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价细则(共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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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细则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6?27号,精神加快构建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鼓励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为广大技能劳动者搭建继续学习、提高技能的平台我们制订了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考核评
2、估细则?现印发各地试行请各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各职业院校和有关企业并与他们共同做好建设与管理工作。 各地在试行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联系人:陈健生联系电话:025传真:025E-mail:cjs。 附件1、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 3、XX年度新技师培养计划表 4、XX年度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花名册 1 5、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细则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高技能人才 示范基地 建设标准 通知 抄 送: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
3、行业、系统。 ,共印60份, 2 附件1: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从各类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职业院校,和企业培训中心中产生具有一定的高技能人才研究开发能力能够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正常开展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简称技师,培训可以承担全省相关职业,工种,的师资培训任务社会诚信度高培训成效显著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第三条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考核评
4、估并公布一次每次不超过50个。 第四条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最高管理层重视、支持示范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各项经费保障满足教学需要、供给及时到位。 2、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培训特色鲜明示范作用好,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激励机制健全,培训场所、实训设备先进、实训工位能够满足技师学员实训需要。 3、具有相应的培训资质和良好的办学诚信度。能够在显著位置公示或以适当方式向学员明示培训资质、收费标准等诚信内容3 学员满意率高无实证投诉。 4、具有优良的培训业绩。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每年开展短期培训并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苏南
5、地区不少于250人其它地区不少于200人,其它职业院校苏南地区不少于200人苏中、苏北地区不少于150人,企业培训中心每年开展对内对外培训并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苏南地区不少于150人其它地区不少于100人。能够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每年为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并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 5、具备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各职业,工种,的教学计划齐全、规范执行严格,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技能操作重点突出培训充分到位教学质量稳定经培训而参加技师鉴定的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70%。 6、具有较强的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研究能力。职业院校每年能够完成2个职业,工种,的省级
6、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研究报告预测研究报告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并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培训中心能够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订企业各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和队伍建设规划并每年组织修订和实施。 7、具备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能力。能够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或社会需求组织开展技师培训课程的研发每年至少要完成1个职业,工种,技师培训课程的整体开发研发成果能涵盖国家职4 业标准且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处于领先地位。 8、具备严谨的学风和规范的管理秩序。注重培养学生,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养成学生,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班级管理、学生,员,管理
7、、考核鉴定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齐全、完善学生,员,在校园,培训机构,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五条 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申报考核程序 省级高技能培养示范基地每年申报一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拟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以下简称候选单位,由各市劳动保障局推荐上报。 1、候选单位于每年3月20日前向所在市劳动保障局报送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和XX年度新技师培训计划表?,附件3,。 2、市劳动保障局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劳动保障厅汇总上报经审核盖章的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和XX年度新技师培训计划表?,附件2,。 候选单位临时增
8、加的培训计划应在开班后二周内填写XX年度新技师培训计划表?,附件3,并经所在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审核盖章后上报至省劳动保障厅。 3、省劳动保障厅于每年4月底前公示当年候选单位名单和新技师培训计划并进入跟踪考核程序。 4、依据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候选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将取证人员花名册复印件,附件4,报至省劳动保障厅作为业绩考核5 的原始资料之一。 无年度培训计划、新增培训计划或取证的职业,工种,与培训计划不相符的不作为培训业绩。 5、在跟踪考核的基础上由省劳动保障厅根据江苏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细则?,附件5,组织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择优产生并于次年4月底前公布上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
