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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五项)第一项:对3A、4A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获得国家3A、4A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标准条件符合情况。(二)旅游景区是否符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三、监督检查方式每二年复核一次。四、监督检查措施要求旅游景区报复核材料,采取地市交叉复核,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五、监督检查程序(一)书面通知达到复核年限的旅游景区。(二)旅游景区在规定期限内自查并填报材料。(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安排检查员到现场复核。(四)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五)将复核的相关资料归档。六、监督检查处理经复核不符合相关标准的
2、,责令整改,并可依法降低等级、撤销等级处理。第二项: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一)旅行社。(二)导游及旅游从业人员。(三)星级饭店、旅游接待单位。(四)旅游景区景点。(五)其他涉及旅游环境质量的场所及活动项目。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无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二)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旅行社和旅游者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及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行为。(四)导游领队私自承
3、揽导游和领队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活动,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五)旅行社未与聘用的导游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未向临时聘用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及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六)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未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未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七)旅游经营者发布信息不真实、准确,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未在网站主页的显着位置标明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八)旅游经营者的设施和服务低于相应质量标准等级,或未取得质量
4、标准等级的,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的行为。(九)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及擅自提高门票或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行为。(十)旅游经营者未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未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警示,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行为。三、监督检查方式根据旅游行业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市场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手段。日常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联合检查:对旅游市场
5、存在的难点问题,组织有关行政执法机构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措施制定旅游监督检查记录,暂扣的证照、物品和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专人妥善保管,并在检查后制作书面检查报告。五、监督检查程序为规范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提高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制定本程序。(一)制定检查计划:日常检查: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制作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包括时间、线路(区域)、内容及人员安排。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和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联合检查:
6、遵照国家、省、市旅游局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前应制定书面计划报领导批准。(二)确定检查人员:日常检查:由有关领导或具体负责人带队,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重点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检查人员由分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由有关领导带队,检查人员由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机构抽调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特邀新闻媒体、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参加检查活动。(三)检查前准备:各类市场检查均应制作书面检查工作方案。检查方案根据工作计划和具体任务制定,于检查实施提交主管领导审查决定,内容包括参检单位、人员、日程、线路(区域)、重点内容、检查方法和具体要求等。联合检查方案草拟前,应事先与参检的有关行政执法
7、机构交换检查工作意见。检查出发前,带队领导主持召开检查准备会,部署检查方案、划分检查小组、落实人员分工、强调检查纪律。(四)检查实施: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应文明执法,按要求出示执法证件,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单,暂扣的证照、物品和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专人妥善保管。(五)检查报告:日常检查结束后,由具体负责人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报告列明带队领导、承办人;检查地点、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分类汇总数据;涉嫌违规单位和人员名称、涉嫌违规事由;现场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建议;对检查地旅游市场质量状况的总体评价及执法建议等。重点检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带队领导指定参检单位或负责人提交书
8、面检查报告。报告内容为检查时间、参检单位、线路(区域)、检查方法;被检查单位、个人受检情况和相关的信息汇总;检查发现的主要违规问题;现场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意见;执法建议等。(六)违规处理。六、监督检查处理(一)移送、交办:检查结束后,队(所)办公会议对查获的违规案件进行研究,统一编号、分别处理:1对一般旅游违规案件,指定承办人处理。2属旅游行政部门管辖的重大、疑难违规案件,由本单位统一制作立案呈批报告,由领导指定案件分管人查处。在规定时效(工作日)内,将查获的涉嫌违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现场检查笔录、扣押物品及清单移交承办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办理。3对一般违规转办案件和非属旅游行
9、政部门管辖的违规案件,经领导签批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请有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二)处理通报: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及时汇总上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三项: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 、旅游客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客运车辆。二、监督检查内容(一)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健全及落实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三、监督检查方式督查、抽检,明查暗访。四、监督检查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事故
10、隐患不排除的责令整改。五、监督检查程序(一)书面通知开展监督检查。(二)相关企业开展自查。(三)通知下发后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四)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五)将监督检查的相关资料归档。六、监督检查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责令整改。第四项:对有关旅游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基层旅游管理部门及局属单位,旅游企业。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所管辖旅游单位年度旅游安全责任书签订率。(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考核。三、监督检查方式平时抽检,年度考核。四、监督检查措施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未达标的责令整改,年度责任制完成情况
11、进行考核排名。五、监督检查程序(一)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或年度考核工作。(二)责任书签订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三)自收到被考核检查单位年度情况报告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考核。(四)将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公布。(五)将考核检查的相关资料归档。六、监督检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未达标的责令整改,年度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第五项:对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标准条件符合情况。(二)是否符合广西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农家乐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三、监督检查方式每两年复核1次。四、监督检查措施要求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填报复核材料,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五、监督检查程序(一)书面通知达到复核年限的乡村旅游区和农家乐。(二)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在规定期限内自查并填报材料。(三)市旅游发展委安排检查员到现场复核。(四)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五)将复核的相关资料归档。六、监督检查处理经复核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责令整改,并可依法降低等级、撤销等级处理。 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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