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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快道路运输市场信用建设,引导道路运输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对道路运输企业在一个阶段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情况的综合评价。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企业,包括客运企业(含班车客运
2、、出租车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和包车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客货站(场)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等。第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信用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第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省运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市、
3、县级运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第二章 信用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等级按信用得分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分为经营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信用表彰等四个项目。第八条 考核采取积分方法,标准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信用总得分最高为1100分(具体分值标准见附件5)。除了信用表彰一项可按规定加分外,其他考核项目均按规定扣分。第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等级,由运管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信用得分满600分的道路运输企业,其信用等级根据得分高低按比例确定:AAA级企业原则上按同类
4、建档道路运输企业的30%确定具体名额;AA级企业原则上按同类建档道路运输企业的50%确定具体名额;剩下的为A级企业。考核期间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级为B级:(一)信用得分不足600分的;(二)客、货运企业和客运出租车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安全生产(教学)责任事故的;(三)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四)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故的;(五)拒不提供运管机构所需的考核材料的;(六)在信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未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或在信用考核过程中不配合,导致信用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八
5、)因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受到省交通运输厅或省运管局通报批评一次及以上的,或受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通报批评二次及以上的,或受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企业原因,造成所承运的货物泄露、丢失、燃烧、爆炸等,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造成国家和社会公众财产重大损失的运输责任事故。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是指由于企业原因,对旅客或货主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事件。第三章考核的实施第十条 道路运输企业、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运管机构应当分别建立道路运输企业信用档案,
6、运管机构应逐步在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建立电子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道路运输企业的基本情况(见附件1),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分公司名称、从业人员数、营运车辆或教练车数量、所经营的客运班线及当年到期班线等;(二)信用检查记录(见附件2),包括业户名称或站名、检查情况记录、处理情况记录、检查时间和地点、检查人员和被查人或见证人签名等;(三)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驾驶人员、死伤人数、事故责任认定书;(四)违法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法违章经营
7、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法违章事实、查处机关;(五)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投诉的时间、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责任人、车辆车牌号、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核查处理情况等;(六)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投保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公车公营情况、当年到期客运班线材料、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和车牌号、车辆统一喷涂统一标识、外观和举报投诉电话、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以及获得荣誉称号的情况等。(七)运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第十一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信用档案的管理,按照第十条的要求及时将相关内容和材料记入信用挡案,并按照所在地运管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相关材料。
8、第十二条 建档道路运输企业实行代码制,由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按编码规则(见附件4)自动生成企业代码。第十三条 运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掌握企业的信用信息,经核实后及时在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记入相关企业的信用挡案。建档企业因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在省内被处罚的,或者被当事人通过96520服务电话投诉并查证属实的,由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实时导入。外省运管机构将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在外省违法违章事实和处理结果抄告我省运管机构的,应当录入该企业信用档案。第十四条 信用考核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运管机构每年应对纳入
9、考核的企业实施不少于二次的信用检查,信用检查可应当结合源头监督检查等一并进行,并通过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及时录入信用信息,每年进行一次汇总,得出考核结果。第十五条各级运管机构应在次年1月5日前通过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评出企业年度信用得分,根据公布权限进行企业年度信用得分排名(见附件3),并于1月10日前统一上96520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天。考核结果的公布权限:八十辆(含八十辆)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不含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一百辆(含一百辆)以上货运车辆的货运企业的信用考核结果,经公示后,由省运管局评出信用等级并于2月底前发文公布;其它企业的信用考核结果经公示后,由所
10、在地市级运管机构评出信用等级并2月底前发文公布。市级运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附件5-4中市场信用和服务信用两项指标综合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建立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质量排行榜由市级驾培部门会同稽查部门共同实施全市培训机构质量排行榜检查工作。排行榜一年两次,当年七月、次年一月向社会各发布一次,并抄报省运管局。第十六条 被公示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发现其信用考核结果有误,应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向负责实施信用考核的运管机构提出异议,由该运管机构进行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异议成立的,由该运管机构签署意见后报上级运管机构。上级运管机构经过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认为异
