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共1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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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二次征求意见稿)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福建省纺织染整行业规模居全国第5位,仅次于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省。全省印染业已形成从原、辅料到纺织、染整加工、产品和市场的完整产业链和新型印染产业布局。全省印染企业3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有130多家,机织印染布生产能力近40亿米,针织染整能力80万吨以上。福建省印染行业集聚度高,生产能力较强,品种覆盖面较广,针织和化纤织物染整能力在国内有优势。厦门、福州、泉州、莆田等地区是全省纺织面料及染整基地。经过2
2、0多年的发展,染整产业集群快速形成,晋江地区,石狮的大堡、伍堡、锦尚,长乐的金峰、松下等地成了染整企业集群地区。近几年,染整企业开始重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开展了染色废水治理、中水回用、余热利用等工作。环境治理项目不断实施,取得重大效果。如凤竹公司与东华大学等共同开发的印染废水大通量膜处理及回用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些企业采用生物酶前处理、活性染料染色、冷轧堆染色、喷蜡制网、碱液回用等工艺技术,取得减少用水、降低热能消耗和污水排放量的效果。各级政府对染整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比较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如石狮市的大堡、五堡、锦尚以及长乐市的金峰、松下等地的染整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已取
3、得初步成效。但纺织染整行业仍是福建省水环境污染的主要行业之一,其废水排放总量约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2%,COD排放量约占18%,氨氮排放量约占12%。个别地方纺织染整企业设备落后、陈旧,环保设施投入不足,污染十分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加强纺织染整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污染减排的需要,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是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为了防控纺织染整行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国家、福建省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和要求。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纺织染整行业到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
4、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清洁生产标准 纺织业(棉印染)(HJ/T 185-2006)。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并于2010年4月修订。新的准入条件对现有及新建或改扩建印染项目印染加工过程新鲜水取水量有明确要求。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582号)要求到2012年,新鲜水
5、消耗量下降到2.5吨/百米,总量减到12.75亿吨/年;废水排放量下降到2吨/百米,总量减到10.2亿吨/年,减排2.55亿吨/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对印染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16号)要求在纺织印染工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大力推行中水回用。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过程控制的转变,减少终端排放量。强化纺织印染工业节能,推广连续化、环保节能、省时高效、短流程、无
6、水加工等工艺和装备,发展热电联产。推广悬浮体染色、气雾染色等染整新工艺,采用涂料印染、转移印花等无水或少水印染工艺技术,提高废水高效净化、回用技术水平。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32号)针对纺织印染行业:强制使用小浴比染色设备和工艺,限期淘汰单位产品水耗超标的染色设备和工艺。要求包括印染在内的行业实施COD、氨氮的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印染行业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加大水回用力度,2013年底前单位产量废水排放量力争下降50%左右,水回用率力争达到50%左右。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
7、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54号)纺织染整行业要重点推广使用染整高效前处理工艺、少水印染加工技术、印染在线检测与控制系统。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57号)印染行业要按照国发20107号的要求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加快调整规模偏小、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消耗大、污染治理不力、产品质量水平低劣的印染企业。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72号)要求包括印染的有关行业淘汰废水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线并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提高工业废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
