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理涂装工艺标准(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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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Q/GW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标准Q/GW J1062005船舶修理涂装工艺(报批稿)2005-发布 2005-实施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专心-专注-专业前 言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标准由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修船事业部坞修工程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峰、张策本标准于2005年6月首次制订。 船舶修理涂装工艺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钢质船舶修理过程中非密封舱室的钢板及钢结构除锈喷漆使用,其他钢结构物除锈喷漆时也可参照使用。特种船舶、特殊要求的不在本标准范围之内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CB 3375-1991 修船船体除锈质量要求CB/T 231-1998船舶涂装技术要求GB 8923-19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7691-200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3 喷砂除锈3.1 除锈等级 钢材表面喷砂除锈分为四个等级,其文字表述如下: SA1.0 轻度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
3、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SA2.0 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上牢固附着物。SA2.5 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其残留物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SA3.0 使钢材表观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其表面应显示均匀的金属色泽。3.2 喷砂前准备工作3.2.1 喷砂前,须先明确喷砂的部位、喷砂面积、喷砂比例及除锈等级等要求。3.2.2 喷砂部位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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