9、基地名单。 第六条 被评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由省给予一定的实训设备购置经费补助。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由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被评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其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研究报告填补省内相关研究空白并用于指导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或其研发的技师培训课程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并用于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实际培训的由省给予一定的研发经费补助。 被评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所在企业其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技能劳动者占在岗技能劳动者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含,且符合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由省劳动保障厅授予“江苏省技能人才成长环境优
10、等企业”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本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开始试行。 6 附件2: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申 报 表 培训机构全称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年 月 日 7 培 训 机 构 基 本 情 况 培训机构全称 所在市别 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企业全称 所属行业 邮政编码 负责人姓名 电 话 办公电话 联系人姓名 手 机 E-mail 通讯地址 ?企业培训中心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 办学类型 ?技工学校、职业学校 ?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批准机关 培训资质 批准文号 办学许可证号 多媒体
11、教室(个) 实训场地(个) 专业藏书(册) 专业期刊(种) 基础条件 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教师(人) 师资情况 或技师以上职兼职教师(人) 业资格的人数 可正常开设短期培训的工种总数 年平均培训人员总数(不含全日制在校生) 其中:培训高级工以上人员数量 职业培训 职业院校年均为企业代培人员总数 开展情况 其中:培训高级工以上人员数量 企业培训中心年均开展短期培训人员总数 其中:1、为本企业培训职工总数 2、培训高级工以上人员总数 8 1、 2、可开展技师、高级技3、 4、 师培训的工种名称 5、 6、 (可附页) 7、 8、 培训等级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年均培 工种数 训能力 培训能力 本年
12、度承任务单位 办的职业工种数量 竞赛标准 技能竞赛 立项单位 科研 1、 项目 项目名称 2、 本栏目由企业培训中心所在企业填写(职业院校不填) 在岗的技能劳动者中持在岗职工总数 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在岗的技能劳动者总数 职工比例(%) 当年提取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占企业工资总额(%) 年均用于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培训的经费数量(万元) 在岗职工总数 技术工种数量 技 技术等级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术 工 岗位合理配置标准 种 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的在岗职工数 在岗职工总数 辅助工种数量 辅技术等级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助工岗位合理配置标准 种 持有职业资格证
13、书 的在岗职工数 9 (主要包括: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培训业绩、当前相关工种技师的社会需求情况、本年度拟开展技师培训的目标任务、计划安排、主要措施及预计完成的时间等,可另附书面材料) 培训机构 申报理由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 或所在企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10 附件3: 年度新技师培养计划表 申报单位,章,: 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章,: 申报单位名称 地 址 邮编 负责人姓名 电话 手机 日常 办公 联系人姓名 联系 传真 电话 E-mail 新 技 师 培 养 计 划 培训时间 数 量 序号 培训工种名称 起 止 对内 对外
14、 小计 1 2 3 4 5 6 合 计 1、“对内”栏是指对企业内部职工开展的技师培训。 备 注 2、“对外”栏是指对社会开展的技师培训。 3、本表不含全日制在校生。 单位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11 附件4: 年度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花名册 拟申报单位名称,章,: 职业,工种,: 序号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备注 1、本表按职业,工种,分表填写。 备注 2、本表不含全日制技师班应届毕业生。 单位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联系电话: 12 附件5: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考 核 评 估 细 则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3 江苏
15、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细则说明 本细则适用于对拟申报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估。本着科学、简易、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本细则设有一、二两级指标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7项特色或创新项目一项。二级指标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采用评估定等法。评估标准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在评估标准上既有认可性的标准以体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又充分考虑到提高、发展的需要引入一些高档次的因素使评估结果能有较明显的区分度能客观地反映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建设水平。 细则中二级指标每项内涵的评定:优秀A:(A+:100A:95A-:90)良好B:(B+:8
16、9B:83B-:76)、合格C:(C+:75C:68C-:60)不合格D:(D+:59D:30D-:0)采取先定性后赋分取均值的二次量化办法确定该项二级指标的评估分值。 一、计算方法步骤 各项一级指标分数按加权求和法计算其步骤如下: ,1,各项一级指标的评分按下式计算: n2di,wi22,Pi= 1i,12式中:P表示一级指标的评分, ii表示二级指标的任意项, 214 n表示二级指标的项数, 2di表示二级指标的评分值, 2wi表示二级指标的权重。 2,2,总分得分按下式计算: n1pi,wiP= ,11i,11式中:P表示总得分, i表示一级指标的任意项, 1n表示一级指标的项数, 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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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技能 人才培养 示范 基地 考核 评价 细则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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