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最新十二项核心制度(共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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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查 房 制 度 1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上、下午至少查房各一次。在上级医师查房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2主治医师对本病区病员的诊治全面负责,每日查房一次。 3科主任、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病例,进行重点示教等。护士长应随同科主任查房。 4住院医师对危重及特殊检查的病员,应随时掌握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5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护理查房一次,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等。 6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
2、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员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
3、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7院领导及医务处、护理部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1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2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3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
4、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4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5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三、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讨论会:当病员的病史及相关检查齐全时,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对病员仍不能作出明确诊断者,
5、称为疑难病例。疑难病例由病区提出,科主任召集全科医师组织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集中群众智慧,允许各学术流派发表意见。最后由主持者归纳总结,提出诊断治疗方案,由管床医师进行记录,讨论记录续写在病程记录页内。2临床病例讨论会:主要为医疗教学需要而不定期举行,目的为提高医师的诊疗水平。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全科(病区)医师参加,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会前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
6、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3术前病例讨论会:凡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管床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术前讨论记录。4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应在病员死亡后一周内进行讨论,尤其对未明确诊断、死因不明者,更应认真进行死亡讨论,吸取经验教训,以改进工作。由科主任或病区负责医师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应另立专
7、页,归入病案,并适当保密。5以上各类病例讨论如超出专科诊疗范围,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进行全院会诊讨论,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及解决疑难问题。 四、会 诊 制 度 1院外会诊:参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科内会诊:经治医师认为所管病人有会诊必要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医师审签,科主任组织本科医生会诊,会诊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主持。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4急诊会诊:凡病人病情危急或病情发生急剧变化,需要立即会诊时,经治医师可直接向院内有关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紧急情况下,可
8、电话申请,需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被邀请科室应按要求及时派出会诊医师,并在10分钟内到达。 5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申请,经医务处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由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医务处派人参加。 6申请会诊者需书写会诊申请单,内容应包括简要病史、体征、相关检查资料、拟诊疾病、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以及邀请会诊的科室和医生。 7会诊医师需详细书写会诊内容,内容应包括会诊时间及日期、会诊医师对病史及体征的补充、对病情的分析、诊断和进一步治疗的意见等,会诊医师必须签名。 8各临床科室应当建立会诊记录登记本,内容包括:会诊时间、住院号、病床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会诊医
9、师签名等项内容。 9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及时完成,急会诊应在会诊申请单右上角标明“急”字。 五、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
10、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瓶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临床科室必须备有抢救
11、车,所有抢救设备和器材应处于备用状态,所有抢救药品和器材有专人负责,建立抢救设备使用、消毒、维修登记本及抢救药品使用登记本。6.管床(或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应及时向患者家属交代,重点介绍病情的诊断、己采取和即将采取的抢救措施、可能的预后等,以取得病人家属的理解。病区应建立病重、危病人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诊断、病重、危通知时间、医师和家属签名、抢救时间及转归;同时医师开具病重、危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病人家属,一份贴病案,一份报医务处备案。 7.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
12、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或向医务处备案,申请外院专家会诊。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及时、完整。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六、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各临床病区、急诊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各科可按照实际情况安排值班人员。2.值班医师应
13、提前半小时到岗,接收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做好口头交接、书面交接、床前交接工作。3.医师下班前,应将新入院、手术及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本,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扼要记入交班本。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及时补写病历。5.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则,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
