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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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1 1 / 1717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 年第年第三三季度报告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重要内容提示: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
2、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一、 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 ( (一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05,639,718.92 5.24 1,624,656,107.64 3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063,507.60 -59.22 270,963,223.01 39.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220,616.21 -58.77 227,963,
3、492.59 4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572,042,988.32 7.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57.14 0.38 40.74 202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2 2 / 17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57.14 0.38 4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 减少 2.36个百分点 9.46% 增加 2.10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8,504,391,652.53 6,311,726,147.99 34.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4、益 2,955,656,298.01 2,765,832,642.34 6.86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1,118.22 5,318,151.8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726,862.31 11,557,144.5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
5、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206,420.49 28,969,307.09 因不可抗力因素, 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500,760.00 27,820.00 20212021
6、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3 3 / 1717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2,688.33 9,893,241.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54,976.68 -5
7、,706,942.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17,744.85 -7,058,991.80 合计 7,842,891.39 42,999,730.42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其他流动资产_本报告期末 -99.81% 系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在建工程_本报告期末 728.55% 系支付商场改造款所致 使用权资产_本报告期末 100.00% 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_
8、本报告期末 -100.00% 系长期资产转列所致 租赁负债_本报告期末 100.00% 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递延收益_本报告期末 100.00% 系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39.04% 系销售收入、租金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_年初至报告期末 38.29% 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_年初至报告期末 34.73% 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_年初至报告期末 169.32% 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未确认融资费用所致 其他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284.06% 系取得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44.85% 系权益法核算的长
9、期股权投资项目同比减亏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99.58% 系权益工具投资市值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293.29% 系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202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4 4 / 1717 资产处置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1,704.16% 系出售房产所致 营业外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1,295.38% 系核销应付款、取得违约金及补偿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_年初至报告期末 52.07% 系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所得税费用_年初至报告期末 41.12% 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_年初至报告期末 46.40% 系收入增加所致
10、收到的税费返还_年初至报告期末 30,656.56% 系疫情减免房产税所致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_年初至报告期末 56.51% 系购进商品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_年初至报告期末 56.01% 系信托产品赎回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_年初至报告期末 -36.35% 系理财产品结构调整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14,068.70% 系出售房产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_年初至报告期末 -61.79% 系理财产品结构调整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_年初至报告期末 -34.81% 系支付商场改造款
11、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_年初至报告期末 -68.64% 系理财产品结构调整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_年初至报告期末 -100.00% 系去年发生短期借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_年初至报告期末 836.01% 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37.14% 系投资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_本报告期 127.97% 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未确认融资费用所致 投资收益_本报告期 -106.61% 系理财产品结构调整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同比增亏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_本报告期 -93.40% 系权益工具投资市值减少所致 信用减
12、值损失_本报告期 -60.08% 系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二、二、 股东信息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39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202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5 5 / 1717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88,086,416 68.26 0 无 0 杭州股权管理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77,815 0
13、.53 0 无 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裕祥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968,750 0.28 0 无 0 夏伟文 境内自然人 1,790,293 0.25 0 无 0 王磊 境内自然人 1,569,600 0.22 0 无 0 陆海鹰 境内自然人 1,500,000 0.21 0 无 0 刘曙峰 境内自然人 1,238,800 0.17 0 无 0 朱宇 境内自然人 1,141,300 0.16 0 无 0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39,638 0.16 0 无 0 郁韶良 境内自然人 1,050,432 0.15 0 无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14、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88,086,416 人民币普通股 488,086,416 杭州股权管理中心 3,777,815 人民币普通股 3,777,815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裕祥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968,750 人民币普通股 1,968,750 夏伟文 1,790,293 人民币普通股 1,790,293 王磊 1,569,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9,600 陆海鹰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刘曙峰 1,238,8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8,800 朱宇 1,14
