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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朱家尖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坚持“多劳多得、优质厚酬、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为规范操作程序,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上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区定代课代职金。第三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结合各工会小组建议,本方案拟设立基础性工作津贴、课时津贴、校务工作津贴、学科质量奖、行政人员工作绩效奖、岗位考核奖六个分配项目。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在编在职并符合参
2、与分配条件的教职工。 第二章:基础性工作津贴第五条 全勤履职津贴:每月500元,全年以10个月计发。因事因病办理请假手续的,按下列标准扣发: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25元。第六条 假期基本津贴:每年7月、8月发放假期基本津贴,标准为每月920元。第三章:课时津贴第七条 常规课时津贴:课任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各个环节,自觉完成学校安排的学科教学(或监考)任务,每月以下列标准按实计发课时津贴:考试学科(含初三体育)每节5元,考查学科每节4.2元,监考每场次8.4元。第八条 早上、中午、阳光体育活动管理及体艺、科技综合类竞赛辅导津贴根据学科性质和教师岗位工作特点,由学校相关部门合理安排有关教师从事上
3、述工作,以每次3元的标准每月按实计发该项津贴,社团活动视同考试学科每节5元。第九条 兼职人员折合课时津贴:因学校工作需要,任课教师兼任其他岗位工作的,视岗位性质的不同,在上班期间,每周按下列标准折算考查学科课时:网络及信息技术设备管理8节,教务、食堂出纳各4节,学籍管理、档案管理、阅览室管理(含报刊收发)各3节,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教育、文字工作(含宣传报道)各3节。第十条 其他特殊情况的课时津贴:同时兼任三个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教职工,除按规定享受教辅后勤岗位人员相应的待遇外,上班期间,每周另加2节考查学科课时津贴;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的教师,因学校工作需要,仍承担考试学科教学任务的,上
4、班期间每周另加1-2节的考试学科课时津贴。(任教一班的加1节,任教二班的加2节);三天内外出学习或开会的,原则上应调好课,确无法调课的视同上课;三天以上外出培训不上课的(含90学时集中培训、学历进修等,其中2015年完成90学时培训的与过去政策一致,不扣发课时工资)不计课时津贴;其他未列工作需给予课时津贴的,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一条 期末复习阶段学校对考查学科的课程重新安排,考查学科的课时津贴按实际上课计发,考试学科占用的课时津贴按每节5元计发;由学校安排短期超工作量代课的,以每节10元的标准在另一部分的代课代职中列支,不纳入本方案分配之中;由学校安排代职的,原则上由相关人员扣除金额中补给
5、。 第四章:校务工作津贴第十二条 担任年级段长、备课组长、团委、少先队等工作的教职工,每月以下列标准给予校务工作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发。初三年级段长每月60元,初一、初二年级段长每月40元,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每月40元,各学科备课组长每月50元,该项津贴可重复累计,但上述人员如因各种原因不在学校上班时间、一学期累计每超过15个工作日,扣发一个月校务工作津贴。第五章:学科质量奖第十三条 平均分奖第一款 学科组奖:各学科平均分列全区初中前四名的,以下列标准奖励给各科备课组:第四名奖700N元,第三名奖1000N元,第二名奖1200N元,第一名奖1500N元,(N为各学科备课组成员数)第二款 班级
6、奖:各班考试学科总平均分列全区初中前四名的,按下列标准对该班的班主任及课任教师予以奖励(其中班主任奖120%)。第四名人均奖350元,第三名人均奖450元,第二名人均奖500元,第一名人均奖600元。第三款 个人奖:个人所任教学科的平均分列全区初中前四名的(任教多个班级按总平均分计、任教单班的按60%奖励,跨段的捆绑发放),按下列标准奖给各教师:第四名300元,第三名375元,第二名450元,第一名525元。第十四条 合格率、优秀率奖第一款 初一、初二各学科中合格率列全区初中前四名的,按下列标准奖励给相应的学科老师:第四名300元,第三名375元,第二名450元,第一名525元。第二款 初三各
7、学科中优秀率列全区前四名的,按下列标准奖励给相应的学科老师:第四名300元,第三名375元,第二名450元,第一名525元。第十五条 校内接班进步奖:因学校工作需要,中途接班教师可按不同学年同类考试成绩之比较获此项奖励,具体办法为:奖金=(T2T1)150元,其中T1为上学年班平均分与校平均分之差,T2为本学年班平均分与校平均分之差,计算时以班为单位,一班以上的可累计奖励,只担任一个班级教学工作的教师按60%计发;各科成绩以100分制计算,负值不扣;(初一新生和重新分班的不列入该项奖励)第十六条 本章所列各项奖励均指学年末由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对文化考试学科实施的奖励,
8、最高奖金额度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应发奖金超过最高限额时,按相应的比例缩减。其它学科的竞赛、比赛类奖励在街道的“教育成果奖”中列支(细则另定)。第六章:行政人员工作绩效奖第十七条 学校行政领导人员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上拨的人均基数(每月920元)提取后,依照本方案附则中所定办法另行分配,不再享受本方案中其它各项津贴或奖励。第七章:岗位考核奖第十八条 班主任岗位考核奖:每学期末由学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对班主任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计发500元考核奖,不合格的不发考核奖。第十九条 教辅后勤岗位人员考核奖:每学期末由学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对各教辅后勤岗位人员的履职
9、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计发400元考核奖,不合格的不发考核奖。第八章:罚 则第二十条 因违纪、违规或师德问题受到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扣发13个月全勤履职津贴及相应考核奖(上级有规定的按上级执行)。第二十一条 工作上不服从学校安排,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工作懈怠,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扣发12月全勤履职津贴及相应的考核奖。第二十二条 长时间外出不办理请假手续,或上班经常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扣发当月全勤履职津贴。第二十三条 在寒暑假期间,无正当理由而不参加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学习、培训等活动的,酌情扣发部分或全部假期基本津贴。第二十四条 其他不
10、当言行,造成不良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的,酌情扣发相应的津贴或考核奖。 第九章:附 则第二十五条 行政领导人员工作绩效奖分配方案第一款 基础工作津贴:参照本方案第二章第五、六条执行。第二款 工作量津贴:以担任中层正职(含工会主席)岗位,并兼任5节考试学科或6节考查学科教学工作为平均工作量,每月计发22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各行政人员根据所任岗位和教学工作量的不同,按下列标准在平均数的基础上增减工作量津贴:行政岗位:副校长(副书记)加20元每月;中层副职减30元每月;任课节数(超过或不足):考试学科每节3.5元,考查学科每节3元,早上、中午、下午辅导或体艺、科技类活动管理指导每次2.5元;不兼
11、课的行政领导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计发工作量津贴: 副校长(副书记)170元,中层正职(含工会主席)150元,中层副职120元。第三款 学科质量奖:兼任考试学科教学工作的行政领导人员,按本方案第五章有关条款计算学科质量奖,其奖金在行政领导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6%范围内列支(超过范围的按比例计发)。行政领导人员参与体艺、科技、综合实践活动辅导,被辅导的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奖励办法与其他教职工相同。第四款 岗位绩效考核奖:每学期末由党、政主要领导对其他行政领导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发放600元左右的考核奖。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发考核奖。第二十六条 待聘、试聘、外借、借入、支教等特殊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上级有关规定发放。因各种原因,年终时奖励性绩效工资尚有较大余款的,则以“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奖”的形式发放。(行政人员不享受,中途调入、调出的视在校时间长短按比例发给)。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类先进奖励、节假日加班、值班补贴另行列支,不再纳入本方案之中。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本方案2015年2月10日教职工会修改通过,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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