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税务筹划大作业(共6页).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江南大学税务筹划大作业(共6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南大学税务筹划大作业(共6页).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提前考试大作业学习中心:河南省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名称:税务筹划题目:专业:会计学批次、层次:学生姓名:陈晨学号: 身份证号码:提交时间:2012年5月27日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2年上半年课程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税收筹划大作业题目(内容):(一共5个题,每题20分,共100分)一、某商场每销售100元(含税价,下同)的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而采用以下四种方式:(1)商品8折销售;(2)购物满100元,赠送20元购物券,可在商场购物;(3)购物满100元者返还现金20元;(4)购物满10
2、0元者可再选20元商品,销售价格不变,仍为100元。假定企业销售100元的商品,这四种方式哪一种最节税 (由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小,因此计算时可不予考虑)?答:1、 打折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销售价格100元的商品,只收取售价80元,这项销售行为,成本为60元,销售收入80元。增值税=(80-60)/1.17*0.17=2.91元企业所得税=17.09*0.25=4.27元交税合计=2.91+4.27=7.18元2、 实物赠送销售,这种方式下,消费者购物满100元赠送20元的商品,则销售成本为72元,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由商场承担
3、,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企业赔缴,该企业销售价格100元的商品,其纳税情况如下:应赔缴个人所得税=20/(1-0.2)*0.2=5元增值税额=(100+20-72)/1.17*0.17=6.97元企业所得税=(100-60)/1.17*0.25=8.55元交税合计=5+6.97+8.55=20.52元3、 返还现金销售,纳税情况如下:增值税额=(100-60)/1.17*0.17=5.81元,应赔缴个人所得税=20/(1-0.2)*0.2=5元企业所得税=(100-60)/1.17*0.25=8.55元,交税合
4、计=5.81+5+8.55=19.36元4、 加量不加价销售,这种促销行为不会被视同销售,纳税情况如下:增值税=(100-72)/1.17*0.17=4.07元企业所得税=(100-72)/1.17*0.25=5.98元交税合计-4.07+5.98=10.05元综合以上四种方式,第一种方法最节税。二、2008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2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30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1)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2)开发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22万元(未形成资产);(3)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36万元;(4)支付诉讼费2.5万元;(5)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1
5、万元。要求:(1) 计算该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2)计算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数额;(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答: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限额=120*0.12=14.4万元,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应调增所得额20-14.4=5.6万元2、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l50%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2
6、万元,就可按33万元(22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利润总额中已扣除22万元,应调减所得额11万元3、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向某足球队捐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 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 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0+5.6-11+36+1=151.6万元4、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151.6*0.25=37.9万元5、 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7.9-30=7.9万元三、某房地产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09年将位于市区的营业房一幢出租给某商贸公司,租金为每年200万元,租期为5年
7、,租金中包含简单的家具、空调,并包括电话费、水电费。房地产企业当年购家具、空调等20万元(不含税价,下同)用于该出租营业房,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另外当年为营业房支付电话费7万元,水费5万元(不含税价)、电费8万元(不含税价)。如何筹划才能减轻税负?答: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的 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该企业当年购置家具、空调等开支的 20 万元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购置家具、 空调等的购进成本应为: 202017 %=23.4 (万元)。 家具、空调等年均使用成本为:23.4/5 = 4.68(万元) 水电费使用成本为:
8、55l3%8817% = 5.65 + 9.36 = 15.01(万元)2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该企业房屋租赁行为应缴纳的税 额如下: 应纳营业税2005%10 (万元) 应纳房产税20012%24(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10%1(万元)(注:该企业适用城市维护建设 税税率为 7% ,教育费附加费率为 3% ,合计 10%。) 该企业当年房屋出租成本为房屋年使用成本(忽略不计)、 固定资产使用成本、 水电费使 用成本、电话费、应纳营业税、房产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之和。 房屋出租成本4.68 + 15.01 + 7 + 10+24+1 = 6
9、1.69 (万元) 房屋出租业务所得税前收益为:20061.69 = 138.31(万元) 为使企业收益最大化, 该企业对前述经营行为重新进行筹划, 与商贸公司分别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 转售家具、 空调合同, 电话费代理合同,转售水电合同,并对以上业务分别核算。 家具、空调按分期付款方式,以 20 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商贸公司,商贸公司每年付款 4 万元, 分 5 年全部付清。电话费由商贸公司自行承担,但由该企业代为缴纳,并按话费的 50%收取 服务费。当年商贸公司承担电话费 7 万元,该企业向商贸公司收取电话服务费 3.5 万元。水 电费按市价的 1.5 倍转售给商贸公司,转售价格分别为水费 7
10、.5 万元,电费 12 万元。以上 项目收取费用后, 为保证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的利益, 房屋租赁价格按前述 200 万元扣除以 上费用后收取,以使承租方总支出不变。 租赁价格经计算为:2005(73.5)7.512165 (万元)。 这种方案下,企业购进的家具、空调、水、电的增值税额均可抵扣,则家具、空调当年 使用成本为 205 = 4 (万元),水、电的使用成本为 5+813(万元)。 这样,该企业的房屋租赁行为应缴纳的税额如下: 房屋租赁收入应纳营业税1655% = 8.25(万元) 应纳房产税16512%19.8(万元) 电话服务费收入应纳营业税3.55%0.17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南 大学 税务 筹划 作业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