14、待工作后方可调换。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补休。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书写病历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记录要全面、准确、及时,语言通顺,字迹清楚。书写整洁,不得挖补、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中医诊断的病证名称,暂用高等中医院校统编教材中的病证名称,西医的疾病诊断参照国际疾病分类(lCD-10)正确填写。 3住院病历必须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标准进行书写,要求做到: (1)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
15、括姓名、性别、病案号、年龄、婚况、职业、出生地、民族、国籍、单位名称、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过敏史、家族史、四诊检查、四诊摘要、体格检查、辨证分析、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报告、入院诊断(中西两法)、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需经本院住院医师审查,并应用红笔做必要的补充修改及用蓝黑水笔签名。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用红笔修正蓝黑笔签字。 (4)再次入院者应写明“第x次住院记录”。 (5)病员入
16、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6)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治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新入院的病人病程记录应每天记录一次,需连续记三天。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三天记录一次病程,慢性病人至少五天记录一次。危重病患者应随病情变化及时记录,并注明时间。手术后患者应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载,上级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7)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8)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
17、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记录,均应详细做好相应记录。 (9)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记录,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对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应每月作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 (10)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科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书写。 (11)各种检查报告单由住院医师按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应附于病历上。 (12)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情况、入院诊断、住院期间各项检查要点、诊疗过程、效果、出院诊断及
18、医嘱,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经过及主要措施、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诊断,由经治医师书写,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例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4中医院的护理病历要反映中医特色,进行辨证施护,护士长要进行检查、修改并签字。 附:病历书写说明 为认真执行江苏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针对其中部分内容,我院作出统一要求,目的在于提高文件书写质量,特作如下说明: 一、病历首页填写: 1填写完整,不得缺项,保持清洁,空格要用斜线划去。 2婚况:选填代号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异、5其他如:未婚填“1”。 3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由住院处提供
19、(见入院通知单后面),或询问病员,由住院医师填写。 4出院诊断中医第一诊断须加证型。 5准确度”及“病历质量”由负责病历质量检查者填写。 6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根本死亡原因”、“病理诊断”若没有,须写“无”。 7未做手术者,在“手术名称”栏中空格处写“无”。 8“过敏药物”包括食物中毒,用红笔填写。 9ICD编码”及费用类别由病案室填写。 10“病历整理者”由护士和病案管理人员分别签名。 二、住院病历: 1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医师书写。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床位医师)书写。3再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书写“第X次入院记录”。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或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内容包
20、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出生地、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供史者、入院时间、记录日期、主诉、入院情况(病史及体检)、入院诊断、诊治经过、出院(死亡)时间、出院情况(或死亡原因)、出院(死亡)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 三、记录: 1病程记录另起一页,其标题单独占一行,并用蓝笔书写于中央,首次病程记录不需要列题。 2出院记录:其标题另列单独占一行,并用蓝色笔书写于中央。出院带药,要具体写出药物名称、剂量等。 3补充诊断或修正诊断一律用红笔写在入院记录末页中线左侧,并注明日期,修正医师签名(住院医师自己修正诊断及签名仍用蓝笔)。 4出院之前,须记一次病程记录。 5阶段小结:规定满一个月记录一
21、次。 四、各级医师签名: 1住院病历或住院记录:自上而下,逐级签全名。 2病程记录:自右到左,逐级签全名。 五、病历书写要求: 1字迹清楚,书写整洁,标点符号使用正确。 2不得挖补、剪贴、刀刮。 3书写者用蓝色钢笔,需修改时,用双斜杠作为修改符号,上级医师修改用红色笔。 4上级医师(或带教老师)修改后不要在修改处签名,按说明中第四条执行。 六、三级医师查房: 1书写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时,应在记录日期后,注明上级医师的姓名及职称。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3上级医师的查房记录须由查房医师审阅并签名。 七、化验单: 三大常规化验单,与其他化验单(如生化等)分开张贴,按日期顺序
22、张贴。 八、专科住院病历统一使用表格式病历,并报医务处备案。 九、出院病历整理: 1由护士按照出院后病历装订顺序的要求进行初步的整理,并在首页“病历整理者”一项用钢笔签名,写明页数。 2病案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对出院病历进行审核检查,整理装订。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医师补写、更正。“病历整理者”必须签名,“编码员”由当月负责疾病分类编码的病案管理人员签名。八、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负责
23、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2.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九、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此规范江苏省卫生厅已于2002年以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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