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体系完善问题浅析(共6768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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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税体系完善问题浅析(共6768字)自古以来,我国的税收立法特点一直都体现为“一元多极”,中央统一集权但管辖领域广阔。随着现实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协调,我们慢慢地开始依靠地方自主发展,于是我们构建了地方税体系,以促进地方经济基础建设。地方税收收入是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根据社会契约论的理论,拥有地方税分配比例是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想要更好地搞好区域治理,中央就需要让渡出相应的权力,做到权力下放,以供地方自己分配。科斯认为,只有这样,我们社会才能达到利益的最大化。谈到当今的地方税,我们必须从营业税开始探讨。自1994年营业税暂行条例施行到“营改增”之前,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
2、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的归地方所有,这种分配方式使它成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支撑着地方公共建设。从营业税入手,我们开始探讨地方税体系构建内在的成因,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地方税体系构建是地方自主发展的动力源泉我们最初给予了地方相应的财政保障支持,这是刚开始我们税收划分共享比例的初衷,赋予了地方一定财权,事权和财权相一致是最理想的状态。随着经济社会向前发展,地方管理的事物越来越多,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越来越广,财权上升,事权下降。最初的财权不能适应发展着的事权,慢慢地地方事权和财权不匹配,地方公共事务难以获得足够的财政保障。面对这种事权财权不匹配的境况,我们需要做出以下调整,那就是下放权
3、力,赋予地方更多的财权。非税收收入、预算外收入不能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具有不稳定性和保障性。我们应该回归到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上,占主导地位的地方税收收入是最应该被关注的,调整地方共享税收比例,或者赋予地方更大规模的税收收入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都能有效缓解地方的财政压力,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理顺分税制财政体制,明确的财权划分能够正确区别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权利,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能够进一步明确界定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对于政府间的共同事务,可以根据责任大小以及收益多少来确定各自负担的比例,坚持税收公平原则。加之共享税比例有所调整,也要遵循税收法定原则,通过法律予以规定。另
4、外,地方税体系构建是区域个性的需要,地方税体系构建的另外一个成因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财权对于地方发展而言是前提性基础。中国国土辽阔且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区域,地方税体系建设给了地方充分的自主空间,其可以利用这些财权独立发展和专门区域相适应的地方事业,也可以发展区域民族特色事业,促进民族区域及偏远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二)地方税体系具有继承性特点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地方税”在中外领域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程,它的构建是实践的选择,是大势所趋,地方税体系的蓬勃发展与地方财政支出的客观需要是相契合的。我国自秦代起便遵循大一统的思想,郡县制正式施行后,影响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皇朝。在郡县制的背景下,中央税权
5、为皇权所把持,而地方税权则主要由各级官僚行使。自古以来,我们的税权便与政权相互作用。地方税收入财权下放地方是中央治理地方的手段之一,也是地方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地方财权自古以来就不能被剥夺。从1994年开始,营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发展了20多年,地方已经形成了依靠地方税收体系来进行财政预算的传统工作思维方式,形成了收支预算的内在平衡遵循,达到了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局面。地方税体系构建继承了数个朝代并在现代社会得以进一步发展,具有深远的继承性特点。(三)地方税体系不健全增加人民非税收压力1994年营业税暂行条例施行以来,其便在地方财政收入方面一直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地方税体系在经济发展
6、中能够长久发展,固然有其内在的理由。在立法上,中央享有统一的税收立法权,我们税收的立法具有“一元多级”的特点,税收法律法规制定主体各不相同,给了地方充分的税收立法自主性,这也是考虑到地方各自的差异性。我们给地方诸多的税收立法权限,但如果没有落到实处的财权加以保障,那么再多的权限也是空谈。地方税体系不健全,带来的问题将是接踵而至的,地方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越来越小,共享税税收比例低,地方财政吃紧,地方财政难以真正独立,势必要通过增加非税收收入。通过表1可以看出,从2015年到2019年,地方财政非税收收入增长趋势一直持续,地方财政收入非税收收入越来越多,势必导致地方发展保障能力匮乏。这些直接的
7、压力最终是会转移到当地企事业单位身上,这对人民而言是不利的。二、地方税体系构建的必要性(一)“营改增”引发地方主体税种缺乏随着2000年中国加入WTO组织,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刻影响着国民经济高速发展。遵循利益论观点,地方政府也提出了更高的税收标准,地方财政收入税收占比在逐年增长,这也反映出地方发展需要地方强有力的财政支持。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地方政府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局面,但是“营改增”打破了这一平衡。自2016年5月以来,“营改增”计划的全面实施有效克服了我们先前的税收征管弊端,极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逃税漏税比例大幅度下降。但是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营业税的退出使得地方税主体税
8、种缺失,地方依靠低比例的共享税收收入不能实现真正的财政独立,扰乱了以往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相平衡的局面,地方事权和财权不匹配。一方面,地方财政收入没有稳定的来源,财权不能满足地方科学文化经济事业发展需要,导致地方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降低。另一方面,地方税体系不完善致使地方发展动能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理念也会促使地方政府急于求成,丧失理性,将其财政收入转向非税收收入,增加人民的生活压力,变相降低地方人民的生活水平。此刻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是需要尽快构建地方税体系。(二)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不足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效优势,我们对比一下近几年中央地方财政收入支出的占比情况。通过
9、数据分析,20142019年地方财政支出一直趋于平稳增长的状态,这意味着地方财政支出占比无明显缩减。我们接下来通过以上图表来分析一下地方发展前景活力系数。关于地方税收收入情况,笔者以2019年的数据进行分析。2019年我国全国财政收入190390.9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89309.47亿元,占比46.9%,地方占比53.1%。我们再来看下一组数据,2019年全国财政总支出238858.3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35115.15亿元,占比14.7%,地方财政支出203743.22亿元,占比85.3%。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地方财政支出不断增长,地方政府本身负担的财权压力就重,加之“营改增”之后,
10、地方税收规模缩小,税目减少,主体税收退出历史舞台,这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长此以往,对比近几年的数据趋势可以看出,地方税体系不健全将导致地方发展丧失活力。(三)地方税体系构建的可行性随着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召开,深化税务改革已成为我们当今时代的主要任务之一。会议提出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要求,这是大势所趋。地方税体系构建的可行性是从两个方面来考量的:一方面是外在配置条件;另一方面是内在人员提供,地方税体系建设具有强烈的可行性和紧迫性。根据现在税收征管部门的行政标准,地方税体系构建的硬件需求主要是指系统和税收征管部门的成熟度。经过金税三期工程的启动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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