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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机动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调研报告县机动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调研报告县机动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调研报告随着我县机动车数量的逐渐增多,停车收费问题也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地区发改委工作安排,近日我委积极开展对全县停车场收费调研,调研情况如下:一、停车场基本情况我委根据县城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对停车收费实行备案管理。现共有八家停车场进行了价格备案,库车杏花商业步行街(一期)、库车综合农贸批发市场、库车金都宾馆、库车华龙商贸城停车场、库车县邮政大楼、阿克苏地区运输总站库车客运站(包括交通宾馆)、市场服务中心和交通肇事车辆停车场八家办理了停车收费备
2、案手续。其中:商场、占道停车六家,交通肇事停车一家,市场服务中心一家。二、停车场收费情况为了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自治区发改委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行。根据细则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其他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虽然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了加强停车收费管理,我委要求所有停车收费实行价格备案制管理,机动车停车费统一备案价格为2元/天,住宅小区内停车1元/天。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提高标准收费。停车场管理都属个人经营,场地有的是临时租用,有的是利用
3、空闲土地,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个别停车收费管理人员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存在只注重收费不注重服务的现象。2、扩大范围收费。个别停车场在办理了相关停车收费备案手续后,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扩大停车收费区域和自定停车收费区域。3、强制收费。个别停车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停车场所停放车辆强制收费,如在宾馆门前白天对临时停放车辆进行强制收费。4、管理混乱。没有停车场标牌,无明码标价或者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导致停车收费在计时收费等方面产生诸多争执,这也为停车收费管理人员乱收费提供了可乘之机。5、供需日趋突出。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公共停车场规划和建设滞后,在加强城市建设同
4、时,因注重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及随之带来的乱收费问题。6、执法力度偏弱。物价、公安、工商、城管、土地、规划等行政职能部门都具有规范停车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但对于群众投诉的停车场收费问题往往有物价部门单打独斗,达不到应有的执法效果。7、信息化管理落后。我县停车场整体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目前没有使用智能计时设施,仍然依靠人工收费,难免造成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发生。8、交通肇事停车场都是交警部门指定停车场,所停放车辆全部是交通肇事违章车,收费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四、机动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1、解决停车乱收费问题,需要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综合治理。一方面,我们要加
5、强日常监管,积极查处落实群众举报案件;另一方面,要联合县城管、工商局等部门成立综合治理小组,通力合作,联合检查,进行专项治理。要坚决取缔无批准手续、无营业执照、无价格备案的停车场。坚决杜绝擅自将肇事违章车辆指定在无证停车场。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对违纪违法的停车场要进行公开曝光处理。3、公安部门对违章车辆停放管理应按新价非字199942号文件规定,履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免费停车场。建议:细则从管理体制上建议停车场收费应先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管部门备案后领取手续,并确定停车具体位置和区域面积;工商和税务部门负责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的工商和税务登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停车收
6、费价格备案。扩展阅读:区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的调研报告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的调研报告非机动车收费管理是城市车辆管理和市容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加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改善居民出行和生活环境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今年6月至9月,我们联合开展了加强朝阳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的调研,目的是全面了解我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现状,反映群众所关心的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实际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区域形象的提升。此次调研听取了区市政管委关于我区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基本情况的介绍,实地走访了部分街道、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非机动车管理处,召开了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物业公司、街道、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单位参加的
7、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发放了近千份居民调查问卷,搜集了关于加强我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据调查,我区共有各类非机动车停车场*多处,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处,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纳入非机动车收费管理的*处,占地面积约*平方米。九十年代后,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综合开发建设而成的非机动车停车场*个,占*%。已实行收费管理的非机动车停车场*个,占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全区共有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企业*家,其中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家,在外区注册的*家,从业人员6000余人。目前实行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有多种管理
8、形式并存,既有物业管理公司、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公司、街道乡、居委会及单位直管收费等。总体看,我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级阶段。在调查中发现,自行车停车收费现状令人堪忧。自行车看管员的身份也比较“多元”,几乎所有的看管员收取停车费之后都没有给予停车人停车牌和收费发票。抽样调查问卷显示,未收取非机动车费的小区占33%。同时,近年来我区部分实施物业管理的非机动车停车场,覆盖率呈上升趋势,并在非机动车收费管理规范试点工作中初见成效。二是非机动车收费管理总体水平偏低。统计数据显示,与北京市整体水平相比,我区辖区内注册登记的物业管理企业数量少、规模比较小,资
