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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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签署日期:二二二年年五五月月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公告书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摘
2、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
3、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实施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为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41,666,66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5.28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41,666,663 股。 根据中登公司的有关
4、规定,东湖高新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登公司于 2020 年 5月 2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限售安排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新增股份限售安排如下: 序号序号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获配获配数量数量(股)(股) 锁定期锁定期 1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852,272 6
5、 个月 2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25,757 6 个月 3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25,757 6 个月 4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 1,420,454 6 个月 5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1,515 6 个月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81,818 6 个月 7 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3,257,575 6 个月 8 钱超 15,151,515 6 个月 合计合计 41,666,663 -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
6、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规法律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释释 义义 在本公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简称 释义释义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摘要、公告书摘要、本公告书摘要、上市公告书摘要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公司、 上市公司、 东湖高新、本公司、发行人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欣环境、标的公司 指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
7、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东湖高新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泰欣环境 7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本次配套融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东湖高新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 指 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晓翔、陈宇 久泰投
8、资 指 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绩承诺期 指 2018 年-2020 年 资产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全部变更至东湖高新名下之日 股份交割日 指 股份登记到交易对手的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补偿协议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9、补充协议 简称简称 释义释义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
10、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平安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法律顾问、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中审众环、审计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 若本公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此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目 录录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 3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3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3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3 四、本次
11、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 4 释释 义义 . 5 目目 录录 . 7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9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9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0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12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7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23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6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26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7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27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2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28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9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30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30 七、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30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3 一、新增股票数量及价格. 33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33 三、新增股份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33 四、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33 第四节第四节 相关中介机构情况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 35 一、独立
13、财务顾问. 35 二、法律顾问. 35 三、审计机构. 35 四、验资机构. 35 第五节第五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37 二、备查地点. 37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一、本次交易具体具体方案方案 本次交易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徐文辉、 邵永丽、 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持有的泰欣环境 70%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拟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
14、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 (一)(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以2018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泰欣环境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9,788.45万元,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 确定泰欣环境 70%股权交易对价为 41,851.50 万元。 本次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8.465 元/股。公司向泰欣环境股东支付的股份数量及现金数额如下表所示: 标的资产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现金支付现金支付 (元)(元) 股份支付股份支付 (元
15、)(元)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 (元)(元)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股) 泰欣环境70%股权 徐文辉 88,630,110 132,945,166 221,575,276 15,705,276 邵永丽 37,989,389 56,984,084 94,973,473 6,731,728 久泰投资 31,523,461 47,285,192 78,808,653 5,585,964 吉晓翔 12,586,522 - 12,586,522 - 陈宇 10,571,076 - 10,571,076 - 合计合计 181,300,558 237,214,442 418,515,000 28,022,9
16、68 注: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237,214,442 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181,300,558 元。 (二)(二)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为了提高整合绩效,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拟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
17、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 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程序(一)上市公司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3 月 20 日,东湖高新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 2018 年 6 月 5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议案。2018 年 6 月 5 日,东湖高新与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盈利补偿协议 。
18、2018 年 9 月 11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资产评估机构的议案。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议案。2018 年 11 月 30 日,东湖高新与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2018 年 12 月 14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主体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备案编号:18-001) 。 2018 年 12 月 14 日,湖北省人民
19、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主体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出具 联投控股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批复 (鄂联投控财201851 号) ,同意东湖高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的事项。 2018 年 12 月 18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 (鄂国资产权2018135 号) , 原则同意东湖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 20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东湖高新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4 月 4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加期审计及评估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17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 日,东湖高新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21、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二)标的公司的决策程序(二)标的公司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6 月 5 日,泰欣环境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11 月 30 日,泰欣环境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12 月 19 日,泰欣环境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交易对方的决策程序(三)交易对方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6 月 4 日,久泰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久泰投资向东湖高新出售其持有的泰欣环境 13.1814%股份,以及同意与本次交易相
22、关的其他事项。 2018 年 11 月 29 日,久泰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签署本次交易相关补充协议,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证监会核准程序(四)证监会核准程序 2019 年 5 月 31 日,东湖高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925 号) ,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三、本次、本次发行股份情况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发行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仅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23、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钱超,合计 8 名投资者,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2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三)(三)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和定价和定价原则原则 本次配套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配套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20 年 4 月 24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即不低于5.08 元/股) , 且不低于发行人 2018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27元/股) 。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5.27 元/股。 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为 5.28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四)发行数量(四)
25、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41,666,66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80.64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8 名投资者,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序号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获配股数 (股)(股) 获配金额获配金额 (元)(元) 锁定期锁定期 (月)(月) 1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852,272 4,499,996.16 6 2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25,757 6,999,996.96 6 3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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