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苍沟乡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自查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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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苍沟乡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自查总结龙苍沟乡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自查总结龙苍沟乡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自查总结县统计局:按照县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乡庚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进行自查,成立以副书记石华富为组长,文书、农经、统计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落实乡兼职统计员具体负责此次农村统计自查工作。现就我乡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自查办法:主要采取查看档案资料,调看原始记录、帐目,对照原始数据与电子数据、报表与电子数据等。同时还要采取乡级数据与村级数据对比检查,报表数据与实际数据评估检查,报表数据与现场数据核对检查等手段。二、自查内容:全乡所辖的各类统
2、计调查对象,包括2022年农业产值统计、农林牧渔业统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乡基本情况统计、村基本情况统计、定期报表等。三、自查结果:(一)农业产值统计(2022年)一是计算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所使用的主要农产品及其产量(年度及分季)使用省统计局认定的法定数据;二是计算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所使用的生产价格与上报省统计局的一致;三是计算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所使用的增加值率没有超出规定的范围;四有农林牧渔业产值计算表。(二)农林牧渔业统计(2022年和2022年上半年)一、乡一级统计有分村统计台账;二、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和主要畜禽存、出栏等指标,是按要求采用修订后数据;三是各种数据的取得方法、指
3、标口径正确。(三)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和乡(镇)、村基本情况统计(2022年)(1)GDP村上报数据与县上报市上的数据一致;(2)财政收入指标乡上报数据和乡财政使用的数据一致;(3)主要社会指标,如境内公路里程、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医院卫生院床位数等与部门掌握的数据一致。(4)乡、村台账与上报数据一致。(四)定期报表上报情况。主要对大小村村播面、产量表及劳动力转移、工资报表、固定资产投资等定期报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结查是上报村级数据与乡上报数据一致,并建立了相应台帐。三、存在的问题。1、规章制度不够完善;2、统计数据因口径问题存在数据不一致。附表: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自查结果
4、汇总表龙苍沟乡人民政府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附: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自查结果汇总表龙苍沟乡乡(镇)指标自查乡镇数量检查村数量检查调查点数量检查调查户数量检查数据总数查出数据错误总数一、按错误类型分计算错误指标含义不清其他类型错误二、按指标内容分农村住户调查贫困监测调查农林牧渔产值统计农林牧渔生产统计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其他农村统计调查内容单位个个个个笔笔笔笔笔笔笔笔笔笔笔数量172206011扩展阅读:龙泉市八都镇龙泉市八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2022年)一、文本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目录前言.1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8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
5、布局优化.11第四章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与布局.14第五章建设用地规划与布局.16第六章生态用地规划与布局.19第七章旅游用地规划与布局.20第八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2第九章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布局.26第十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用途管制.28第十一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3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35第十三章附则.37附表.38附图.38前言八都镇地处龙泉市西南部,东与西街街道、兰巨乡接壤,南与田镇、小梅镇相连,西与上镇毗邻,北与锦溪镇、竹族乡相连。政府驻地八都二村,位于东经11855,北纬2758。该镇距市区22.3公里,53省道穿镇而过,还有八都至南窑、八都至竹、王坊至际下三条支线。该镇
6、交通便捷,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山川秀丽,人才辈出,土地肥沃,资源丰富,是龙泉市重要的产粮区。境内盛产莹石、瓷土,毛竹,其中萤石矿储量占全国1/4,青瓷的重要产地为全省第一位,也是竹木制品的重要产地。八都镇是龙泉西南部商品流通的重要集散地,工农产业并重,发展迅速,集镇繁荣,是龙泉市西部经济发展的中心镇。2022年末,全镇总面积14071.27公顷,辖29个行政村,118个自然村,235个村民小组。全镇总户数7066户,总人口24823人,非农业人口1696人,农村劳动力人口1422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6。工农业总产值26238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6367万元,以竹木加工企业为主,化工、
7、青瓷、采矿、建材企业为辅;农业总产值9871万元,以水稻、香菇、蔬菜、水果种植、家禽家畜养殖和竹笋两用林培育为主,已建成万亩高产竹笋示范林基地、珍稀苗木基地和大棚蔬菜基地;三产以集市贸易为主,商业服务半径可达周边宝溪、上等数个乡镇。根据经基数转换的2022年底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土地总面积14071.27公顷,其中农用地为13194.72公顷,占总地类的93.77%;建设用地为389.21公顷,占总地类的2.77%;未利用地则为487.34公顷,占总地类的3.46%。龙泉市八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22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保障八都镇社会经
8、济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八都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上一轮规划逐渐显现出规划目标前瞻性不够、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任务日趋繁重、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缺乏弹性、规划实施难度大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科学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八都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迫切需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为了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使命,
9、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龙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2022年)和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特编制新一轮龙泉市八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2022年)。本规划是规划期内八都镇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类、各业
10、用地,优化区域配置,为龙泉市八都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土地规划。第二条规划任务根据龙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2022年)的要求,结合八都镇自然经济条件,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各行政村土地利用的调控指标,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划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重点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用地保护、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并制订相应的管制规则,为八都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第三条规划原则1、依法编制原则;2、上下结合原则;3、因地制宜原则;4、相互协调原则;5、公众参与原则;6、注重实施原则;7、节约集约原则。第四条规划依据(
11、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2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发1998256号);3、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发1998第257号);4、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22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2年)(主席令2022第81号公布);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1989第22号公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主席令1998第3号公布);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2022第77号公布);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1991第49号