9、质等级偏低等;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三是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行业监管体制基本建立,2021年8月以来,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了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了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化活动,积极探索社区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自治方式,开展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试点工作,推进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强了我区物业管理行业政府监管的工作力度。二、我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区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主管部门积极推进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着力搭建社区自治的新型组织平台,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总结了一些宝贵经验,但由于体制、观念、机制、管理人
10、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我区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根据非机动车辆管理情况的历史来看,上世纪90年中后期,为改善自行车偷盗案频频发生的状况,公安部门会同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商业网点、农贸市场影剧院、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分布情况,确定区的公共场所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型场所,非机动车停车场由公安机关与管理人签订管理协议,实行看管凭证制度,凭证取车,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的标准执行。对此,进行督促管理,从宏观上管理,具体的日常管理属于属地派出所的工作范围。当初按照规定,他们与街道、居委会协调,对辖区的自行车收费停车场进行管理,聘用街道方面推荐
11、的下岗职工等人群作为自行车看管人员,统一发证件、停车牌,负责车辆停放的秩序。该措施实施之后,市区内自行车失窃的案件明显减少。后来,自行车取消打钢印上牌照。因此,派出所的管理变得十分尴尬。目前,派出所基本上对自行车收费停车场的管理“放权”,而批准自行车存车处的单位又属于市政管委会,确定收费标准的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于目前自行车停车场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现状,公安部门表示管理上确实存在漏洞,要真正规范起来比较棘手。规划、国土房管、公安交通、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市政、城管、街道乡、居委会等管理部门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职责划分和相互配合的问题,有些是行政监管关系,有些是业务合作关系。目前,我区政府相关职
12、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与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关系还未理顺,责权利的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物业管理企业、非机动车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责被人为地转嫁到了物业公司,使物业公司客观上既承担一个企业的责任,又承担着部分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等等。2.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公司定位不准确的问题。根据走访调查非机动车管理公司的情况来看,我区现有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企业规模小、资质等级低,非机动车收费管理服务水平偏低,经营管理理念陈旧,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区登记注册的*家物业管理企业中,按资质分类,一级资质仅有*家,二级资质也只
13、有*家,三级资质*家,与全市整体水平比较相差太远;这些物业公司受机动车收费管理体制的影响比较深,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差;有些企业低水平服务、高标准收费,甚至出现乱收费;有些企业错误认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门槛低,缺少对员工的培训和严格规范的制度管理,造成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有些企业不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侵害了存车人的合法权益。有的企业为了便于管理,存车处分别投资增加了硬件设施。强化了自行车存车规范管理意识,加大了自行车存车处硬件设施建设,改善了自行车存车处的设施环境,提高了存车人员的服务水平,同时也减少了自行车丢失和损坏,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调查中发现运营单位的投资、运
14、营成本较高和原收费标准太低不相适应,导致运营单位有亏损现象,为了减少亏损有些运营单位则选择在其它方面来弥补亏损(如:增加公司项目,开设小卖部、自行车修理等),虽然减少了亏损,但给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上带来了很多定位不准确的问题。3、非机动车收费标准滞后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物价在不断上涨,而非机动车收费的标准目前执行仍然是是1994年由城八区物价局根据当时的情况和物价水平制定的标准。虽然朝阳区2021年5月21日举行了北京市首次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价格调整听证会,来自人大、企业、政协、农委、居民以及其他方面的代表纷纷对价格调整方案发表看法,认为朝阳区非机动车收费可平均上调约200的幅度,
15、即一类存车处:普通自行车每辆每次由1994年制定的标准0.10元改为0.30元,赛车、山地车、小型三轮车每辆每次由0.20元改为0.50元等等,22时以后至次日6时,按上述标准加倍收费。多数代表对调价方案表示理解和赞同,但只是施行了一些试点单位,没有全面的施行,也导致了一些现象的发生(如同一辆车在不同存车处收费不一样的问题)。据了解,北京市自行车现有1500万辆,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仍然是北京市居民的重要交通工具。居民存车服务业依然有巨大的需求。目前执行的存车收费标准是1994年由城八区物价局根据当时的情况和物价水平制定的和2021年5月22日制定的部分试点单位标准。14年来北
16、京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及消费需求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存车管理成本上升,现有设施陈旧落后,无力改造提高,车辆价值提高,管理责任加大。在14年间涌现了不少新单位兴办的存车点,而且在存车收费上存在的随意性、不规范的问题以及存车管理人员与顾客之间因收费问题产生矛盾时有发生,因此价格调整就成为必要。4.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公司与存车人关系的问题。我区部分居住人群收入水平不高,对非机动车收费管理的理解尚未到位,不愿意按照目前价格享受较为全面的管理服务。部分存车人存在维权意识强烈而责任意识淡薄,据调查问卷显示,只有1%的受访者对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很了解,不了解的多达37%;71%
17、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大部分存车人认为:购物(包括服务消费)索要发票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或者收款凭证是每个经营者的义务。看管自行车也一样,看车人有义务出具相关凭证,如不能出具,存车人可拒付费用。存车人如丢失车辆,又不能出具相关凭证证明与看车人之间的车辆看管服务合同关系,其权利是难以受到保护的。停车收费不给发票的现象,是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此外,看车人与存车人之间应该是一种车辆看管服务合同关系。三、关于加强我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建议朝阳区地处城乡结合部,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非机动车收费管理模式。通过此次调研,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1.推
