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定.doc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定.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定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研究生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保证并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并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 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总体课程体系结构的设置及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的管理,其他课程的管理由开课学院负责。第三条 开课学院要明确并公示研究生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课程的设置、课程的管理和课程质量保障与检查。研
2、究生院和开课学院(部)共同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第二章第二章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第四条第四条 研究生课程由各学院根据各类研究生的总体课程体系结构设置要求及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学科培养方案中确定。第五条第五条 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不得随意修改。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课程,应在每年五月之前经学院同意,填写研究生课程增删申请表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后,于下一学期生效。第六条第六条 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大纲应由各学科组织有关人员讨论确定,由研究生院和开课学院各留存一份。教学大纲应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等内容。第七条第七条 研究生课程应按研究生院确定的课程编码规则编号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课程名称和课程编号应在培养方案、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及管理信息系统中保持一致。第八条第八条 连续三年未正常开课的课程,原则上应由学院在每年五月之前填写研究生课程增删申请表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从培养方案中删除(研究生人数较少专业除外) ,如果确实需要保留,培养学院须向研究生院提供充分阐述课程开设必要性的情况说明。第三章第三章 任课教师任课教师第九条第九条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教学效果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专业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从事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工作并熟悉本学科前沿动态。第十条第十条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
4、聘任应严格掌握任职条件。院管课程任课教师由开课学院聘任,校管课程任课教师由开课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后聘任。根据教学需要,开课学院经研究生院同意可聘请外校教师。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开课学院对首次讲授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在正式开课前须组织试讲,聘请本院主管领导、课程负责人或专家等进行评议。任课教师应填写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新开课审批表 ,由开课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批后存入“研究生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教师库。未经审批的教师不能主讲研究生课程。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在授课期间一般不允许更换。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由开课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更换。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辽宁 科技大学 研究生课程 教学工作 管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