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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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地点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000958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零年一月 1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上市公告书及本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上市公告书及本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上市公告书及本摘要中财务
2、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上市公告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
3、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7、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市公告书及本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3.53 元/股,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4,281,145,294 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4、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取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文件。经确认,本次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新增股票上市数量:4,281,145,294 股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0 年 1 月 9 日 新增股份上市地点:深交所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开始计算。 四、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国家电投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东方能源发行的股份,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5、内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易或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国家电投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 南网资本、云能资本、国改基金、中豪置业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东方能源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易或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上述
6、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全部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持有资本控股 100%股权,资本控股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383,418,520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以上,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4 目 录 声声 明明. 1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2 一、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 2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2 四、新
7、增股票限售安排. 2 五、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3 六、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 释释 义义. 6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8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8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8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9 四、交易对方情况. 14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7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 17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7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1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18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8、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9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9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29 八、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29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3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3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31 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31 第四节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及其影响本次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32 一、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32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2 第五节
9、第五节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 . 36 一、独立财务顾问. 36 二、法律顾问. 36 三、审计机构. 36 四、资产评估机构. 37 第六节第六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38 一、备查文件目录. 38 二、备查地点. 38 6 释 义 本公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指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本摘要/本公告书摘要/上市公告书摘要 指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东方能
10、源 指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公司 指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东方热电集团 指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南网资本 指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云能资本 指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云南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国改基金 指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豪置业 指 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国家电投、南网资本、云能资本、国改基金和中豪置业 交易各方 指 东方能源、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资本控股 指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资本控股 100%股权 国家电投财务 指 国家电投集
11、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保险经纪 指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百瑞信托 指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先融期货 指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永诚保险 指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东方能源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国家电投、南网资本、云能资本、国改基金和中豪置业持有的资本控股 100%股权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向国家电投、南网资本、云能资本、国改基金和中豪置业非公开发行股份 评估基准日 指 2
1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定价基准日 指 东方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7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过渡期间 指 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 止的期间。 在计算有关损益或者其他财务数据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13、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 暂行规定 指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2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 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指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另有说明, 本公告书摘要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8 第一节 本次交易
14、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文名称: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曾用名: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SPIC Dongfang Energy Corporation 上市地点: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000958 股票简称:股票简称: 东方能源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李固旺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王浩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1998-09-14 上市时间:上市时间: 1999-12-23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102,273,226 元
15、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 16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700714215X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太阳能发电;热力供应;代收代缴热费;自有房屋租赁;电力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设施及供热设施的安装、调试、检修、运行维护;供热设备、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东方能源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家电投、 南网资本、 云能资本、 国改基金、中豪置业合计持有的资本控股 100.00%股权 (资本控股持有国家电投财务
16、 24%股权、国家电投保险经纪 100%股权、百瑞信托 50.24%股权、先融期货 44.20%股份、 永诚保险 6.57%股权) , 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以后,资本控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9 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9第 806 号),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使用资产基础法对资本控股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标的资产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037,290.66万元,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
17、,511,244.29万元,增值额为 473,953.63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5.69%,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0017GZWB2019017)。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由此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511,244.29 万元。 本次交易中,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3.58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18、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东方能源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总股本1,102,273,2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0.5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根据发行价格调整规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3.53 元/股。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其他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前,国家电投直接和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东方能源共 39.6
19、6%的股权,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后,国家电投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东方能源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家电投、南网资本、云能资本、国改基金、中豪置业合计持有的资本控股 100.00%股权,具体方案如下: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标的资产 交易作交易作价(万元)价(万元) 1 国家电投 资本控股 64.46%股权 974,191.19 2 南网资本 资本控股 15.00%股权 226,686.64 10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标的资产
20、 交易作交易作价(万元)价(万元) 3 云能资本 资本控股 15.00%股权 226,686.64 4 国改基金 资本控股 3.08%股权 46,488.78 5 中豪置业 资本控股 2.46%股权 37,191.03 合计合计 1,511,244.29 (一)(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东方能源以发行股份方式分别购买国家电投、南网资本、云能资本、国改基金、中豪置业持有的资本控股 64.46%、15.00%、15.00%、3.08%及 2.46%股权。 (二)(二)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及支付方式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及支付方式 1、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 国家
21、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9第 806 号),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使用资产基础法对资本控股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标的资产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037,290.66万元,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511,244.29万元,增值额为 473,953.63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5.69%,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0017GZWB2019017)。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
22、备案的评估结果,由此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511,244.29 万元。 2、标的资产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及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本次交易的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重组交易对方重组交易对方 对应标的资产对应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万元)交易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发行股份数(股) 国家电投 资本控股 64.46%股权 974,191.19 2,759,748,416 南网资本 资本控股 15.00%股权 226,686.64 642,171,794 云能资本 资本控股 15.00%股权 226,686.64 642
23、,171,794 国改基金 资本控股 3.08%股权 46,488.78 131,696,272 11 重组交易对方重组交易对方 对应标的资产对应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万元)交易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发行股份数(股) 中豪置业 资本控股 2.46%股权 37,191.03 105,357,018 合计合计 1,511,244.29 4,281,145,294 (三)(三)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
24、为国家电投、 南网资本、 云能资本、 国改基金、中豪置业。 3、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4、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东方能源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
25、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交易均价的 90% 不低于交易均价的不低于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4.61 4.152 4.16 前 60 个交易日 4.20 3.782 3.79 前 120 个交易日 3.97 3.574 3.58 12 本次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3.5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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