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科2022上半年器械监管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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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科2022上半年器械监管工作总结药品科2022上半年器械监管工作总结连云分局药品科2022上半年器械监管工作总结2022年,按照市局年初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局继续加大医疗器械的监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基本情况:我区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0家(其中:批发企业30家;零售企业20家)。一、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按照年初省、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整体安排,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有侧重点地开展了医疗器械经营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企业在供货单位审查、来货验收、贮存养护、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严密监管,细化现场检查要求,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建立监
2、管档案,实行一企一档,详细记载企业人员、地址、变更等基本情况;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上,把着力点放在涉械制度执行情况上,加强制度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或不作为行为,同时对医疗机构是否落实督查机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上半年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家次,立案查处2家;检查使用单位21家次。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的水平。二、突出重点、全面规范,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使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使用部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情况是否到位、使用记录是否完整,索取的产品合法资质是
3、否齐全等。同时向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把相关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导入短信平台,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宣传信息等手段,提高企业责任主体意识。通过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采购记录、索证管理方面逐步规范,有效预防了医疗机构不合理管理使用医疗器械,而出现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行为。二是开展了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专项检查。对辖区内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经营业主对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比较陌生,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是属于类医疗器械的认识不足;部分企业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和进货票据等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产品入库检查验收、销售、售后跟踪服
4、务记录不全等经营不规范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予以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2家经营企业,执法人员当场制止了其违法行为,并对店内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进行了查封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同时我局积极探索建立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长效监管机制,将辖区内隐形眼镜经营企业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导入分局短信平台,利用宣传短信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三、严把标准,认真配合市局现场验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检查实施标准和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检查实施标准,并通过“三品一械”宣传展板、短信平台信息提示进行宣
5、传,使企业掌握相关规定和验收标准,积极配合审批中心进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上半年辖区内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四、加强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和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注重落实监测基层网络的建设和监测信息的发布。六月份集中辖区内的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负责人召开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议,并现场统一填写“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基层单位使用注册申请表”,鼓励各医疗机构联系人提供积极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早发现并得到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理。扩展阅读:2022年1月至9月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工作小结1药品医疗
6、器械监管科工作小结2022年1月至9月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落实监管工作责任,着力推进“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认真抓好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1至9月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明确责任,完善长效的监管机制为进一步引导和督促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提升自律水平。督促海安县吉祥气体有限公司、健民橡塑有限公司签订药品(药包材)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督促220家药品经营企业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签订“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213家
7、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签订“质量负责人(第二药师)在岗在职履行职责的承诺书”,督促57家医疗机构签订海安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从而有效地落实了药品安全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二、强化监管,整合日常监管资源年初,我局将全县640涉药单位按科室工作职能,分解到级到人,落实日常监管工作责任和任务,同时,整合日常监管资源,结合GSP认证、GSP认证跟踪、质量管理负责人在岗、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特殊药品监管以及各种专项检查等工作,联合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日常监管任务470家,监管家数完成率73.4%监管,监管次数615次,次数完成率96.1%。三、坚持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1、
8、在零售药店开办方面,我局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坚持标准和条件,今年共受市局委托,现场验收药品零售企业6家,筹建现场勘察5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事项40家,其中变更质量负责人或第二药师的25家,变更注册地址的9家。2、做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2月22日,我局按照国家局、省、市局换证工作标准和程序,组织召开今年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40家零售药店负责人换证工作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对照换证条件,加大店内设施与设备建设的资金投入,完善药品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按期进行换证。目前已有28家药品零售企业完成了换证工作。3、做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2月23日
9、,我们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认证管理办法,组织召开24家应GSP认证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会议,详细解读GSP的各项条款,督促各药店认真抓好GSP认证工作的落实。目前已有15家到期零售药店企业顺利通过GSP认证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4、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今年上半年,我们严格按照GSP认证标准对42家药品零售企业组织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跟踪检查完成率要达到100%。四、积极推进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评估活动,并积极向省、市局申报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于2022年7月13日省批准,将我县
10、列入全省28个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名单之中。2022年8月12日,我县召开了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动员大会,大会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社会管理创新合成战副总指挥焦广琪主持,副县长翁晓云作动员报告,14个镇(场)和2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递交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目标责任书和2022年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曲塘镇、县人民医院、南通苏中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就创建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市局马岚副局长和代县长陆卫东作了重要讲话。此次,参加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象有各镇(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食品药品安全助理、卫生所所长;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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