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共4884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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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物临床试验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共4884字)损害赔偿条款是合同的关键条款。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43条也有明确规定1。对发生于试验的相关损害(含受试者损害、研究机构损害、研究者损害),申办方承担全部责任,包含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如进入诉讼程序,由申办方承担案件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4。关于赔偿条款的常见问题包括:申办方增加一些免赔的限制条件,如仅承诺赔偿与试验药物而非试验相关的损害;仅承诺赔偿相应的治疗费用,不提及经济补偿、赔偿、律师诉讼费等;仅约定对研究方案规定的临床干预或操作而直接导致的受试者损害(包括死亡)承担赔偿等等。上述情况使得赔偿范围大大缩小,严重有损受试者
2、和研究机构权益。此外,我们在审议赔偿条款时还需留意申办方是否有足够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故申办方的注册资本等信息也建议审阅。常见的关注点包括:申办方有无购买保险、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处有无将研究机构一同纳入,如无,则需警惕申办方破产风险;对于超出保险范畴的赔偿,合同是否明确由申办方承担;外资的申办方是否在国内有分支机构或代办机构,如无,则需考虑我国法律对其诉讼管辖地是否适用的问题。再者,由于赔偿条款的主要涉及方是受试者,还需特别留意合同内容是否与知情同意书一致,以确保受试者充分知情的权利;针对放入或置于体内暂不取出或若干时间再取出的药物,需考虑试验结束后如出现由产品导致的不良事件,其责任是否由申
3、办方承担。建议上述情况在合同审议及洽谈阶段与申办方提前协商,以防范未来若出现此类问题时的风险。2缺漏重要条款临床试验合同作为申办方、研究机构、PI、CRO约定各方权利义务的文件,申办方/CRO和研究机构均可负责起草。在实际工作中,医疗机构通常接受申办方或CRO提供初始协议模板再审议,因此初始条款更倾向于约束研究机构,对申办方及CRO的义务约定则不尽完整。在本院合同审议过程中,常见缺漏条款现象。如未提及申办方或CRO需提供合格的试验产品;未列明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监查、稽查及保密责任等,更有甚者合同缺漏违约、终止等核心条款。一旦产生纠纷,相关责任无明确约定,将对医疗机构和受试者造成严重风险隐患。因
4、此,建议临床试验机构初审合同时留意缺漏项,并将其补充完整。3预算设置及支付计划不合理临床试验经费是临床试验赖以进行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国内临床试验没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往往由申办方提供费用预算报价,且费用明细笼统。常见问题包括:预算类别不清晰;支付方式和时间不具体;仅列出每例受试者的打包费用,未列明对应明细等。对于医疗机构而言,一方面,此种情况未能体现成本核算,医院难以评估临床试验的成本及收益,影响机构长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合同未充分体现费用分项管理,专款专用,在后期合作中科室之间费用结算易导致问题。此外,某些合同仅约定对入组成功的患者支付相应费用,忽视了筛选失败、中止/脱落和计划外访视的情况
5、,如有遗漏,此类劳动价值则无法体现。在支付方式方面,不少外企申办方选择提供首笔预付款、后期定期按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的方式。面对此种情况,建议医疗机构提前考虑拟定的预付款和支付时间是否合理,如涉及部分前期受试者医疗开支需医院垫支,则需与医院财务部门先行确认。4不对等条约此类问题包含的情况较多,常见包括遵循的法律法规、优先语言、诉讼场地等问题。越来越多外企成为试验发起方,部分协议要求遵守申办方所在企业的法律法规,且当中英两个版本的协议出现不一致情况,以英文优先。针对此种情况,需特别留意各国的法律体系与法律规定并不一致,依照惯例,因临床研究在中国实施,应当适用并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当发生合同语言歧义
6、时,建议以中文释义为准。对于合同如发生争议时,如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申办方通常选择其单位所在地进行仲裁。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5,如果没有约定诉讼管辖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诉讼管辖地的问题不属于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协商内容,应由各方达成一致后书面约定。但对于临床研究类合同,因试验在研究机构实际履行,如发生争议,机构还需至申办方所在地提起诉讼,既增加了诉讼成本,对医疗机构也有失公平,建议协商由试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5合同签署主体不合理在临床试验中,申办方是委托研究的发起方,是合同的一方主体;CRO作为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属于申办方的延伸
7、;研究机构是试验的受托主体,是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各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应职责。在某些临床试验合同的签署中,申办方不愿参与签署,合同签署主体仅为CRO和医疗机构;在此情况下,如仍由申办方承担受试者赔偿责任等核心条款,而合同条款对其却起不到约束作用,对研究机构而言具有很高的风险。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合同专家共识6,对于合同签署主体有如下建议:(1)如果申办方全权委托CRO公司签署合同并承担所有责任义务,CRO可与研究机构签署两方合同,但CRO公司应提供申办方委托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范畴。(2)如申办方部分委托CRO公司相关责任和义务,需申办方、CRO公司与临床研究机构签署三方合同,分别规定各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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