18、广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企业前期介入。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企业前期介入是指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企业在正式接管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之前就参与物业管理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销售管理”等过程。这样有利于避免开发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配套方面出现后期非机动车管理难以解决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开发商遗留问题对物业管理的隐患,有助于形成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企业及存车主和谐相处,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政策、资金、管理以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问题入手深入研究,加强引导,推进我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企业前期介入工作。要充分发挥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公司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交流平台,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公平竞争,协调利益
19、冲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摸清行业基本状况,研究行业发展理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反映企业合理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活动,形成行业的凝聚力;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形成在职继续教育的长效机制。2.推动各方思想观念转变。在对物业管理公司诚信考核中,要增加其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好坏的考评,使其注重树立品牌意识,做好建管衔接;行业主管部门要改变姿态,充分利用全方位的媒体手段主动宣传非机动车收费管理的必要性,积极推行我区一些规范试点典型做法,如北京金威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引导广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人员
20、维好权、用好权、尽好责;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公司应抛弃行政管理的方式,加大对存车人的情感投入,与存车人建立良性互动,用更好的服务取得存车人理解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组织成立调解协调机构,继续完善社区党委、居委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四方自治组织的联动议事平台,理顺物业管理体系,建立基层管理长效机制。3.探索我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模式。我区物业管理有特殊性,应针对非机动车收费管理的特点探索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一些老旧小区非机动车收费来说,由于观念限制和硬件条件的制约,让居民出钱引入非机动车收费管理设施是很难行得通。对这类长期以来老旧小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产权单位应加强合理投入,探索规范的物
21、业管理以外的新形式,如充分延伸居民委员会、房管所的作用,或发动群众建立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力求用比较低的成本解决物业管理的基本需要问题。对于新建非机动车收费管理场,政府应加强引导和约束,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公平竞争环境,逐步打造代表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非机动车收费管理企业品牌,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一是大力提高居民区自治水平。物业管理处于发展时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无巨细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整,就有可能陷入无法缓解的对立困境。因此,在我区物业管理中,要将乡规民约纳入法治体系,通过规划居民区建设的内容,完善乡规民约,提高居民的权利义务意识
22、,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承担民主管理的责任。建议选择部分小区先行试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剖析居民区中缺乏公德的表现,针对性地建立乡规民约,培育一批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楼等品牌项目,坚决反对在居民区生活中地极端个人主义等自私自利现象,大力提升小区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水准。4.提高非机动车收费管理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结合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自己品牌,要通过提高员工知识技能的培训,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在企业内部应岗位明确,职责分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同时应充分利用自动化设施,加大管理智能化的科技含量,更有效地实施各项管理服务。要从日常检查、客
23、户交流、业主满意度调查、管理费收缴、相关信息反馈等方面了解物业服务是否满足业主的需求,从而制定相应的措施,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建立ISO9001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5.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的规章制度,但缺乏与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如:业主委员会运作;物业管理招投标;住宅维修基金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设使用;业主委员会的法人地位及其职责、权力和义务;明确物业管理企业、业主管理委员会、居委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等,致使近期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增多,并形成群访,区法院200年就受理物业纠纷522件。建议积极通过人大、政协等呼吁相关部门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法规文件,使其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使之真正能够规范和指导市场运作。随着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完善,随着物业管理机制的不断创新,随着广大业主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随着政府对物业管理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相信我区物业管理企业必将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出现新的整洁、美观、安宁、舒适的宜居小区。第 13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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