12、公布);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22第74号公布);11、浙江省实施办法(2022年);1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13、浙江省实施办法(2022年7月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公布);14、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22年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6号公布);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指导性文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2235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电子数据成果上报要求和浙江省县级土
13、地利用规划数据质量检查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办202246号);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2243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2210号);5、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2212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2251号);7、关于印发、图式(试行)、和的通知(浙土资办202296号);8、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办法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
14、纲编制内容要求的通知(浙土资202219号);9、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审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办2022180号);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202242号);11、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2231号);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232号);13、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修编工作中“四清查、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182号);1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228
15、号);15、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133号);16、关于做好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222号);17、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57号);18、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龙泉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审查意见(2022.2);1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221号文件);20、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221号文件);21、国家、省、市、县其他相关文件。(三)技术标准
16、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22);2、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22);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22);4、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22);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1990);6、镇规划标准(GB50188-2022);7、浙江省实施的有关技术规定(浙建乡1994224号);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22);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2022.9);10、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22.7);11、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
17、试行)(2022.7);12、浙江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2022.7);13、国家和省其他有关技术标准。(四)相关规划1、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2022年)2022.4;2、丽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2022年)2022.7;3、龙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222022年)2022.3;4、龙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总体思路(20222022年)2022.6;5、龙泉市城乡统筹规划(20222022年)2022.4;6、龙泉市市域总体规划(20222022年)2022.7;7、浙江省龙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222
18、022年)2022.12;8、浙江省龙泉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综合报告(19992022年)2022.12;9、浙江省龙泉市市域村庄布局规划(20222022年)2022.12;10、龙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222022年)2022.12;11、龙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2022年)2022.12;12、龙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13、八都镇城镇总体规划(20222022年)2022.7;14、八都镇生态镇建设规划2022.12;15、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22-2022年)16、其他相关规划。第五条规划期限(1)基期:2022年(2)近期规划:20222022年(3)远期规划:2
19、0222022年第六条规划范围规划修编的范围为八都镇行政管辖地域,土地总面积为14071.27公顷。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第七条规划总体目标以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为核心,统筹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通过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和挖掘潜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土地利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第八条规划的主要控制目标(一)约束性指标1、到2022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028.49公顷;2、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至少达到2022.3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98.81%,标准农田保护面积650.83公顷;3、规划期内,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必须控制在
20、253.04公顷以内;4、规划期内,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超过57.31公顷。(二)指导性指标1、到2022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不超过88.3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88.2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不超过24.12公顷。2、规划期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402.44公顷。3、到规划期末,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81.02平方米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06.00平方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4.94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不超过110.00平方米等。表2-1:八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2022年)规划控制指标约束性指标指导性指标万元城乡建设
21、用地规模(公顷)耕地保有量(公顷)标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农田保护(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规模(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p:h:13.499,w:27,x:527.17主要控制指标下达及规划情况见附表F1。第九条社会经济生态发展目标八都镇作为龙泉市西部地区中心,至规划期末,在提高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加大对周边乡镇各种要素的吸引集聚,依据自身的发展特点和发展优势,培育发展特色产业。重点建设八都工业园和八都瓷产业带,重点发展竹木加工、青瓷制造、商业贸易和生态旅游等产业,确立毛竹加工业在八都的支柱产业地位,全力打造工业“第一经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将八都镇建设成名
22、副其实的龙泉西部经济重镇、商贸大镇、龙泉市毛竹产业发展的第一镇,成为龙泉辐射福建、江西的西大门。(一)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八都镇城镇总体规划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至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人均GDP争取达到3000美元;工业总产值达到6.6亿,年均增长8%;农业生产总值达到2.1亿,平均增长5%;第三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三产结构逐步实现从“一、二、三”向“二、三、一”转变,其中第一产业不高于15%,第二产业不低于45%。(二)人口和城镇化率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2022年前,控制在4%以内,城镇化率水平达到54%左右。镇域常住总人口:2022年2.3人;2022年2.95万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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