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doc
《无锡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锡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doc(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无锡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无锡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江苏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市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收入收缴、支出管理以及绩效管理,适用本办法。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企业包括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市文资办及市级其他部门、单位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以及由市属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各类国有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第三条第三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应遵循“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级编制,逐步实施;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第四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市财政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和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市属企业各司其职,共同负责。本办法所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是指履行出资人(或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2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第五条 市财政局是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具体操作办法与相关管理规范;(二)
3、审核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提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三)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草案;(四)收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五)支付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金;(六)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七)批复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八)指导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九)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相关信息;(十)监督检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十一)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第六条第六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下统称“预算单位”),具
4、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汇总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所申报的年度国有3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计划建议;(二)提出本单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三)组织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的执行;(四)编制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五)指导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承担企业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相关信息;(七)监督检查所监管(所属)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八)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第七条第七条 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编制、申报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
5、入支出计划;(二)按照规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资金核算,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四)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复安排支出,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法接受监督;(五)负责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六)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4第三章 预算编制第八条第八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应根据预算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测算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按照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第九条第九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与一般公共预算同步编制
6、,纳入市本级政府全口径预算,报市人代会批准。具体编报程序如下:(一)布置。市财政局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和规定,印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政策文件。(二)编制。预算单位根据编制政策文件要求,组织所监管(所属)的企业填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表,并按规定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市财政局。(三)审核。市财政局根据预算编制政策对预算单位提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报市人代会审议。(四)下达。市财政局在市人大批准后 20 日内将市人大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复各预算单位执行。各预算单位在收到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后 15 日内将预
7、算批复至市属企业。第十条第十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经批复,应严格执行,遇重大事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收支预算应同步调整,并由市级预算单位根据所监管(所属)企业预算调整需求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转市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调整申请5相应编制预算调整草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第四章 收入管理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具体包括:(一)应交利润,即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按规定应当上缴的利润;(二)国有股股利、股息,即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
8、(三)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即国有产(股)权转让净收入;(四)企业清算收入,即国有独资公司清算净收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净收益;(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其中(二)、 (三)、 (四)项收入以市政府、市级预算单位直接持有股权部分为对象征收。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市政府、市级预算单位直接持有股权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获得以下收入,应及时向预算单位、市财政局申报:(一)国有股股利、股息,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未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为董事会,下同)表决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据实申报,并附送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无锡市 国有资本 经营 预算 管理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