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优秀课堂教学奖评选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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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城市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 (试行)(试行)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教师是人才培养的骨干力量。为提高课堂教学的水平和质量,打造高质量的师资队伍,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特制定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一、组织领导1、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成立校评优领导小组,评优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教务长、副教务长、各学部教学副主任、公共教研室主任担任;2、各学部、公共课教研室成立评优工作小组,评优工作小组由学部或公共课教研室核心领导和教务科有关人员组成(一般 3-5 人)。3、校级评优活动在评优领
2、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教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由各评优工作小组实施;学部、公共教研室评优活动由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实施。4、评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标准,宁缺勿滥。二、评选周期校级课堂教学优秀奖每两年评选一届,首届评选学年为 2008 年-2009 学年。每评选学年的两个学期教师均可申报。三、参评条件课堂教学优秀奖旨在评选出在课堂教学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和教书育人等方面综合评价质量都达到院内领先水平的课程,通过评选与观摩对全院教师课堂教学起到示范和样板作用。教师参评的基本条件是:1、担任本、专科培养计划内规定的必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专任教师
3、(教师首次主讲的课程不在评选之列);2、参加校级评优任课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3、参评学年满工作量且教学工作量占一半以上; 4、备有参评课程规范的系列教学文件,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试卷、试卷答案、试卷分析、课程小结以及其它教学活动记录等;5、选用符合要求的教材,并且至少有一本较合适的参考书;6、参评前一年教师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中评价等级为称职及以上,评优课程的学生成绩在同类课程中名列前茅或居于优秀(仅限采用教考分离、流水阅卷的课程),参评学年及上一学年无教学事故;7、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方面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参加校级评优的三年内应有一定的教学研
4、究成果(论文、教材或获得校级重点课程立项、教材、专著建设立项、教改立项等)。38、同一名教师一学年内教授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门课程评优。同时其它非申报课程教学水平也应居于中上水平。四、校级评选程序(一)申报1、各学部或公共课教研室组织专任教师根据参评条件自由申报或在学部或公共课教研室组织的评优中推荐,教师本人填写北京城市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申请与评定表(附件 1),并准备相关材料,报各评优工作小组审核汇总。时间要求:申报学期的第一周内;2、各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后将申报课堂教学优秀奖教师一览表(附件 2)交教务长办公室,时间要求:申报学期的第二周;3、其他材料(见附件 3:材料目
5、录)存各评优工作小组备查;(二)考核与评价考核与评价采用同行评价(审阅相关材料、随机听课不少于 4 次/学期);学生评价(调查问卷和学生座谈会等);评优工作小组评价;专家评价(随机听课不少于 4 次/学期、与学生座谈等)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和评优工作小组评价由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由教务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是:1、各评优工作小组随时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结合教师在日常教学管理中的表现形成评优工作小组评价意见(简称评价一)时间要求:课程结束后;2、各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学生评教,填写课堂教学优秀奖学生评价表(附件4),形成学生评价意见(简称评价二)时间要求:课程结束两周前。学生
6、可全部参加评价,也可采取随机或有规律抽取样本的方法进行评价,但样本数量不少于授课学生数的 30%;3、教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同行专家审阅材料、听课,填写课堂教学优秀奖同行专家听课评价表(附件 5),形成同行评价意见(简称评价三);4、教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专家随机听课和调阅相关材料,并将课堂教学优秀奖学校专家听课评价表(附件 6)交教务长办公室,形成学校专家评价意见(简称评价四);(三)确定评优结果1、学期末(考试周)各评优工作小组将评价一、二表提交评优领导小组;2、评优领导小组通过综合评价一、二、三、四内容和本人教育研究成果的情况,并充分听取意见和召开学生座谈会后确定课堂教学优秀奖名单,在全校公
7、示,公示无异议的课堂教学优秀奖名单报校评优领导小组批准。每届评选课堂教学优秀奖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5 名。五、校级评优奖励办法41、对获得“课堂教学优秀奖”的教师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一等奖奖励 10000元,二等奖奖励 6000 元,三等奖奖励 4000 元;2、凡获得三次校级课堂教学优秀奖的教师、或两次获得校级课堂教学优秀奖、两次获得学部或公共课教研室级课堂教学优秀奖的教师,学校授予校级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证书;3、优先推荐获奖者参选北京市相关奖项的申报,在主持申报各级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优先考虑经费支持;4、获奖教师在学科带头人选拔、职称评审、评优、评先
8、及聘任等排序时优先考虑;5、获奖教师,在保持称号期间(原则为两年),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他们的教学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再符合课堂教学优秀奖条件的教师限期改进,对在规定的期限仍未改进者将撤销称号。本办法由教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附件 1 北京城市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申请与评定表附件 2 申报课堂教学优秀奖教师一览表附件 3 课堂教学优秀奖提交材料目录附件 4 课堂教学优秀奖学生评价表 (评价二)附件 5 课堂教学优秀奖同行专家听课评价表 (评价三)附件 6 课堂教学优秀奖学校专家听课评价表 (评价四)教务长办公室 2008 年 12 月 10 日5附件附件 1 1:北京城市学院课堂教
9、学优秀奖申请与评定表主讲教师姓名主讲教师姓名 主讲课程名称主讲课程名称 所所 在在 单单 位位 申申 请请 日日 期期 北京城市学院教务长办公室编制北京城市学院教务长办公室编制6北京城市学院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档案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性别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年月学位学位职称职称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最后学历最后学历 年年 月毕业于月毕业于 院(校)院(校) 专业专业本本 学学 期期 课课 堂堂 教教 学学 工工 作作 情情 况况课课 程程 名名 称称课程类别课程类别 (必修(必修/选修)选修)课程性质课程性质 (公共基础(公共基础 课课/专业基础专业基础 课课/专业课)专业课)授课对象授课对象授课学时授课学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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