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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一 、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负责医师的工作职责是什么?首诊医师的工作职责是: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2、首诊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具体应作哪些工作: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3、医师接诊急、危、重患者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
2、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4、医疗机构应建立几级医师治疗体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5、各级医师查房的时间要求是什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
3、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6、对急危重患者如何进行查房?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7、对新入院患者如何进行查房?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8、查房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查房前要准备患者的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
4、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9、住院医师查房查房内容是什么?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10、主治医师查房查房内容是什么?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
5、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11、主任医师查房查房内容是什么?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2、什么样的病例需组织讨论?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13、疑难病例讨论的具体安排有哪些?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
6、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14、医疗会诊包括内容?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15、急诊会诊如何进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16、科内会诊如何进行?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
7、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17、科间会诊如何进行?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18、全院会诊如何进行?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
8、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19、院外会诊如何进行?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机构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并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
9、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五、20、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内容是什么?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
10、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1、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确定的手术分级为几级?各级内容是什么?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
11、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22、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具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进行限定,并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后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你院对各级医师的手术权限是如何确定的?(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有条件地开展四类手术。(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
12、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23、手术审批权限的内容?(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
13、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属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七、术前讨论制度24、哪些情况下需进行术前讨论?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25、术前讨论包括哪些内容?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
14、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26、死亡病例讨论的时限要求是什么?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27、死亡病例讨论包括哪些内容?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九、查对制度十、医生交接班制度28、医生交接班内容包括
15、哪些?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十一、新技术准入制度29、如何开展新技术?新技术开展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申请需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实施。十二、病历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管理制度 30、那些人可以复印病例资料?下列人员和机构可以申请复印或者复制患者的病历资料:(1)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2)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16、3) 保险机构。31、医疗机构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哪些?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报告、出院记录。十三、分级护理制度 32、哪些情况需要特别护理?(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2)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器官移植;(3)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等;32、哪些情况需要一级护理?(1)病重、病危、各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热、昏迷、肝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竭者;(3)瘫痪、惊
17、厥、子痫、晚期癌肿病人、早产婴儿;33、哪些情况需要二级护理?(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34、哪些情况需要三级护理?(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病人、正常孕妇等;(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者。3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哪些规定,由卫生行政机关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18、2) 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3)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4) 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5)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6) 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7) 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8) 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9) 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10)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1)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
19、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12) 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36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在什么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37.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哪些病历内容患者可以复印和复印的注意事项?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
20、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38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部分的病历属于封存内容以及封存的注意事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39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方提出异议应当如何处理?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
21、,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40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应如何处理以及注意事项?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41经治医生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什么内容,应当履行什么手续?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
22、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用血志愿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4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几类,每类多少种疾病,分别包括什么疾病?(乙内和丙类分别列举5个)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23、、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3医疗事故分几个等级,分别是什么?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44、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发现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应如何处理?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
2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45. 法律对于患者签署医疗活动同意书的行为有何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
25、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46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是什么颜色? 麻醉药品处方:淡红色、 急诊处方:淡黄色、 儿科处方:淡绿色、 普通处方:白色。47处方药的天数是怎么规定的?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品、精神药
26、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48、哪些情况发生时,医疗机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49、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的义务是什么?(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
27、)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50、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件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 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51、发生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52、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
28、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53、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54、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可受到怎样处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5、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
29、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56、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怎么处理? 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个月以上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57、根据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多少年?15年58、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患者入院后多长时间内完成?8小时59、各类处方的保存时间?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