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5-10精简)(共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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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5章 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1、中国人民银行的检查监督权:直接检查监督权、建议检查监督权、特定条件下的全面检查监督权。2、刑事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自然人或单位的制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3、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4、行政处罚:国家行政机关对犯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裁,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5、洗钱过程:1)处置阶段,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易被侦查到的阶段。2)培植阶段,通过复杂的多种、多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3)融合阶段又称“甩干”,为犯罪得来的财富提供表面合法掩盖。6、洗钱方式:1)借用金融机构:包括匿名存款、利用银行贷款掩饰犯罪收益、控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2)保密天堂:瑞士、开曼、巴拿马、巴哈马等,其特征是:严格的银行保密法、宽松的金融规则、自由的公司法(允许建立空壳公司、信箱公司等不具名公司)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3)空壳公司:亦称提名人公司(指为匿名公司所有权人提供的一种公司结构)4)现金密集行业
3、:以赌场、娱乐场所、酒吧、金银首饰店作掩护,通过虚假交易将犯罪收益宣布为经营的合法收入。5)伪造商业票据:在甲国购买信用证(进口业务)、伪造提货单在乙国兑现货款6)走私7)利用犯罪所得直接购置不动产和动产8)通过证券和保险业洗钱类别事件/内容7、大额交易:1)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支取、结售汇、票据解付、汇款和现钞兑换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2)单位银行帐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转账,3)个人银行帐户之间及个人银行账户与单位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4、4)交易一方为个人、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8、免于报告的交易: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定期存款续存、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的互转;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不含其下属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
5、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第6章 银行主要业务法律规定1、授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作出保证,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担保等表内外业务。2、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3、授信业务的原则有:合法性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统
6、一授信原则、统一授权原则。4、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 支、担保等表内外业务。贷款是授信业务的主要内容。5、商业银行法的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第7章 民商事法律基本规定一、民事权利主体1、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体,含公民、本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法人 :1)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和经营活动的法人。 2)机关法人:依法享有国家赋予行政权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3)事业单
7、位法: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法人(文教体卫新闻) 4)社会团体法人: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 3、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二、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1、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相对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1)法定代理:根据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 2)委托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产生的代理
8、关系。 3)指定代理:代理人根据人民法院或指定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发生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时。 4)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进行代理行为(不违法)。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若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追认,但得不到本人追认,则该代理行为无效,由无权代理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5)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对于本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只能向表见代理人追偿。 三、票据法律制度:1、票据功
9、能:汇兑(异地支付)作用、支付与结算作用、融资作用(贴现)、替代货币作用(代替现金支付与结算,背书使能流通,因此被称为商人的货币)、信用作用(转让)2、票据行为:包括1)出票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做成票据并交付受款人、2)背书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3)承兑汇票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3)保证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承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3、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不享有票据权利)。2)行使:应在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3)保全:票据债权人为防止其票据权利的丧失而采取的行
10、为。4)限制: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或有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以无偿或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票据权利。5)消失: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4、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1)挂失止付:持票人丢失票据后,依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通知票据上记载的付款人停止支付的行为。2)公示催告(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在通知挂
11、失止付3日内或在丧失时申请):人民法院根据票据权利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示的方法将丧失票据加以公示,催促不明利害关系的有关当事人在3个月内向法院申报票据权利。公示催告期终止后仍无人申请的票据判决无效。3)提起诉讼:票据丧失后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票据权利。5票据的特征有:a完全有价证券b要式、文义、无因证券c流通证券 d设权证券e债权证券 6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有:背书、税收 、继承、赠予、公司合并。四、合同法:1、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1)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标的合法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2、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协作履行、诚
12、实信用、情势变更。3、可撤销合同的类型: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B显失公平的C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d乘人之危的合同4、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a行为人
13、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c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民事行为的法律特征包括:A民事法律行为主体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 B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C民事主体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定、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关系为目的的D民事法律行为依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E民事法律行为是经法律确认和认可的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事实,它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与终止3代理的法律特征包括:A代理行为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B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C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意思表示D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4无权代理的法律特征
14、或构成要件包括:a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b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他人所为的民事行为C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D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E行为人与第三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5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a代理人无代理权b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c客观上有使想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d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11.下财产不得抵押:a土地所有权。b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D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15、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12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应收账款 、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20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违约金责任、赔偿责任、强制履行、定金责任、采取补救措施。 30可以质押的应收账款包括A销售产生的债权B出租产生的债权C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D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E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五、公司法:1、公司章程对公司 、董事、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2、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既为公司成立日期。仅具备公司设立条件而不履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公司不能成立,也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16、3、公司解散的情形有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b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c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d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以及人民法院予以解散的。上述解散时,除公司合并、分立免于清算外,公司须进行清算。 第8章 银行业犯罪及刑事责任1、种类:1)以行为方式分:诈骗型、伪造型、利用便利型、规避型金融犯罪2)以侵犯的客体分: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3)以实施主体分:针对银行的犯罪(外部犯罪)、银行人员职务犯罪(内部犯罪)2、构成:1)犯罪客体:金融管理秩序,包括银行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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