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合作社的现状及未来发展之路(共9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农业合作社的现状及未来发展之路(共9页).doc(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有问题及发展建议 龚秋霞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计网123班 2012/11/11内容提要: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发展,建议。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在经历了30余年的迅猛发展,现已进入世界经济强国前列,国力也与日俱增,在国际舞台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也充满希望。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体现,而实际发展中,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已越来越制约我们的进一步发展,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我国的农业现状依旧不容乐观。这主要表现在: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害能力差
2、;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少;农业一线劳动者年龄老化,绝大多数青年一代不愿务农,素质较低,机械化程度低,对农业投入非常少,农业产业收益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型的农民在现代经济浪潮中,由于缺乏技术、不懂经济规律、不会市场营销、缺少良好合作,因此,传统农业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改变成了必然选择。于是,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它是社会经济与广大农民求存的共同产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破解我国“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但是和传统农业一样农村专业合作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世界各地的实际运营效果谈一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西方的农业合作社发展比我们早得多,现在,农业合作社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受诸多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一)创办目的不纯 国家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带动农民致富、农业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人为了套取国家贷款、税收优惠等相关利益,并没有真正的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二)制度不完善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不处罚。这些规定很大程度上鼓励了创办专业合作社,不过另一方面,从工商机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角度看,“四不”规定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比如:不验资的
4、规定,直接造成合作社成员出资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和核实,为解决日后经营中发生的债务纠纷埋下隐患;不年检的规定,造成了工商机关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运行、经营状况如何无从知晓,同时也就无法及时进行规范和监管等。2.按交易额返还盈余以及资本报酬有限是合作社基本的分配原则,这一制度规定虽然将合作社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赋予给了惠顾者社员,充分激励社员与合作社发展业务关系,有利于合作社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竞争能力。但是,由于社员股金一般不再参与剩余分配,而只获得固定的利息,合作社这一分配制度也存在以下缺陷:(1)对于投资者激励不足。合作社对入社股金及股金分红的数量限制谢绝了投资激励,不利于合作社向
5、加工领域和更大的市场范围发展。(2)对于经营管理激励不足。由于管理者只能以普通社员的参与盈余分配,通过改善管理所得到的收益不可能资本化为管理者的个人财产,容易导致管理者投机取巧行为。也就是说,传统的合作社制度在追求公平的同时,也损失了部分组织效率。(三)政府配套措施不到位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着地方政府配套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比如:争取资金扶持难、融资难、贷款难、免税难等优惠政策难于落实,这些极大的困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持续发展。这也导致了目前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层面较低,仅限于农产品种植和粗加工、畜牧养殖和初级畜产品的销售等,不能搞产品深加工、精包装、创品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农民增收难
6、;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后续发展缺少政策扶持等。(四)经营管理比较乱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都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在日常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内部制度执行欠缺,导致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大。合作社还没有按照要求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合作社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农业投入品的配送比例很小;合作社还没有根据生产经营和社员的需要,统一开展社员产品加工、运输、储藏等服务。没有生产经营的统一,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经营性的专业合作,更不是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同时合作社还缺乏对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方名牌这方面的认识。使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
7、分发挥,服务层次得不到提升,开拓市场能力很难适应,市场竞争力很难增强。 (五)科技支撑乏力目前多数专业合作社所生产的产品科技含量低,品质不高,市场竞争力弱。受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影响,广大农民对发展加工、销售等高附加值的专业合作社涉足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精深加工少,附加值低。专业合作社大多数都是初级产品,没有经过精深加工,附加值较低,影响了经济效益;二是科技投入不够。大多数专业合作社仅停留在种植、栽培等生产环节,而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等投入很少。 (六)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性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内外部环境都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 合作社发展面临资金制
8、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主要是中小农户,这些农户生产规模小,合作意识薄弱,不愿意承担经营风险,缺少对合作社投资入股的积极性。(2)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高度稀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各类农村能人的带动,而农村中合作社企业家供给严重不足。为了获得合作社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和经营管理人才,合作社不仅要激励社员惠顾,还要增强对于社员投资的激励和对于合作社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为此,合作社需要进行制度调整和机制创新。 对如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一)制定激励发展措施 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那些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产权关系明、分
