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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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一八年八月二一八年八月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2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
2、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
3、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 告 书 全 文 及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 该 等 文 件 已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3 目目 录录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 2 目目 录录 . 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 5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5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5 五、验资情况 . 6 释义释义 . 7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9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9 二、本次交易的基
4、本方案 . 9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 1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1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12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22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2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2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专户管理 . 23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3 九、中介机构
5、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 23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5 第四节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6 一、本次股份变动 . 2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7 三、股权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27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7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4 第五节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本次新增股份发
6、行上市相关机构 . 29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 29 二、律师 . 29 三、审计与验资机构 . 30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5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采取询价方式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为2018年7月19日,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71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5,206,872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木林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新增股份 25,206,872 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
7、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木林森递交新增股份登记申请,并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及证券持有人名册 。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8年8月24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交易中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7家投资者认购的25,206,872股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8、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本将由1,251,961,668.00 股变为 1,277,168,540.00 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6 五、验资情况五、验资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8】4851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8月1日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95,999,959.12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8】4851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2018 年 8
9、 月 2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31,000,000.00 元后, 已将 364,999,959.12 元汇入木林森账户中。木林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999,959.12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25,206,87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70,793,087.12 元。扣除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行相关费用后,木林森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999,959.12 元。截至2018 年 8 月 2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7,168,54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1,277,168,540.00 元。 发行情
10、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7 释义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木林森 指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002745 明芯光电/标的公司 指 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目标公司/LEDVANCE/朗德万斯/朗德万斯集团 指 LEDVANCE GmbH,标的公司下经营实体公司 欧洲之光/Eurolight 指 Eurolight Luxembourg Holding s. .r.l,明芯光电全资子公司 和谐明芯 指 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
11、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卓睿投资 指 和谐卓睿(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和谐明芯、卓睿投资 双方/交易双方 指 上市公司和本次重组交易对方 收购对价/交易价格/交易作价/交易对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配套融资 指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明芯光电 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报
12、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购买资产协议 指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与和谐明芯、卓睿投资就本次重组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指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与和谐明芯、卓睿投资就本次重组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指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与和谐明芯、卓睿投资就本次重组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13、2014 年 7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52 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2016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8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平安证券 锦天城律所/法律顾问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审计机构
14、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9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MLS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002745 证券简称 木林森 注册地
15、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 注册资本 125,196.16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清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2821438692 邮政编码 528415 联系电话 0760-89828888转6666 传真 0760-89828888转9999 公司网站 经营范围 进出口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LED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电子产品、灯饰、电子封装材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铝合金、不锈钢制作;承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
16、工、绿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方案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方案 本次交易木林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和谐明芯及卓睿投资持有的明芯光电 1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 400,000 万元。木林森以现金方式支付明芯光电交易对价的 31.35%, 总计 125,400 万元;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明芯光电交易对价的 68.65%,总计 274,600 万元。同时,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20,500 万元, 用于义乌 LED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和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 木林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不以募
17、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10 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本公司将自筹解决。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公司自筹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11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和审批过程(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和审批过程 1、
18、 2017年3月29日, 和谐明芯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 同意将明芯光电99.90%股权转让予木林森的事宜。 2、2017 年 3 月 29 日,卓睿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明芯光电 0.10%股权转让予木林森的事宜。 3、2017 年 3 月 29 日,明芯光电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明芯光电 100%股权转让予木林森的事宜。 4、2017 年 3 月 30 日,木林森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木林森与交易对方签署购买资产协议及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 5、2017 年 9 月 29 日,和谐明芯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和谐明芯与上市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6、2017 年 9 月
19、29 日,卓睿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卓睿投资与上市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7、2017 年 9 月 29 日,明芯光电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和谐明芯、卓睿投资与上市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8、2017 年 9 月 29 日,木林森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木林森与交易对方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及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 9、2017 年 10 月 20 日,上市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 10、2017 年 12 月 20 日,木林森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取
20、消价格调整及木林森与交易对方签署购买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12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相关议案。 11、2018 年 2 月 1 日,木林森接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1 号)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文件,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通过。 (二)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二)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8】4851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8 月 1 日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
21、币 395,999,959.12 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8】4851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2018 年 8 月 2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31,000,000.00 元后, 已将 364,999,959.12 元汇入木林森账户中。木林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999,959.12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25,206,87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70,793,087.12 元。扣除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行相关费用后,木林森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999,959.12 元。截至2018 年 8
22、 月 2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7,168,54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1,277,168,540.00 元。 (三)股份登记托管情况(三)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 A 股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
23、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13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5.71 元/股。 本次发行采取向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价格,在询价期间结束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申购人的有效报价,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根据(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4)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15.71
24、元/股,相当于认购邀请书发行期首日(2018 年 7 月 19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08%,相当于发行底价的 100%,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截止日7月2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7.83元/股的88.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三)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三)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18 年 7 月 18 日,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共向 83 家投资者发出了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25、下简称 “ 认购邀请书 ” ) ,包括: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剔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后共计 19 名股东)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3 家、证券公司 13 家(含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各类投资者 20 家,后续发送认购意向函投资者 6 家,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83 家投资者。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联席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发送对象均收到认购邀请书 。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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