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共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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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四会市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按照“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的指示精神,为深化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办函2015246号)要求,参照肇庆市及周边地区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压缩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从目前的71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从目前的78个工作日压缩
2、为27个工作日,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二、改革原则(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改革创新,科学制定改革措施,探索建立新型项目审批制度。(二)门网运行,提高效率。完善“一门一网式”运行机制,整合流程,规范标准,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公开透明,规范服务。公开审批条件、程序和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审批监督,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四)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各部门统筹推进,完善和落实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三、改革内容(一)创新审批方式1.规范审批流程。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和竣工验收
3、四个阶段,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立项阶段审批协调工作;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规划报建阶段的审批协调工作(其中市政建设(建筑)、交通、水利工程方面初步设计审查协调工作分别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负责);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市政建设(建筑)、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报建阶段的审批协调,以及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各牵头部门负责与并联审批部门制定各阶段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并联审批流程图,再交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 2.实行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理
4、顺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除独立审批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实现信息共享,同步办理。推进投资项目“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网上统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实体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将投资项目申办受理向平台和窗口集中,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挥“一门一网式”运行机制,设置“一门式”并联审批综合业务窗口,集中受理、登记和接收各个阶段申请材料,并统一分送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限时办结。市行政服务中心需于1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统一分送到各业务受理部门,业务受理部门接收申请资料后需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请人需补齐的资料内容,逾期告知的,自申报材料签收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收件
5、时间以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补齐材料的日期为准。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方案时限内同步开展并联审批(同步审查),反馈审批结果或意见。在并联审批(同步审查)过程中,同阶段某一审批(审查)事项的审批(审查)结果作为另一审批(审查)事项的申报材料时,申请人可暂不提交,业务受理部门原则上应同步审查。审批(审查)前或审批(审查)过程中,需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和解决的事项,可由市行政服务中心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形式,由各个阶段牵头单位提供参会名单,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分阶段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 3.实行同步审查。项目审批各阶段中的各类技术性审查,由项目单位同时申报各类
6、审查资料,由牵头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同步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各审批部门根据同步审查意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工程项目根据所属行业不同,分为市政建设(建筑)、交通、水利三类,分别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落实同步审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4.推行行技分离。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节能评审、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概算审核、造价审核、质检、验收等技术性审查工作,具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可与行政审批相分离的,可由行政审批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由行政审批单位进行审查或必须委托指定部门、机构等进行审查
7、的除外)或由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5.强化门网结合。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省的部署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梳理和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四会分厅投资项目审批平台,规范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工作,实现投资项目“一门一网式”服务,即:统一窗口受理、统一事项清单、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网上办理、统一效能监察的政府服务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市监察局(二)优化审批流程。1.优化审批管理。实行投资项目审批清单管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
8、批事项一律取消审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有关部门,要公布本部门审批清单,严格按清单履职尽责。健全审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政策和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加大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门实行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要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2.精简审批事项(1)政府投资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下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依照程序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2)政府投资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项目,原则上按一般基建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各项投资费用均需达到概算深度),不再审批项目概算
9、(具体按行业有关规定和投资额确定)。(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局提出概算审批申请,经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财政局审查出具意见后,报市发展改革局审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3.简化项目立项(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内)由项目负责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工程概况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初步意见等文件给市发展改革局先予立项,批复文件可同步进行办理,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对于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未规定的前置事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作为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其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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