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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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建深圳市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化技术指引设与管理规范化技术指引( (试行试行)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72017 年年 6 6 月月I目目 次次前 言.I 引 言.II 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4 4水污染防治设施 .6 4.1总体要求 .6 4.2给水管道 .7 4.3排污管道 .7 4.4废水处理设施 .8 4.5污水排放口 .11 5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12 5.1总体要求 .12 5.2室内通风 .13 5.3废气收集 .13 5.4废气输送管道铺设 .13 5.5废气处理设施 .14 5
2、.6废气处理控制系统 .14 5.7废气排放口 .14 5.8其他.15 6固体废物.16 6.1总体要求 .16 6.2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16 6.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17 6.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行与管理.17 6.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安全防护与监测.17 6.6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关闭.18 7噪声防治设施.19 7.1产噪设备 .19 7.2噪声防治设施 .19 7.3噪声排放 .19 8排污口立标、建挡 .20 8.1总体要求 .20 8.2排污口立标 .20 8.3排污口建档、管理 .20 9环境管理.21 9.1总体要求 .21 9.2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21 9.3自行监测 .
3、22 9.4环境管理台账 .22II9.5环境风险应急管理 .22 9.6污染源环境信息管理.24 10环保承诺.2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26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31I前 言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推荐性标准,按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归口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邱向阳、钱萌、孙国芬、曹亚首、贺达观、戚月昆、李焕承、李笑梅、胡涛、高建玲、赖秀玉、王思文。II引 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
4、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推动深圳市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1深圳市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管理深圳市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化技术指引规范化技术指引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引规定了深圳市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排污管道及排放口建设和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细则。本技术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工业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指引的引用而
5、构成本技术指引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指引。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
6、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6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2GB/T 15555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51 烟囱设计规范 GB 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83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计规范 GB 20101 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通则 GB/T 16157 固定污染
7、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J 131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DB 44/26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1597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4/27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HJ 606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办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28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厢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H
8、J/T 352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0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3HJ 2012 垃圾焚烧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2015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20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5 危险
9、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8 电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35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8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42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02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CJ 343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2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CJJ 31 城市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JGJ 141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CECS 162 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
10、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81 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1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办201257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10113 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环监1996470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水体2016186 号)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 (粤环200842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的通知 (深府20171 号)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深环200090 号)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测系
11、统管理的通知(深人环2016657 号)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调整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深人环2017437 号)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指引。3.1 工业污染源 industrial pollution sources指工业生产中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生产设备或生产场所。它通过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和废热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产生振动、排放噪声等危害周围环境。3.2 重点污染源 key pollution sources列入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或其它深圳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污染源,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3.3 现有污染源 exis
12、ting pollution sources指本技术指引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3.4 新建污染源 new pollution sources指在本技术指引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3.5 第一类污染物 the first class of pollutants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本标准中是指 DB 44/26-2001 中规定的第一类水污染物,共 16 种,即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总 放射性,总 放射性
13、、活性氯、石棉、氯乙烯。3.6 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GB 5085 鉴别标准和 GB 5086 及GB/T 15555 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液体或其他形态的废物。53.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general industrial solid wastes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GB 5085 鉴别标准和 GB 5086及 GB/T 15555 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3.8 无组织排放 fugitiv
14、e emission 凡不通过烟囱或排气系统而泄漏烟尘、生产性粉尘和其他有害污染物,均称为无组织排放。3.9 排气筒高度 emission pipe height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3.10 二次污染 secondary pollution指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在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作用下,转变成毒性更大、对生物有直接危害的物质,这些物质是原来的污染源中所没有的。64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设施设施4.1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4.1.1 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4.1.2 废水处理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
15、并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审批文件的要求。4.1.3 废水处理工艺应选择先进、实用、安全、对水质水量变化耐冲击负荷能力强的工艺技术,并能实现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4.1.4 排污单位及废水处理设施应达到进出口水量平衡。4.1.5 废(污)水排放单位需对各类排污管道进行标志标识,做到分类清、走向清、标识清。4.1.6 不同类型废水分质处理,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和含氰废水应单独进行收集预处理。4.1.7 废水处理设施应按 HJ 2015、GB 18918、GB 50014、HJ/T 91、HJ/T 92 及深人环2016657 号文件的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4.1.8 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验
16、收、运行、数据有效性判别及数据的传输应符合 HJ/T 212、HJ/T 352、HJ/T 353、HJ/T 354、HJ/T 355 和 HJ/T 356 的相关规定。4.1.9 废水处理设施内因安全及卫生需设冲洗喷淋设备的,需进行备案,并分别安装水表记录用水量。4.1.10 冲洗喷淋设备应安装在产生或存放有毒物质工作场所 15 m 以内,并设置围堰,应急冲洗废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4.1.11 废水处理设施内因工艺需要注入自来水的,应采用固定管道接入废水处理设施构筑物内,并安装自来水表记录用量,存档备查。4.1.12 废水处理设施应设独立电表,记录每月用电量,并存档备查。4.1.13 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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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 排污 规范化 整治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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