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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 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
2、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
3、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第七条 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
4、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第八条 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
5、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
6、见。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7、有权拒绝、制止、
7、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8、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第十一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
9、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 生产安全组织第十三条 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第十四条 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第十五条 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四、 安全生产检查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 实
10、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一、日常性检查包括: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
11、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二十一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第二十
12、二条 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第二十三条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第二十四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第二十五条 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第二十六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
13、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第二十七条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第二十九条 安全技术考核: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第六章 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第三十条 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
14、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一条 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四条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第七章 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第三十五条 安全预
15、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第三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第三十七条 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3、对
16、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第八章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第四十条 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
17、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第九章 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 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四十三条 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
18、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第四十四条 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第四十六条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第四十七条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 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
19、业。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第第五十七条 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第五十条 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第九章 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第五十一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第五十二条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第五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
20、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第五十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第五十五条 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十六条 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第五十七条
21、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第五十八条 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五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第十一章 附则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有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