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共4页).doc
《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共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共4页).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引导和激励组织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提高组织综合质量和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推进质量事业发展,中国质量协会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设立全国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为了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质量奖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质量奖是对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并取得显著的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授予的在质量方面的最高奖励。第三条 质量奖评审遵循为组织创造价值的宗旨,坚持“
2、高标准、少而精”和“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质量奖评审标准对组织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审。第四条 质量奖每年组织评审,按照评审标准、组织的质量管理实际水平,适当考虑组织规模,以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植等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等确定授奖奖项。第二章 奖项设置第五条 目前质量奖奖项设置有:大、中型企业,小企业,服务业,特殊行业,卓越项目奖。今后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和增加奖项。第三章 组织机构、职责第六条 质量奖评审机构由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和质量奖工作委员会两级机构组成,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七条 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由政府、行业、地区主管质量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有权威的质量专家组成。
3、负责研究、确定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批准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审定获奖组织名单。第八条 质量奖工作委员会由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专家、质量工作者和评审人员组成。负责实施质量奖评审,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出获奖组织推荐名单。第九条 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质协,其主要工作是:拟订、修改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评聘质量奖评审人员;组织实施质量奖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对获奖组织进行监督和帮促。第四章 评审人员第十条 质量奖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二)教育水平: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4、;(三)培训:接受过全面质量管理相关知识系统培训,掌握质量管理新知识和方法;(四)经历: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技术或专业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五)能力:掌握评审的方法和技巧(可通过评审专业培训获得),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快速的反应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善于与人交往并具备自身独立性的能力。(六)认真履行评审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正严明。第十一条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由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选拔和聘用,并由中国质协颁发证书。被聘用的评审人员,要根据质量奖评审标准与实践的发展不断地进行学习。第五章 评审标准第十二条 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
5、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T19580-2012国家标准。标准借鉴国内外卓越绩效管理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践,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结果七个方面明确了组织卓越绩效的评价要求。标准注重组织运营绩效、满足顾客需求和持续改进与创新的能力,以及外部环境变化时组织的应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第六章 组织申报条件第十三条 申报组织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生产经营的组织,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认真践行卓越绩效模式,对照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并取得显著成效。(二)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已获认证注册;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提供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国 质量 评审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