8、省对纺织染整行业相关环保要求,促使纺织染整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空间,制定符合福建省发展实际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为此,2011年6月福建省环保厅下达了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编制任务,由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负责,完成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编制,使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依据更合理。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该标准是有效控制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污染、改善福建省水环境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杠杆。本标
9、准的制定依据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及其他纺织染整相关的标准及文件条文。二、工作概况2011年6月,根据福建省环保厅下达的标准编制任务的要求,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了标准编制组(简称“标准编制组”,下同),负责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有:。2011年7月标准编制组按照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国家标准的要求,首先对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的结构和产排污现状进行调查,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并参照其它省市纺织染整工业污染防治技术,确定福建省对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的标准限值。编制福建省
10、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在完成基础工作的同时,参考了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太湖地区等地方标准。2011年10月编制单位完成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2011年11月至12月标准编制组广泛征求有关单位、企业的意见、邀请有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收集各方面反馈意见后,对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进行修改,形成二次征求意见稿。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编制原则(一)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的要求,结合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适用于福建省辖区内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福
11、建省辖区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的排放管理。本标准针对纺织染整工业废水、COD、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环境问题,主要规定了如下技术内容:1. 最高允许排水量;2. 废水中COD、氨氮等主要污染因子的排放限值;(二)编制原则1 与国家标准紧密衔接。作为地方标准,本标准指标体系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制定的指标限值或与同期国家标准相当,或严于同期国家标准。2 从严控制的原则。以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从严制定污染物排放限值。3 技术可行性原则。对每一受控的污染物项目,结合现实技术能达到的控制水平,得出一种技术可行的标准限值。即要求标准与
12、技术结合非常紧密,每个标准值都对应一定的技术。本标准在限值确定上充分遵循这一原则。4 结合本省实际的原则。根据福建省纺织染整行业企业生产水平和污染治理能力的现状,制定排放限值。5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原则。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降低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纺织染整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优化产业结构。 6 促进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完善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四、排放限值的确定将国家标准GB 4287-92、各地有关印染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中对纺织染整行业主要污染物项目的限值同本标准列表对比,如表4-1所示。表4-1各
13、标准主要污染物项目对比标准主要污染物项目限值最高允许排水量COD(mg/L)BOD5(mg/L)氨氮(mg/L)色度m3/吨布m3/百米布国标 GB4287-92现行一级-2.2100251540广东 DB44/26-2001现行一级-2.5100201040江苏 DB32/670-20041502.5100251540山东 DB37/5332005现行B-1.860201530北京 DB11/3072005一级A-155210北京 DB11/3072005一级B-5015530太湖地区 DB32/1072-20071502.050-5-辽宁 DB21/1627-2008-2.05010830
14、天津 DB12/356-2008-50105-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取水量(现有)1302.5-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取水量(新建)1002.0-本标准(现有企业自2014年6月1日起,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纱线、化纤针织物90;其他针织物120(新建90)机织物2.0(新建1.6);真丝绸机织物2.4;精梳毛织物166020830注:百米布幅宽除本标准与准入条件为1520mm,其他标准均为914mm。(一)最高允许排水量本标准最高允许排水量规定见表4-1。国家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最高允许排水量为2.2m3/百米布。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修订)对印染企业新鲜水取
