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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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82 次 文号:珠海市人民政府第28号令 -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而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其物业、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管理、维护、修缮、整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城区,是指香洲区行政区域范围。 第三条 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市城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业主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防止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行为。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一)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由业主委员
3、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参照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和政府指导价约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香洲区物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招标投标确定。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政府指导价标准上下20%的幅度内提出,经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由于住宅小区规模小、物业管理经营成本高等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香洲区物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招标投标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经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 本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
4、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如下: (一)多层住宅(7层及以下) 一级:每平方米0.55元; 二级:每平方米0.45元; 三级:每平方米0.40元; 四级:每平方米0.35元。 (二)高层住宅(8层及以上有电梯) 一级:每平方米1.20元; 二级:每平方米1.00元; 三级:每平方米0.90元; 四级:每平方米0.80元; 五级:每平方米0.70元。 不带电梯的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多层住宅的标准执行。高层住宅中不使用电梯的底层住户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高层住宅标准的80%收取,不分摊公共电梯的电费。 第七条 住宅小区内的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标准
5、的200%收取,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标准的300%收取。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如业主需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按照上款标准约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标准的50%收取。 高尚住宅区、别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深度,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不包含小区及楼宇内的公共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的分摊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住宅小区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必须经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
6、收取,并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入。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九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动情况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标准作适当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深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在政府指导价标准基础上浮动。 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10%,获得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5%。 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达不到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的最低等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在政府
7、指导价最低标准基础上适当降低。 第十一条 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对住宅小区物业进行定级。 第十二条 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向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领珠海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向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制作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公示牌。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四条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申报或调整收费的程序:由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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