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手续整理.总结(共3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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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沂国际商贸城电商产业园项目开工所需手续汇总 临沂国际商贸城电商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所需要的手续有: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施工许可证。以下是办理所需资料和具体流程。首先是开发商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
2、取房地产权属证件。(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临沂市建委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临沂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临沂市兰山区。受让人:商城
3、控股有限公司。办理流程: 1、 申请参与土地出让协议出让土地; 2、 签订出让土地成交确认书。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时间,保证金,付清全款时间,如果违约要付全款20%的违约金。3、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国土资源局签订。附:。4、 按合同缴付土地出让金价款; 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2、国有建设用地办理程序(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非政府储备用地的办理程序。1.项目立
4、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2. 规划选址。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
5、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3.用地预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外的,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
6、4.用地报批。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资料备齐后,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5.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审批制、核准制
7、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时,可同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属于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 建设项目用地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
8、用权收回公告;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法核发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项目单位应协助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办结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8.供应建设用地。 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9.办理土地登记。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3、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周一至周五,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
9、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
10、口回复建设单位。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临沂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4、提交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
11、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临沂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
12、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0539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 三、 国有土地使用证申办程序(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
13、(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提交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
14、证书。(二)评估收费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办理国土证所需资料:1、 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原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关于办理建设用地的复函或规划条件(复印件); 5、 缴纳出让价款及契税凭据、服务费凭据、印花税(复印件); 6、 出让宗地(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红线图二张(原件:出让红线盖申请单位公章); 7、土地使用权移交通知书(复印件); 8、 申请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9、 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10、
15、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11、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0539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2、建设工程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印章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属证件及附图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
16、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7)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3、办理程序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
17、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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