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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珠区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海珠区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海珠区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总结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广东省、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根据广州市统计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今年将统计执法检查纳入日常的工作范围,110月份我们共发出催报通知书180份,送达证40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9月份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检查,专门检查了工业、贸易业、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劳动工资等专业,检查范围包括属地实施统计调查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检查内容有:(1)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的情况,在统计中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
2、、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和人为扰数等统计违法行为。(2)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开展、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管理制度等情况。(3)各专业重点检查2022年经济普查数据和2022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质量。为了基层单位能够适应市统计局的巡查制度,我们制定了统计执法检查评分表,将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逐项量化计分,便于基层单位对照检查和整改。在重点检查阶段,全区共抽查了琶洲街道办事处、广东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都全面实行统计组织建设管理,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全区统计工作步入正规化,充分发挥统计局的监督、服务整体功能。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扩展阅读:关于开展“统计执法
3、检查年”的通知海城市统计局海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文件海城市服务业局海统字20223号-关于印发海城市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区)统计办(局)、经信局、城建局、服务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2022年,一套表统计改革即将进入实施阶段。此项工作是我国今年统计系统的“一号工程”,是各级政府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障一套表统计改革的顺利实施,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和市服务业局将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现将海城市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海城市统计局海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海城市服务业局二0一
4、二年二月二十日海城市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监督管理,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有效遏制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切实保障一套表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按照辽宁省和鞍山市统计局关于在2022年开展“统计执法年”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和市服务业局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统计执法年”指导思想是:以加快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契机,广泛宣传统计法律
5、、法规知识和被调查单位及个人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各级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统计系统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为顺利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工作目标1.扩大统计工作影响。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优化统计工作环境。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支持统计工作,社会公众更加理解统计工作,调查对象更加配合统计工作。促进社会各界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依法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各种干扰、依法治理和改善统计工作环境。3.推动统
6、计基础工作建设。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统计工作中特别是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建设和网络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4.保障一套表和各项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切实为一套表统计改革保驾护航。二、工作原则和工作思路(一)工作原则1.坚持统计执法检查与全市统计重点调查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保障一套表上报渠道畅通。切实做到三个“相符”,即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与直报数据相符。2.坚持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六五”普法相结合。以“统计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2022
7、-2022年海城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中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3.坚持统计执法检查与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帮助基层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制度,切实保证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和准确性。4.坚持统计执法检查与加强统计业务指导相结合。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要求其限期责令改正后,还要现场给予统计业务指导,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统计全员执法工作机制。将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和专项集中统计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将全员统计执法与专业统计执法结合起来。将统计部门单独执法与相关部门共同执法结合起来
8、,创建一种全新的统计执法模式。常规统计执法检查以全员执法为主,专业执法人员配合,构成违法案件的由专业执法人员查办;专项集中统计执法检查以专业执法为主,相关统计专业人员配合,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水平。三、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一)检查对象:1.组织领导统计工作的镇(区)人民政府。2.组织实施政府统计调查工作的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3.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二)检查内容:1.对各镇(区)、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2.对政府有关部
9、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3.对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及统计基础工作等方面问题。4.各级各单位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检查的主要统计指标是:工业的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农业的粮食和畜牧业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施工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工资总额,贸易服务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批零住餐业销售额(营业额)等。以上统计指标重点检查2022年以来发生的统计违
10、法行为。四、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一)工作方法这次“统计执法年”活动由海城市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时间从2022年5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自查、抽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安排。(二)工作步骤1.自查阶段(5月1日-25日)。各镇(区)统计办(局)、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查找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联网直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要制定自查工作计划,提出明确具体的自查内容和要求,努力提高自查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自查实效。自查结束后,各镇区统计办要将自查情况上报市统计局法规科。对
11、不按规定进行自查或未按时报告自查情况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自查不认真的,要责令其重新自查。并接受市统计局组织的重点抽查。2.抽查阶段(5月25日-9月15日)。我市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镇(区)、和有关部门以及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各镇(区)统计办(局)要认真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以保证抽查工作能顺利进行。3.处理和总结阶段(9月10日-25日)。在重点抽查中,我们将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认真处理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凡是在自查阶段由自己主动查出、报告并能认真纠正、整改的,统计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可免于处罚或处理,情节较重的也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或处理。凡是在抽查阶段查出的统计
12、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年”总结工作。总结材料包括:“统计执法年”方案的制定部署情况;自检自查情况;重点抽查情况;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有哪些创新做法和好的经验或者典型事例等,于9月15日前将总结报市统计局法规科。五、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一)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年”活动。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在自查中,主管领导、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依法管理和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切实提高一套表上报率和源头数据质量。2.精心组织,周
13、密安排。各镇(区)统计办(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年”的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结合实际,搞好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走过场。3.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按照2022-2022年海城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在网络、报刊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同时坚持送法到农村、到城镇、到工厂、到学校、到社区、到基层企事业单位,走到那里宣传到那里。向每个被检查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发放统计法宣传单,增强调查单位有关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4.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开展
14、“统计执法年”活动,要从统计工作大局出发,以“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一套表和各项统计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为重点,深入到千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坚决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上报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拒不接受国家统计调查、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典型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文明执法。要进一步提高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督促、指导调查对象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如实及时地填报统计报表。
15、市、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6.保障“统计执法年”活动所需经费、人员、车辆等的投入和使用。(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和市服务业局成立海城市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人:赵桐申,联系人电话:3605580。各镇区、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海城市开展“统计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李兴中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李旭鹏成员:李恩利李信峰李生奇姜再军王晓宇牛艳红迟浩11副局长副局长副局长副局长科长主任主任主任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服务业局市统计局法规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计办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统计办市服务业委员会统计办主题词:统计执法年方案通知抄报:市“五大班子”领导鞍山市统计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抄送:各镇(区)、人民政府-海城市统计局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共印80份)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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