15、水量的要求见表4-2。表4-2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修订)对新鲜水取水量的要求分类现有新、改、扩建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2.5吨水/百米2吨水/百米纱线、针织物130吨水/吨100吨水/吨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3.0吨水/百米2.5吨水/百米精梳毛织物20吨水/百米18吨水/百米注1:机织物标准品为布幅宽度152cm、布重10-14kg/100m 的棉染色合格产品,真丝绸机织物标准品为布幅宽度114 cm、布重6-8kg/100m的染色合格产品,当产品不同时,可按相关标准进行换算注2:针织或纱线标准品为棉浅色染色产品,当产品不同时,可按相关标准进行换算注3:精梳毛织物印染加工指从毛条经过
16、条染复精梳、纺纱、织布、染整、成品入库等工序加工成合格毛织品精梳织物的全过程。粗梳毛织物单位产品能耗按照精梳毛织物1.3系数折算,新鲜水取水量按照1.15系数折算。准入条件中百米布幅宽为1520mm,而GB 4287-92为914mm,据了解目前福建省染整行业的产品多为幅宽1520mm左右,因此本标准将采用准入条件中的幅宽。在国家标准GB4287-92 中排水量以 m3/百米布计。实际上,目前纤维产品有各种宽幅、各种厚度、而且纤维性质类型不同,织造密度不同,百米长度的纤维用量(重量)相差较大,为了全面考虑各种织物用水特定,本标准拟采用准入条件中关于印染产品的分类方法。由于生产过程的损耗,排水量
17、将小于取水量。清洁生产标准 棉印染(HJ/T 185-2006)排水量与取水量比值为8:10,如果按此比例计算,则符合准入条件的排水量如下表所示。表4-3 按8:10折算的符合准入条件的排水量分类现有新、改、扩建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2吨水/百米1.6吨水/百米纱线、针织物104吨水/吨80吨水/吨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2.4吨水/百米2吨水/百米精梳毛织物16吨水/百米14.4吨水/百米清洁生产标准 棉印染(HJ/T 185-2006)中二级清洁生产指标中排水量为:机织物为2.4吨/百米,针织物为120吨/吨。对比表4-3可知,准入条件对排水量的要求严于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水平。本标准一次征求
18、意见稿要求现有企业在2013年6月1日起,排水量执行表4-3中新建企业排水量限值。鉴于以下因素,编制组将对排水量做修改。1、福建省印染行业加工的产品主要为棉、化纤及其混纺机织物和针织物。因此这类产品排水量限值的制定要着重考虑。二次征求稿根据产品及工艺将排水量限值划分为:机织物、化纤针织物、其他针织物。涤棉类产品需要分别对化纤、棉进行染色,因此用水量比化纤类大。2、多数企业、行业协会、管理部门反馈,以福建省目前的技术水平,经过必要的改造难以达到一次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反馈在采取必要的改造并且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对于机织物排水量只能做到1.8吨/百米,考虑到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印染
19、行业中的技术地位,适当放宽机织物的排水量限值到2.0吨/百米,即按照表4-3中对现有企业要求的排水量。对于针织物,反馈意见总结为:采取中水回用化纤针织物排水量可以做到90吨/吨,棉及涤棉针织物经过必要的改造可以做到120吨/吨。3、根据福建省主要印染龙头企业反馈,随着市场对产品功能性及舒适性要求越来越高,单位产品的用水量也不断提高,并且对回用水水质也提出更高要求。为了鼓励福建省印染行业产品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排水量限值的要求。4、准入条件对取水量的要求严于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水平的要求,因此在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对排水量的要求。综合考虑以
20、上因素,二次征求意见稿对排水量限值进行修改,现有企业自2014年6月1日起、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4-4要求。表4-4本标准排水量限值要求机织物(棉、麻、化纤及混纺)基准排水量(m3/百米)2.0(新建企业1.6)纱线、化纤针织物基准排水量(m3/吨)90其他针织物基准排水量(m3/吨)120(新建企业90)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基准排水量(m3/百米)2.4精梳毛织物基准排水量(m3/百米)16注:1、本表未包括的水污染物项目,执行GB 4287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2、精梳毛织物印染加工指从毛条经过条染复精梳、纺纱、织布、染整、成品入库等工序加工成合格毛织品精梳织物的
21、全过程。粗梳毛织物最高允许取水量按照1.15系数折算。本标准采用了准入条件中织物的分类方法及机织物标准品的定义,但准入条件中未指明其他机织物与标准品的折算方法,因此本标准采用清洁生产标准 棉印染(HJ/T 185-2006)中附录A的计算方法,即考虑不同布重、幅宽对取水量的要求,由于目前主要的机织物产品幅宽为152cm,与准入条件中一致,因此本标准只折算布重。机织物标准品为幅宽152cm、布重12kg/100m的合格品,不同机织物产量可按以下公式折算为标准品产量,折算后的产量乘上机织物基准排水量为该种机织物的允许排水量。式中:Yi机第i种机织物产品折算为标准品的产量,百米;a 第i种机织物产品
22、产量,百米;b 重量可比修正系数;由于产品织物纤维种类不同,厚薄不同,其重量也不相同,考虑上述情况后规定系数b的取值:坯布重12.0kg/100m时为1.00;12.0kg/100m坯布重20.0kg/100m时为1.05;20.0kg/100m坯布重30.0kg/100m时为1.10;30.0kg/100m坯布重40.0kg/100m时为1.15;40.0kg/100m坯布重50.0kg/100m时为1.20;坯布重50.0kg/100m时为1.30。结合表4-1可知,本标准排水量的限值在国内标准中是较为严格的,其中机织物的排水量限值与山东省持平(山东省标准中幅宽为914mm,折算到1520
23、mm需乘1.1倍,最终为1.98 m3/百米),针织物的排水量限值比其他标准严格。现有企业要达到上述排水量限值,将要进行必要的工艺优化、设备改进、中水回用改造等工程,届时现有企业的性质将有可能转变为改、扩建企业类型,上述排水量不大于准入条件中关于新、改、扩建企业新鲜取水量的要求,因此符合准入条件要求。该标准确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限值将促进纺织染整企业采取节水措施、提高水回用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工业和水资源循环经济。(二)主要污染因子福建省内纺织染整企业目前主要集中在福州长乐市和泉州石狮市、晋江市,印染企业的高度集中使得当地的环境负荷过重。福建省部分龙头企业工艺技术水平较高,但一大批中小型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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