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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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证证券券简称:光韵达简称:光韵达 证证券代码:券代码:300227 上上市地点:市地点: 深深圳证券交圳证券交易易所所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之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日期:二二年日期:二二年十一十一月月 2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一、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7.59 元/股。 二、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25,823,450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475,813,863 股。 三、中国
2、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受理光韵达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光韵达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20年 12 月 2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 张翕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 25,823,450 股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和利润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其已履行完毕全部利润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
3、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3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以及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
4、投资者注意。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 目目 录录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 2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 3 目录目录 . 4 释义释义 . 5 第一节第一节 本本次次交易交易概概况况 . 8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8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对价 . 9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 14 四、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1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主要影
5、响 . 16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 19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20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20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1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22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3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3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4 第三节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5
6、 第四节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 26 一、股份变动情况 . 26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7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8 5 第五节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 37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7 二、 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37第六节第六节 持续督导持续督导 . 38 一、持续督导期间 . 38 二、持续督导内容 . 38 第七节第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40 6 释释 义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7、公司/上市公司/光韵达 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9.00%股权, 同时以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9,600 万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9
8、.00%股权 募集配套资金 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9,600 万元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张翕合计持有的通宇航空 49%股权 通宇航空/标的公司/目标公司/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 指 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侯若洪先生和姚彩虹女士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义务人 指 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张翕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光韵达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20 年 2 月 29 日 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 指 光韵达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9、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交易价格/交易作价 指 光韵达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重组协议 指 光韵达与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张翕交易对方于 2020年 6 月 8 日签署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张翕关于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光韵达与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张翕于 2020 年 6 月 8日签署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张翕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承诺盈利数 指 业绩承诺方承诺的目标公司在盈利承诺期间应当实现的
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包括期间资金的存款、理财等收益)所产生的损益后的净利润数 备考审阅报告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一年及一期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之审阅报告 7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473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通宇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0第 1148 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上
11、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 重组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 指 中联评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律所/律师/德恒律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12、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防科工局 指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1-7 月 盈利补偿期间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过渡期 指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 注: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8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一、本次交
13、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 张翕持有的通宇航空 49%股权。 交易双方以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通宇航空 49%股权交易价格为 24,500 万元。本次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其中现金支付对价 4,900 万元,股份支付对价 19,600 万元。 同时,为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实现,增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次资产重组的同时,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00 万元,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14、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重组相关费用, 并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购买资产不以成功募集配套资金为前提,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上市公司将自筹资金支付该部分现金。 上述交易价格,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收购的股权收购的股权比例比例 交易对价交易对价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现金对价 1 陈征宇 31.61% 15,802.50 12,642.00 3,160.50
15、2 俞向明 11.03% 5,512.50 4,410.00 1,102.50 3 张智勇 3.92% 1,960.00 1,568.00 392.00 4 张翕 2.45% 1,225.00 980.00 245.00 合合 计计 49.00% 24,500.00 19,600.00 4,9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韵达将直接持有通宇航空 100%股权。 9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对价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联评估。 本次评估对象系截至评估基准日通宇航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依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 1
16、148 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范围系截至评估基准日通宇航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20 年 2 月 29 日。 (一)(一)本次评估的基本情况本次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2 月 29 日,标的公司通宇航空的评估情况如下: 1、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本次评估报告, 通宇航空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3,390.77 万元,评估价值为 20,636.18 万元,增值额为 7,245.41 万元,增值率为54.1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876.97 万元,评估价值为 5,876.97 万元,
17、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513.80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4,759.21 万元,增值额为 7,245.41 万元,增值率为 96.43%。 2、 收益法评估结论收益法评估结论 通宇航空在基准日 2020 年 2 月 29 日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7,513.80 万元,评估值为50,092.80万元,较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42,579.00万元, 增值率566.68%。 3、收益法、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及选取收益法作为定价基础的原因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及选取收益法作为定价基础的原因及合理性及合理性 经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结果的比较,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
18、法的评估价值相差 35,333.59 万元,差异率为 239.40%。 因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完整合理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股东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光韵达发行股份收购通宇航空 49%股权项目的价值参考是合理的,即通宇航空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0,092.80 万元。 10 (二)(二)交易对方的股权价值及交易对价交易对方的股权价值及交易对价 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2月29日。 本次交易以2020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 评估
19、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1148号),以2020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通宇航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513.80万元, 估价值为50,092.80万元, 评估增值42,579.00万元,增值率566.68%。以上述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共同协商,最终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24,500万元。 上述交易价格,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收购的股权收购的股权比例比例 交易对价交易对价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现金对价 1 陈征宇 31.61% 15,802.50 12,642.00 3,160.50
20、2 俞向明 11.03% 5,512.50 4,410.00 1,102.50 3 张智勇 3.92% 1,960.00 1,568.00 392.00 4 张翕 2.45% 1,225.00 980.00 245.00 合合 计计 49.00% 24,500.00 19,600.00 4,900.00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00%; 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
21、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 序号序号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交易均价的 80.00% 1 前 20 个交易日 8.90 元/股 7.12 元/股 2 前 60 个交易日 8.60 元/股 6.89 元/股 3 前 120 个交易日 8.43 元/股 6.75 元/股 经交易各方协商,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为7.59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22、易均价的80.0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 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 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 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
23、的发行价格。 (四)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四)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4,500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80%,即 19,6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20%,即 4,900 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各方发行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获股份对价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股数不足 1 股的,按 0 股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12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交易对价 (万元)(万元) 发行股份
24、数发行股份数 (股)(股) 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考虑配套本的比例(不考虑配套融资) (融资) (%) 1 陈征宇 15,802.50 16,656,126 3.50 2 俞向明 5,512.50 5,810,276 1.22 3 张智勇 1,960.00 2,065,876 0.43 4 张翕 1,225.00 1,291,172 0.27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如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
25、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五)锁定期安排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全体交易对方承诺,其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委托他人管理、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 。为保证本次交易补偿义务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所获对价股份在适用锁定期承诺的基础上,按以下方式解锁: (1) 交易对方所获对价股份上市后满 12 个月, 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实现 2020年度净利润预测数或交易对方已支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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