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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专业实习检察院实践总结法学专业实习检察院实践总结大三第一个学期,我被安排到了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了解了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主要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了刑法、犯罪心理学,并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收获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实践的重要,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社会。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个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些思考。一:实习单位情况这次实习我被安排到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分配到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的第一步。从收到公安机关
2、提交的提请逮捕通知书开始,要对案情进行仔细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这其中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审查,对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审查,对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认定。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侦查监督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对侦查机关的立案进行监督、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本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自行发现等方式实现。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是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侦查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于保证公正执法,
3、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1、学习侦查监督科的具体规定:进入侦查监督科,老师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情况,给另外我一些有关侦查监督科的书籍和资料学习。经过认真的学习我对侦查监督科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侦查监督科的工作流程大体是这样的,由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经过检察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2、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帮助老师打印有关
4、案卷的材料等。在实习期间,我开始接触到具体案件的办理,并参与到其中,这是最让我觉得兴奋而又感兴趣的,因为我的心里早就盼望着将平日所学运用在实际操作中,借此检验三年来的学习成果了。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翻阅卷宗。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仓山区属于城乡结合,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有的案件复杂,有的案件简单,有时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近两个月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
5、运用最广泛。所以,学好这两门学科对于任何一个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仔细阅读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侦查卷宗后,我和办案老师来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这是案件承办人制作的阅卷笔录的一个辅助工作,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督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仔细地询问,合适公安机关制作的询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实习这近两个月里,两次去看守所提讯,我都要协助案件承办人做好询问笔录。在制作询问笔录的过程中,由于侦查监督科只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认定,所以我们的
6、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驾管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在记录的时候,不必字字都记,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即可。第一次去看守所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见犯罪嫌疑人之前,也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在询问中,老师以义正言辞的语气和循循善诱的询问方式,使犯罪嫌疑人都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积极与检察官配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这使我深刻感到,检察官是代表正义与公平,维护社会秩序、惩恶扬善、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令其悔改的无比神圣又光荣的职业。在提审结束后,我在老师的指导下,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书证物证制作审查报告,现在已经掌握了审查报告的模式、要求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后来的审查报告
7、都是由我完成。在协助办案这一点上,由于工作内容很杂,时间上也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许多感受都是针对单一事件的感受,没办法做概括。但是,我明白到,正是因为这种工作的特点,要求我时时处在待命状态,对工作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懈怠,才培养了我极好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工作态度。3、录入材料和法律文书(1)录入案卷材料。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都必须一一审查。公安机关将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卷材料送达侦监科后,内勤先负责分案,收到案件的承办人接手案件后,就要先进行阅卷工作。由于移送的案卷材料都是纸质的,就需要先进行计算机录入工作。案卷材料包括文书卷和证据卷,文书卷里需
8、要录入的内容包括: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资料,案情;受案登记表;立案时间;刑事拘留时间以及延长拘留时间;犯罪嫌疑人前科记录(如刑事判决书等)。证据卷需要录入的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同案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陈述;指认笔录、鉴定书、扣押物品清单等。案卷材料录入虽然看似一项机械的文字处理工作,其实里面还是有不少学问。特别是对新人来说,录入案卷材料的同时,也是在进行一个阅卷工作,对案件整体会有一个把握。并且在录入案卷时,就可以尝试初步发现材料中是否有不规范的地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否有瑕疵等等。这都是侦监科的本职工作。我开始录卷时,对录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材料最为头疼,因为供述材料一
9、般占证据卷的大头,内容很多也很重要,而且多次供述内容有时前后雷同,有时又反复翻供,前后大相径庭。在林老师的指导下,还有科长以及其他老师的帮助下,我逐渐掌握了录入供述材料的技巧:其实就是一个道理,磨刀不误砍柴工,录卷前就以办案人的心态进行阅卷,在对嫌疑人的供述有了整体把握后再进行录卷工作,这样往往事半功倍。并且,每录完一个案件的材料,都经过了自己的思考,虽然还不够成熟,不够缜密,在办案老师办理完案件后,将自己的意见与其作对比,可以取得不少的经验和心得。因此,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虽然是小小的录卷,但其实让我受益匪浅。(2)法律文书的写作。法律文书是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和其他文书。审查逮捕案件意见的格式
10、是: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2、发案、立案、破案经过;3、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4、需要说明的问题;5、处理意见。我主要只是负责写审查批准逮捕意见书,批准逮捕书或者不批准逮捕书。办案老师办结一个案件,进过科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的层层审核批准后,就分别制作批准逮捕书或者不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包括正副本各一份,回执一份。制作好的法律文书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虽然比较机械化和简单,但其实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需要十分的细心和严谨。三、新刑诉的修订对工作的影响元旦假期回来,我们就开始把新刑诉的修订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要常常把新刑诉和旧刑诉对比翻看。一开始头一周,我每次做好一份
11、审查批准逮捕意见书都要直接给刘科长过目,并且刘科长会对其中的问题,给我讲解,基本我的问题都出现在新刑诉修改过后的调整。比如证据材料那一栏,不再是鉴定结论,而是采用鉴定意见,辨认笔录归为第七类证据,新增加电子数据等等;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批捕法条也由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改为七十九条等等。因此,通过实习,对比新旧刑诉的异同,我又巩固了新刑诉的知识,提高了法学素养。四、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在学校我们学的法律知识很广泛,所以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现在我可以通过实习来进一步理解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侦查监督科办案过程,是对法学专业知
12、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老师经常会就疑难案件的疑难点对我进行引导。比如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获罪条件,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等等。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而且,必须要有责任心,因为这个讨论,还涉及到案中犯罪嫌疑人的批准倾向,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安危。要谨慎,不可制造冤假错案,枉捕好人。五、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办案期间发现多数案件都是涉嫌盗窃、涉嫌抢劫、贩毒、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嫌疑人多事经济收入低,大多数是无业人员,非本地人居多。而且多数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又很大。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
13、庭教育坏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数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老师常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中实法体不重程序法,以至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通过实习,我感觉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是也不可回避。但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样恐怖。扩展阅读:检察院实习总结实习总结学校:西南政法大学专业:法学院班级:姓名:学号:2022级5班秦启凡2022031485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
14、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二室。我们一共19人在7月11日到达了检察院,并开始了为期50天的实习。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
15、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
16、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因为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哭诉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但心里实在不好受。然而,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据她称,那几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
17、来想占为己有,并没有偷东西。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觉得好傻。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更何况这么多,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好不容易当我调整好心态后,伍师兄才对我说:“小秦,当时你很同情那个人吧,现在是不是通过这个案件受了很大的教育!”我只能无言,因
18、为这是事实。令我感动的是,伍师兄一直都有注意我的情况,但并没有指责我不应该对罪犯有同情心,这样会影响工作之类的,而是让我自己发现事实。让事实教育我,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带入审讯中,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思考其中的真实性,是否有破绽。在不断跟随师兄们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也学会了从犯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此次实习,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在实际运用中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现,在开庭
19、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阅做好的准备工作,课不能出错的。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渝北区仅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案量。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而且渝北区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区,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重庆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他们很多人是来重庆打工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
20、,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毒品的泛滥等等。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刑检局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
21、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中,我发现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因此不知道该如何做,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郁闷。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才
22、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
23、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罪名的认定,存在着争议,而这点又是十分重要的细节。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是酒后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但据他所说,是在行使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被害人死亡。就这一细节,我们无法确认,因为这是关系到“交通肇事”和“意外事故”的分界点,只有确定了这一点才能决定被告人的罪名。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50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教师评语:教师签名20年月日第 13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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