了集体补助必要性。以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为例,若参保对象已满60周岁,则可选择自己不用缴费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缴费或者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最低不得少于60个月)缴费(月缴费档次:有40元、60元、90元三档)两种方式,其中选择不缴费的老年人员仅能按
7、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则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现行每人每月80元的基础养老金和一次性缴纳时所选择的月缴费档次组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换言之,即使是刚满60周岁的农民选择了90元档次,且符合增发两项特殊待遇的条件,每月至多能领取到250元的基本养老金,若无其他经济来源,势必会影响到其基本生活水平。为缓解上述二元悖论,国家虽已从个人缴费的等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全额补助等方面作了统筹安排,但仍无法弥合集体实力强弱引起的补助差距以及待遇差距等问题。三是相关制度供给不足。就制度供给而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工作滞后、相关法律制度欠缺科学性较之
8、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个人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而言尤甚。首先,国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集体补助规定大多停留在政策层面,尚未真正进入国家立法。除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直接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作了原则性、简单规定外,不论是民政部于1992年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还是国务院于2009年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地方文件,大多停留于行政性、政策性文件层面,并未完全进入立法层面。其次,农村社
9、会养老保险中有关集体补助的内容过于原则、体系性弱。“老农保”和“新农保”对“集体补助”仅仅作原则规定,并将具体补助标准和决策程序作为任意性规范设计,即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仅从法律层面对“新农保”之集体补助原则作原则规定,并未明晰何为“集体”、集体补助的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补助对象等实体内容以及补助方案的表决等程序性内容。此外,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集体补助的规定也未真正处理好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关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中集体角色决定了集体供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然性,宜作强制性规定,然而集体之实力状况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性又决定了集体补助亦应适度,需在立法的强制性与
10、任意性之间寻求平衡。四是农村治理水平仍然普遍不高。基于其在农村现实生活中扮演的关键且重要的角色,农村集体组织已成为乡土中国最具权威、最具实力的农村基层组织,俨然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成为缔造或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环境的最重要主体。然而,农村集体组织现行服务和管理却存在诸多瑕疵,不利于塑造出良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环境。首先,政策措施宣传不到位,影响广大农民对该制度的正确认知。中国社会科学院一项调研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农民中,432%的人知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75%的人不知道。在回答“知道”的人中,24%的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731%的人没有参加。其次,双向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民 集体 供给 养老保险 论文 6503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