15、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141,300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139,638 人民币普通股 1,139,638 郁韶良 1,050,432 人民币普通股 1,050,43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前 10 名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如下: 股东名册 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信用持有数量 王磊 0 1,569,600 陆海鹰 0 1,500,000 朱宇 100,000 1,041,300 三、三、 其
16、他提醒其他提醒事项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有关杭州大厦土地使用权事项 202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6 6 / 1717 杭州大厦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营企业建设用地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杭州大厦公司与杭州市国土局于 2003 年 1 月 3日签订了有关杭州武林广场 21 号和 20 号(A 楼、B 楼)两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合同,以合资中方将部分土地使用权土地开发费作价入股(其中 A 楼土地开发费作价 1,089.00 万元,B 楼作价 2,176.56 万元)和每年
17、缴纳土地使用费、支付租金的方式取得该两宗土地使用权,该等土地使用权合同和土地使用权证已于 2016 年 6 月 10 日到期。杭州大厦公司为保证持续经营,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就杭州大厦公司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约事项,多次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机关汇报, 要求续签合同。 杭州大厦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城分局递交了 关于妥善处理杭州大厦有限公司土地问题的请示(杭厦201729 号),请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城分局因杭州大厦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已于 2008 年 11 月经批准延至 2036 年 6 月10 日,在原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18、东利益角度出发,希望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为杭州大厦争取更有利的续期政策。 杭州大厦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城分局出具的 关于杭州大厦有限公司土地使用问题复函,杭州大厦地块为商业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5 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杭州大厦应依照该条例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杭州大厦公司管理层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针对收到的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城分局的 关于杭州大厦有限公司土地使用问题复函进行了讨论并形成决议,认为杭州大厦公司作为经批准设立的中外
19、合资企业,在经批准的合法经营期内土地使用费的标准应适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营企业建设用地的暂行规定、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270 号)等相关规定。且杭州市国土局于 2013 年 1 月 25日以关于杭州大厦有限公司用地相关问题的复函(杭土资函201332 号)的形式,对杭州大厦公司上述土地到期后的相关安排作出承诺“原则同意杭州大厦公司在 2016 年 6 月 10 日以后以租赁方式使用上述土地,最长租期 20 年,租金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据此杭州大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土资函201332 号文相
20、关规定,杭州大厦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合法使用武林广场 20、 21 号土地, 并按原合同标准计提了原合同到期后至今的土地使用费。本公司管理层 2017 年 12 月 28 日就杭州大厦公司土地事项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议,要求杭州大厦公司尽快就土地到期后的续租事项再次与相关国土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商旅”)关于取得武林广场 20 号、21 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知。杭州商旅已于2021 年 5 月 27 日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杭州市武林广场 20 号和
21、21 号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15,879.00 ),出让年期为40 年(2016 年 6 月 11 日至 2056 年 6 月 10 日)。在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杭州商旅计划将已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长期租赁给杭州大厦用作经营。杭州商旅将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进行评估,并参照评估价格,在尊重历史结合实际的前提下,遵循公允原则制定租赁方案,以保证杭州大厦以及杭州解百的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详见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取得控股子公司两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根据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2、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杭州大厦拟与杭州商旅签订武林广场 20 号、21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书(以下简称“租赁协议”)及武林广场 20 号、21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相关协议及合同主要约定如下:1、共分为 2 期租赁,租赁总期限不超过租赁土地的使用年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单期租赁最长期限不超过 20 年,故每期的武林广场 20 号、21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租赁协议为基础,由杭州商旅和杭州大厦双方另行分别签订。第一期:20 年,自 2021 年 1 月 1202
23、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7 7 / 1717 日起至 2040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二期:15.5 年,从 2041 年 1 月 1 日至 2056 年 6 月 10 日止。第一期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杭州商旅和杭州大厦双方应完成下一期租赁合同的续签。2、2021 年年租金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拟土地使用权出租涉及的土地租金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 1545 号)的年租金 4,494.66 万元收取。从 2022 年起至租赁期末的租金年增长率为 2%。在未发生
24、较大土地政策等变化的前提下,第二期租金年增长率和与第一期保持一致。第二期租赁要素与届时有关法律法规及租赁政策有冲突的,从其规定。3、因杭州大厦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在2016 年 6 月 11 日租赁期限届满前未签订 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书 明确租金标准,且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杭州大厦继续租赁土地使用权不持异议,杭州大厦延用原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费标准计提应付租金 194.4474 万元/年。为尊重历史现状,杭州商旅同意杭州大厦支付 2016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合计 8,864,670.51 元。 该笔款项在杭州大厦支付 2021 年年
25、租金时一并支付至杭州商旅指定账户。 具体详见公司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租赁协议及合同已签订。 2、解百义乌公司注销事项 根据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清算注销杭州解百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同意清算注销杭州解百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解百义乌公司”)。2021 年 7 月 15 日,解百义乌公司取得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义) 登记内销字2021第 3128 号) , 解百义乌公司的工商注销手续办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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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第三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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