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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会计实务问题汇总lx【问题1】我单位建一间泵房,在建工程是营业税票,不能抵扣,但其中的泵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解答】设备原则上可以抵扣,建议泵与泵房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体现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问题2】我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是月结的有的30天有的60天有的90天。那我们开专业增值税发票什么时候开啊?是送货当天开,还是收到货款的时候开?【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2、。(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贵公司应当在发出货物就应当开据增值税发票,而不是根据有没有收到货物来界定是否开票的(贵公
3、司是申请代开,在代开时应当缴纳相关税费) 【问题3】国有建设单位购入电脑、办公桌、轿车,应该计入哪个科目啊?【解答】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单位筹建部门为管理建设项目购入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折旧,记入“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直接记入“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将“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摊入建设项目成本,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交付使用财产”。【问题4】1.我单位原为一个大型企业的一个分厂,现在要与主体剥离,独自成立个新公司,那么以前和总厂之间的往来账是否可以带入新公司,在建账的时候直接记入期初?
4、2、我们在没成立新公司前三个月时接的活,现在已经基本完工。对方让我们公司成立后给她开发票,可是开了发票既为收入,那我们的成本怎么办?没办法转过来的呀。前三个月的工人工资可以作为成本吗?3、公司买了很多办公用品和办公家具,都记入什么科目?4、如果说我们的材料是17%进来的,但是用于营业税项目上时,是要进项税额转出的,那么印花税怎么改?进项税额转出是不是就意味着,其实采购成本增加了呢(转出的税也要打里面啊)5、原单位在计提工会经费的时候为什么要把液化气补助和伙食补助这项摘出来呢?是不是就意味着是企业承担的,走了管理费用?【解答】1.应当适用公司分立的处理,在设立初期建议由会计师事务所介入,进行综合
5、评估。2.可以。3.办公用品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办公家俱可考虑计入固定资产。4.跟印花税无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总价(合同里规定的是含税价就是按含税价贴,规定的是不含税价就按不含税价贴)。5.液化气补助和伙食补助如果是作为福利费支出的,不计入工会经费的计算依据,如果是计入工资总额的,应当作为工会经费的计算依据。【问题5】生产企业在生产准备期间购置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能留到以后生产时进行抵扣吗?【解答】能否抵扣,不在于你这设备是在建状态还是生产状态,而在于你是否拥有一般纳税人资质以及此增值税发票是否通过认证。此外如果可以抵扣:1.增值税发票开出之日起90天内内认证的可以抵扣2.如增值税发
6、票是2010年1月1日后开出的,只要在180天内认证的均可抵扣。【问题6】请问新办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还是税务登记证时纳税?营业执照取得后应在多少日内取得税务登记证,有无规定?税务登记证取得后应在多少日内纳税?【解答】1.税务登记证。2.30日内。3.不是纳税,而是申报纳税,如果零申报的,不纳税。【问题7】工程部购入的工具及员工服务,修理用的配件什么的怎么入账?【解答】1.、购买直接入费用。优点:财务简单方便。缺点:不能体现权责发生,不能体现管理水平。补充办法:企业增加此类低耗品的管理制度进行内控,登记进销存,由使用部门管理。2、购入入低耗,领用进费用。优点:体现管理水平,账实相符。缺点:财务
7、很累。3、摊销法。根据测算的使用周期每月按月额及比例摊销。麻烦,一般不用。【问题8】变更注册资金需要那些手续?什么材料?【解答】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提交的文件 :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 ( 公司 ) 申请登记委托书 办理营业执照: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包括:决议事项;修改章程相关条款;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或董事签字 ; 4、验资报告 ( 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须同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有关文件,所评估资产是国有资产的应提财政部的确认报告,所评估资产是非国有资产的应经公司股东会确认;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
8、提交国家经贸委的批准文件;上市公司还须提交证监会的批准文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三次减资公告(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问题9】1.直接向农民收购中草药,交易金额1000,开具收购发票是1000吗?2、入库时记账:借:原材料 870 应缴税金-增值进 130 贷:现金 1000,对吗?3、如果我一个月交易500次,每次都要按照收购发票金额,再乘以87%来入库吗?4、我直接销售中草药出去,税率也是13%吗?【解答】1.是按收购金额开票2
9、.对,贷方现金或银行存款均可。3.是按收购金额开票。4. 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一)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而农产品中关于药用植物是指:可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是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所以,一般纳税人销售初级农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问题10】我公司去年成立,至今仍处筹办期,还无收
10、入。今年11月交帐本和注册资金的印花税5030元,另扣印花税滞纳金5.02元。请教各位,我做的处理对吗?借:长期待摊费用已交税费5030 办公费5.02 贷:银行存款5035.02【解答】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印花税 5030 开办费税收滞纳金 5.02贷:银行存款5035.02【问题11】我公司08年10月份与一个人签订一份商标权转让合同(无偿转让);我们公司是受让方。之前会计一直没入账,09年12月份我们发现了这件事; 我们是不是要:1、估个价入账?2、要不要纳纳印花税?3、那我无形资产增加的同时营业外收入也增加,要缴纳25%所得税?4、2008年与2009年11月之前的摊销该什么处理呢?
