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企业(经济实体)税收突出贡献奖考评(共7页).doc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企业(经济实体)税收突出贡献奖考评(共7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企业(经济实体)税收突出贡献奖考评(共7页).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企业(经济实体)税收突出贡献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洪办字201281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奖励对象在我市缴纳税收、2011年实际入库税收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当年实际入库税收增幅达到或超过全市税收平均增幅并达到相应档次的增长目标的企业或实体,且全年无偷、逃、抗税行为,当年无欠税。2012年及以后年度新增的实际入库税收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或实体,从次年起列入奖励范围。二、奖励办法从2012年起,以上年企业或实体实际入库税收为基数测算税收增长目标。对纳入奖励范围且当年实际入库税收超过增长目标的企业或实体,给予一次
2、性奖励,对纳入奖励范围且当年实际入库税收未超过增长目标的企业或实体不予奖励。企业或实体全年入库税收正增长的,以当年实际入库税收为基数测算下一年度增长目标,税收负增长的,以上年实际入库税收为基数测算下一年度增长目标。具体增长目标如下:(一)全年实际入库税收达到5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或实体,当年税收增幅达到或超过50%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二)全年实际入库税收达到1000万元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或实体,当年税收增幅达到或超过45%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三)全年实际入库税收达到5000万元低于1亿元的企业或实体,当年税收增幅达到或超过40%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四)全年实际入
3、库税收达到1亿元低于5亿元的企业或实体,当年税收增幅达到或超过35%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五)全年实际入库税收达到5亿元低于10亿元的企业或实体,当年税收增幅达到或超过30%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六)全年实际入库税收达到超过10亿元的企业或实体,当年税收增幅达到或超过20%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三、奖励程序1、政策公示。由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相关媒体公布奖励政策(责任部门:市财政局,责任时限:2012年12月31日前)。2、数据报送。市国税局、市地税提供全市2011年度和2012年度纳税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济实体)的名单及详细纳税情况(包括税种、税款、入库级次、所入金
4、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财政局,并附送电子表格(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责任时限:2013年1月20日前)。3、数据筛选。市财政局根据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供的企业(经济实体)的纳税情况,初步筛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经济实体)名单(责任部门:市财政局,责任时限:2013年1月25日前)。4、初选公示。将筛选出的企业名单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门户网站进行初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通知相关企业(经济实体)进行申报(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责任时限:2013年1月30日前)。5、申报审核。各相关企业(经济实体)在初选公示开始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昌市 打造 核心 增长 企业 经济 实体 税收 突出贡献 考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