11、议成立的,予以更正。第十七条建档企业年度信用考核的最终结果,由考核机构在次年3月底前公布在96520网站上。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八条 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作为道路运输企业审验、确定经营范围、线路招投标、出租车运力投放、线路审批(审核)、资质评定、站级核定、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作为道路运输行业有关客运班线、出租车经营权等招投标的评标标准之一。未按规定参加信用考核或者上一年度的信用等级未达到AAA级的企业,不得推荐或授予文明单位、星级企业、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未按规定参加信用考核或者上一年度的信用等级未达到AA级的企业,不得享受技改资金等政府资金补助。第十九条运管机构在实施道路客运
12、班线经营许可时,在下列情况下,应参考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考核结果。(一)两个以上道路客运企业同时申请同一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在都符合许可条件的前提下,许可机关应当将经营权许可给上一年度信用等级高的客运企业。上一年度信用等级相同的,应逐年比较上一年度之前的企业信用等级,择优许可。(二)采用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来实施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的,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评标时重要的评价内容。(三)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继续申请经营的,其企业信用等级在该班线经营期限内每年都不低于AA级,且其中两年以上达到AAA级的,在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许可机关应当
13、予以许可,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手续。(四)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企业信用等级达不到本条第三款要求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其10%以上当年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权;如果企业信用等级在班线经营期限内有两年以上为B级或四年以上为A级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其30%以上当年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应收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足一条的,收回一条。在经营期限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中,如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大服务质量事故或长期不规范经营的,必须收回。需要重新分配的,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办理。(五)道路客运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的,运管机构应责令其进行为期一
14、年的整改,在整改期内,暂停新增线路审批和参加线路招投标,并实施重点监管。整改期满,信用等级仍为B级的,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原许可机关按照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其原有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班线经营权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第二十条鼓励货源单位在选定货物承运单位时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道路货运企业。第二十一条 道路货运企业(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信用等级为B级的,运管机构应责令其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实施重点监管。整改期满,信用等级仍为B级的,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原许可机关按照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第二十二条出租车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的,运管机构应责令其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在整
15、改期内,暂停审批出租车经营权或暂停参加出租车经营权招投标,并实施重点监管。整改期满,信用等级仍为B级的,由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通报,其原有出租客运经营期限届满后,出租客运经营权由许可机关收回。第二十三条运管机构可以根据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等级的高低,对企业采取推荐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重大事故车维修、加入全国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等激励措施。连续三年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时,申请继续经营,并符合许可条件的,由作出原许可决定的运管机构直接办理换证手续。鼓励信用AAA级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投资参股或以特许经营、品牌连锁等形式扩大维修网点。运管机构应当引导托修车
16、辆的单位和个人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运用市场机制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注重服务质量、维护自身信用。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的,运管机构应责令其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实施重点监管。整改期满,信用等级仍为B级的,由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通报。第二十四条连续三年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时,申请继续经营的,可由作出原许可决定的运管机构直接办理换证手续。连续二年信用AAA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可以品牌连锁或集约化经营等形式另行投资开办、兼并或收购其他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新投资开办、兼并或收购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享用原机构的信用等级。机动车驾驶培
17、训机构信用等级为B级的,运管机构应当责令其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实施重点监管。整改期满,信用等级仍为B级的,暂停签发培训记录和驾驶员培训报名,并通报当地公安车管部门,建议暂停受理驾驶证考试申请。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汽车客运站(场)、汽车货运站(场)信用等级为B级的,给予一年时间的整改期,实施重点监管。整改期满,信用等级仍为B级的,由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通报,并相应降低汽车客(货)运站(场)站级。未按规定参加信用考核或者上一年度的信用等级未达到AA级的汽车客(货)运站(场),不得核定为更高级的站(场)。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被
18、考核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设区的市级运管机构书面申诉或举报。受理单位对举报投诉必须要有反馈记录,但举报人应如实签署姓名或单位名称,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运管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举报人的姓名及有关情况。第二十七条在信用考核工作中,运管机构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省运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办法的附件。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信用或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内容与本办法类似