9、配机制好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财政奖励,从而激发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 (二)建立协调的利益分配制度 目前我国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仍然以向社员农户提供服务为主,生产资料的购销、农产品的运输、销售等经营活动是合作社利润的主要来源,因此,按交易量(额)分红,能够激励广大农户对于合作社的惠顾和贡献,形成合作社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和良性发展机制。因此,按交易量(额)分红应该成为现阶段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分配方式。此外,为了体现资本的稀缺程度及其贡献,调动社员投资的积极性,合作社可以实行有限制的股份分红,也可参照国外一些合作社的做法,按照银行的利率或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作为出资人股
10、份的固定报酬。另外,合作社里往往还有一些成员既不能完全通过股份也不能通过交易量(额)体现的。如高层管理者、有经验的营销人员、技术人员等,可采取报酬与业绩挂钩的办法,根据当年的实际经营状况给予绩效奖金,以体现他们对合作社的价值和贡献。(三)强化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的规范化指导工作,鼓励大学生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到合作社任职。二是要规范内部运作和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运作和管理制度,是专业合作社凝聚力和竞争力之所在,也是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专业合作社要按照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三是探索专业合作社新形式。鼓励
11、农民通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或鼓励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实现增资扩股,以壮大发展规模。 (四)创新、完善产权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合作社要保持生命力,离不开农民社员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需要能人、大户的带动,各类农村能人往往掌握着合作社发展所需要的技术、销售渠道等关键生产要素。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制度既要在财产上确立农民社员的主体地位,又要有利于吸引合作社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生产要素,尤其是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和资金,所以,合作社的股权设置既要体现广泛性以及生产者的主体性,又要充分考虑股权对合作社关键社员的激励作用。现阶段,
12、股权设置应该承认社员之间的差别,建议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设置股金,即依据社员的生产规模或交货能力配置股金,使成员的付出与回报成比例,以平衡社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五)重视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对接科研院所、高校,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对于具有一定基础的专业合作社,要注重拉长精深加工、品牌创建、销售等产业链条,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农产品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使专业合作社更加具有生命力。(六)健全部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根据各自特点和技术装备优势,加强技术、资金、物资等项的扶持力度,共同搭建全社会支持
1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组织制度规范化、服务领域扩大化、自身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发展。(七)借鉴国外先进经验1、提高市场份额。在欧美国家,合作社的市场份额高,欧盟市场在90年代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农产品市场60%的份额。2、提高普及率。在荷兰,多数农民至少是3至4个合作社的社员,在丹麦,所有农民都是合作社社员。3、扩大类型范围。低收入群体买不起房时,就联合建立住宅合作社,大专院校学生为了改善伙食节省开支,就成立合作社办食堂。在欧美从人们的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从生产到消费,都有合作社提供周到服务。4、构建完备的体系。5、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14、6、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 (八)工商部门的措施1.把握好准入门槛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准入,简化登记手续,让更多的农民成为合作社社员,凡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经营项目,只要国家没有明文禁止,均允许合作社经营,取消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照开通绿色通道。2.强化指导工商部门给农业合作社发照后做好回访工作,帮助其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并对合作社的经营方向、经营行为及经营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指导,增强商标兴农、商标富农的意识,开展创品牌指导,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品牌经营的积极性。制定回访计划,加大回访力度,发现问题及
15、时予以纠正,促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3.开展帮扶工作工商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农村干部和农牧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水平,通过农村经纪人培训等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入社成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大力推广“订单农业”、“设施农业”等发展模式,促进合作,建立互助发展渠道;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努力打造地区名牌;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资源优势,为专业合作社牵线搭桥,联系商家、厂家,扩大产品销路,引进实用技术,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加强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共同解决困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切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保驾护航。4.加强监管力度 对 “空壳社”等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严格查处。对骗取套用国家扶持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并会同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结语:以上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分析及发展建议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和希望,实施起来会有很多困难。不过也只有政府、合作社创办者及社会各界切实的尽到己责,共同努力才能真正的把中国的农业通过合作社这种新形式发展壮大,创立真正的现代农业。参考文献:王玉珏,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的思考胥晨慧,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杨群义,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个问题的思考董长海,张广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及发展探析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