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前期准备工作及流程(共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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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体部门:市规划局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和核定用地图;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选址意见书;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做出决定; (4)同意的合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
2、意的核发通知书。相关税费:无,此前应交纳全额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等。二、 建设用地批准书主体部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报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出让金票据及契税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标明拟建项目用地方位的1/2000; 6、核定用地图;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
3、3)需要听证的,组织听证会; (4)会审审定,提交审核意见; (5)上报市政府; (6)市政府批准的代市政府核发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相关税费:无三、 规划方案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主体部门:市规划局承诺期限:9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方案)申报表; 2、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转让的还需签订转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其他方式供地的,取得选址意见书; 3、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图等)2份,电子文件1份,在规划设计
4、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含审定的市政规划设计方案)10份,电子文件1份。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需要公示的,组织公示; (4)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会审审定; (5)核发审定通知书或修改通知书。相关税费:无四、 国有土地使用证主体部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区分局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5、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契税款证明;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和核定用地图;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做出决定; (4)同意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相关税费:土地登记费按津政发(1991)53号收取,并按照国家测绘行业收费标准交纳测量费用五、 大配套合同主体部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6、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土地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项目); 2、项目投资计划(土地出让项目); 3、项目详细规划10套或控制性规划(或平面图)10份(土地出让项目); 4、土地划拨合同(或土地使用证)(土地划拨项目); 5、项目投资计划(土地划拨计划)(土地划拨项目); 6、项目详细规划10套或控制性规划(或平面图)10份(土地划拨项目)。办理流程:(1)申请办理大配套收费证明手续; (2)提供相关资料; (3)签订大配套工程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交纳大配套工程费; (4)开具大配套交费证明。相关税费:按照计划性质、坐落地点不同,住宅项目
7、分为115.5元/平方米、165元/平方米和190元/平方米三个标准; 公建项目分为200元/平方米-280元/平方米共计18个标准。详见关于印发(津价房地字1996312号)、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空白区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房地字2004234号)。六、 小配套合同主体部门:项目所在区建委配套办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项目投资计划; 2、修建性详细规划; 3、建设项目现状图; 4、土地出让合同;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6、大配套合同办理流程:(1)提供相关材料; (2)签订小配套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交纳小配套费; (
8、3)开具小配套证明。相关税费:小配套费70元/平方米七、 投资计划主体部门:市发改委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明材料;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涉及农用地征用的,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5、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有开发资质证书; 6、通过招标、拍卖或持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其他文件。办理流程:(1)项目单位应填写天津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附件; (2)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及附件的同时
9、抄告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提出行业意见; (3)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及附件1个工作日内,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4)市发展改革委在受理申报材料、附件及收到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备案; (5)对不属于备案范围的项目,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不予备案。市发展改革委要在受理申报材料、附件及收到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单位,说明不用备案的理由。相关税费:无八、 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主体部门:市建委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申请条件:一、下列建设项目到市建
10、委报建备案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2、 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项目;3、 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设项目;4、 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工业及其它建设项目;5、 座落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二、座落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五县的下列建设项目,到工程所在区、县建委报建备案:1、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含4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项目;2、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设项目;3、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及其他建设项目;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界内
11、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向所在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建备案。所需材料:1、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办理流程:无相关税费:无九、 建筑方案审定主体部门:市规划局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2、1/500现势地形图1份;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转让的还需签订转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他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自有存量建设用地仅需选址意见书); 4、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
12、面方案; 5、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3份(含建筑效果、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重要项目需要提交模型。 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核,作出决定(重要项目报市政府审定); (4)核发审定通知书或修改通知书。相关税费:无十、 消防审批主体部门:市公安消防局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
13、火审核申报表; 2、上级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设计单位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4、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施工图、消防设施系统、灭火器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与防火设计有关的采暖通风、防排烟、防爆、变配电设计图纸及说明; 6、其他图纸资料及说明。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依法申领、报送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审核申报表和其他有关材料; (2)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国家、市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10个工作日之内,需要组织专家论
14、证消防设计的工程15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内部装修消防审核意见书,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到同一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内部装修消防审核意见书。相关税费:无十一、人防审批主体部门:市人防办期限承诺:7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申请条件:(1)本市境内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内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2)市内六区及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总额400万元美元以上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市内六区及新技术产业园区外的全部十二个区县和开发区、保税区投资总额3000万元美元以上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3)市内六区一次规划建
15、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其他项目在所在地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受理。所需材料:1、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2、项目建设规划、计划或立项证明文件; 3、地面建筑平面图、剖面图; 4、建筑用地内现有人防工程情况; 5、天津市人防办公室意见; 6、人防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文件或易地建设费交纳凭证; 7、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02窗口依法申领、报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和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中(2)-(4)项材料; (2)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收到上述符合要求的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提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书; (3)
16、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02窗口依法提交材料目录中(5)-(7)项材料; (4)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收到上述符合要求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5)申请人到同一窗口领取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相关税费:一、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 依据天津市政府(津政办发200061号)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第四条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一)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含危改工程)等民用住房,减半收费;(二)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
17、用建筑,减半收取;(三) 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四) 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五) 军队单位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第五条,根据当前我市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实际造价及经济发展状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平方米2000元;2人防档案编制费10元/平方米(人防面积)十二、地名申报主体部门:项目所在区地名办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
18、: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检验原件) 2、项目投资计划 3、规划设计成果通知书 4、总平面图(规划局批准) 5、景观图(高大建筑物须提供) 6、B5详规图(缩印) 7、土地原用途(如系居民危改需注明拆除地点明细)办理流程:(1)预审受理; (2)上报政府; (3)核发地名使用证。相关税费:0.7元/平方米,公告费4000元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体部门:市规划局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所需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只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建筑部分,一式3份)及电子文本; 3、标明用地范围的1/500或1
19、/2000的现势地形图1份; 4、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消防、人防、地名和配套等部门的核准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转让的还需要提交土地转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7、土地权属确认图件; 8、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经批准的投资计划文件;属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投资核准文件; 9、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查,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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