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doc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doc(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化生材料学院化生材料学院 20142014 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评选实施细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 号)、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 号)和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科研20147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申请范围一、申请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非定向2014 级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二、奖学金标准二、奖学金标准1、2014 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 (1)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 20%,奖励金额 12000 元;(2)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 50%,奖励金额 8000 元;(3)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 30%,奖励金额 6000 元。2、学院可以在学业奖学金总额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就以上三个等级的覆盖比例在国家和学校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调整。3、学院根据各学科点符合申报条件的总人数,按照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覆盖比例行进行了统筹分配,名额见表 1。三、申请条件三、申请条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
3、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2、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欠缴学费、住宿费者;2(2)课程考核不合格补考者;(3)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5)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6)延长学习年限者。3、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四、评审程序四、评审程序1、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要求成立化生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主任委员:王东田副主任委
4、员:董延茂委员:徐楠、刘佳、吕岩(研究生代表)秘书:刘佳2、个人申请(截止 11 月 6 日下午 16:00)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根据培养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本人如实填写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并提供相关科研、获奖支撑材料。在个人申请截止日期前将上述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化生材料学院研究生秘书处。3、评委会初评(11 月 10 日前)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根据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推荐人选。4、初评结果公示(11 月 10 日-11 月 16 日)。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研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境 科学 工程学院 研究生 学业 奖学金 评选 实施细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