11、【解答】1.要按照合同或协议价入账,没有合同价按评估价入账。2.要交印花税。3.要交25%所得税。4.摊销从入账之日起开始摊销。【问题12】某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拔款衽财政授权支付方式。2007年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事项: (1)9月1日,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月度授权支付额度为元。 (2)9月10日,从零余额账户撮现金3000元,用于职工预借差旅费3000元。 (3)9月11日,该单位已向代理银行下达了支付令,购入一比零星办公用品,价值8100元。 (4)9月12日,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购入材料一批,价值21500元,该单位已向银行下达了支付令。
12、(5)9月15日,将本月购入的材料全部用于专业业务活动。 (6)9月20日,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发生服务费94500元,该单位已向代理银行下达了支付令。 要求:(1)分析在授权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确认收的依据是什么? (2)根据上述业务,作相关账务处理。【解答】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的收入确认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经费
13、支出 事业支出 材料等科目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料分享】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教育费附加一、营业税1.转让不动产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2.房屋租赁(出租)属于服务业租赁业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
14、商品房出售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缴纳营业税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二、增值税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一)一般规定1.出售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量房地产买卖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取
15、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2.房地产抵押(1)抵押期不征;(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3.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
16、售房地产。(房地产清算)5.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不征;建成后转让征。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
17、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清算所附送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C.建成后有
18、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得扣除。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所占比例等合理方法,计算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四、房产税1.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
19、照章纳税。五、城镇土地使用税1.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地方税务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六、契税(承受方)1.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
20、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企业股权重组不征3.企业合并免征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4.企业分立不征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5.企业出售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6.企业关闭、破产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7
21、.房屋的附属设施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征收契税,不涉及的,不征。七、企业所得税(一)预缴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二)预计利润率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1)位于省、市、县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3)位于省、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22、。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八、个人所得税1.职工(高管)工薪(取得的一次性的奖金)2.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按劳动报酬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九、印花税1.财产(房屋)租赁合同1。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3.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每件5元。4.领受
23、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每件5元。十、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增值税(赠送空调需要视力同销售征增值税)等为基数十一、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生产建设,按占用面积征税。十二、教育费附加同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料分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
24、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由房产使用人按房产余值缴纳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由承典人按房产余值缴纳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承租人按房产余值缴纳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
25、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地下建筑按产权面积或投影面积按50%计征土地使用税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二条同时废止。【资料分享】2008年,A房地产公司房产滞销,为缓解资金紧张局面,决定面向公司内部员工优惠销售商品房一批。对于有5年以上工龄的公司员工,以正常销售价格的60%为内部优惠价格;对于5年以下工龄的公司员工,以正常销售价格的8
26、0%为内部优惠价格。假定该公司房产正常的销售价格为4500元/平方米,平均建造成本为3000元/平方米。该内部促销方案出台后,财务人员对于相关税务处理发生了分歧,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计算?2.对员工的优惠价款是否应该视同“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如何确定?是否按照正常销售价格与内部优惠价格的差额计算确定计税基数?针对该方案的焦点问题,分税种分析作出解答。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
27、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
28、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对于“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规定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
29、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对于上述内部促销方案来说,由于内部销售价格偏低,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以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规定,核定或调整企业计税收入,企业不应当有什么侥幸心理。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规定:一、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
30、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二、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三、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
3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根据以上政策,该企业只要内部促销优惠价格不低于建造成本出售商品房给职工,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对于5年以下工龄的公司员工以正常销售价格的80%为内部优惠价格是4500元80%3600元,高于建造成本为3000元/平方米,就不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有5年以上工龄的公司员工以正常销售价格的60%为内部优惠价格,即销售价格为4500元60%2700元,低于建造成本3000元/平方米,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每套商品房100平方米计算,销售价款27万元,成本30万元,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为3万元,即计税基数为3万元,比照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征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为4375元,5年以上工龄职工购房款以及个人所得税共计支出元,仅达到该公司正常商品房销售价格的60.97%,尽管略低于成本价格,但是对于加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无疑可以起到十分有效的激励作用。点评实践操作中,销售价格的制定往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方面,但是筹划不可能鱼与熊掌兼得,只要能解决关键问题就是好方案。 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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