19、的,一律停止执行。附件:1. 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2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检查记录3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得分排名一览表4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编码规则5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标准附件1-1浙江省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经济类型现有职工人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人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人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人现有职称人员占在职职工的%客运班线条当年到期客运班线条营运客车辆班车 辆包车辆高级客车辆中级客车辆驾驶员总数人备注注:1、营运客车不
20、包括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2、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名单及社保号、企业客车营运证复印件、当年到期班线具体线路及标志牌号。附件1-2浙江省客运出租车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经济类型现有职工人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人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人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人现有职称人员占在职职工的%驾驶员总数人客运出租车辆备注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名单、企
21、业出租车营运证复印件。附件1-3浙江省货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经济类型现有职工 人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 人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人现有职称人员占在职职工的 %营运货车 辆集装箱车 辆危险品车 辆普通货车 辆备注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名单、货运站场核准复印件、企业货车营运证复印件。附件1-4浙江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22、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经济类型现有职工 人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 人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人现有职称人员占在职职工的 %营运车辆 辆危险货物专用车 辆仓库面积 平方米场地面积 平方米备注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名单、货运站场核准复印件、企业货车及危货营运证复印件、仓库和场地照片。附件1-5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
23、号码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经济类型现有职工 人技术人员数 人从业资格证持证人数 人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人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初级职称人员高级工 人中级工 人初级工 人质量技术负责人 人质量检验员 人价格结算员 人业务接待员人安全管理员人机修工人电器修理工人钣金工人油漆工 人生产厂房面积 米2停车场面积米2接待室面积 米2 收费标准 元/工时,浮动幅度 %;材料服务费费率是 % 备注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名单(应注明工种、职称)、各类证书复印件、收费标准、厂房、停车场和接待室照片。附件1-6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
24、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机构代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注册资本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经济类型人员情况(人)职工总数(人)管理人员(人)理论教练员(人)驾驶操作教练员(人)教学车辆(辆)小型汽车(C1、C2)大型货车(B2)大型客车(A1)通用货车半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摩托车(D、E、F)低速汽车(C3、C4)其他车型教学设施(M2)理论教室教具展示室办公用房生活用房道路交通事故教育展示室教学场地场地驾驶教练场总 面积(m2)主训练场地其他场地小型汽车(C1 、C2)、中型客车(B1)、低速汽车
25、(C3、C4)训练车位数(个)大型客车(A1)、大型货车(B2)训练车位数(个)摩托车(D、E、F)训练车位数(个)其他车型训练车位数(个)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单向行车道宽度(m)同行行驶车辆密度(辆/千米)坡道(组)连续障碍(组)单边桥(组)直角转弯(组)限宽门(组)百米加减档(组)训练道路长度(m)曲线行驶(组)侧方停车(组)起伏路(组)其他常规教学用具模拟训练用计算机车辆整车拆装挂图汽油车电器设备联接总线路布置图汽油机工作原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挂图电控汽油喷射发动机燃料系统及原理手动变速器及原理离合器及原理培训学时计算机学时管理系统汽车液压制动系统及原理汽油机点火系统及原理液压制动主
26、缸解剖模型车用灭火器更换车轮用工具图 书 资 料(册)备注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名单(应注明工种、职称)、教练证复印件、教学设施照片、教学场地照片、常规教学用具照片。附件1-7浙江省客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客运站代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站名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车站级别隶属哪家企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发车场地面积 平方米候车室面积 平方米现有职工 人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 人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人现有职称人员占在职职工的 %备注附件1-8浙江省货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货运站代码: 登记日期:
27、年 月 日站名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车站级别隶属哪家企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仓库面积平方米业务洽谈室面积 平方米现有职工 人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 人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人现有职称人员占在职职工的 %备注附件1-9 浙江省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机构代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站级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本 万元经 营范 围经济类型现 有职 工 人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 人初级职称人员 人技术负责人人质量负责人 人计算机管理员人%检测员 人引车员 人设备管理员 人档案管
28、理员人主检测间面 积 米2停车场面积 米2接待室面积米2二级维护检测收费 元/次等级评定检测收费 元/次备注附件2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检查记录表业户名称或站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户地址或站址资质等级检查情况记录处理情况记录 检查人员签名被查人或见证人签名检查时间检查单位盖章备注说明:1、该表仅适用于运管机构。2、检查人员签名需有两个人。附件3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得分排名一览表序号企业名称信用得分经营信用扣 分市场信用扣 分服务信用扣 分完费信用扣 分信用表彰加 分123456789101112131415说明:排名是按信用总得分的高低进行,按客运企业、客运出租车企业、货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
29、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货运站、质检机构九类分别排名。附件4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编码规则1、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的代码,由2位企业类别代码和2位企业所在地区代码,以及4位运管机构的自编号组成。2、道路运输企业类别代码是:客运企业为01,客运出租车企业为02,货运企业为03,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为04,维修企业为05,驾培机构为06,客运站为07,货运站为08,质检机构为09。3、地区代码是:杭州市为01,宁波市为02,温州市为03,绍兴市为04,嘉兴市为05,湖州市为06,金华市为07,衢州市为08,丽水市为09,台州市为10,舟山市为11。4、4位运管机构自编号是从0001一直到9999为
30、止。5、示例:如果把“杭州长运公司”放在客运企业类编码,而且对该企业的自编码定为0001,那么“杭州长运公司”的代码就是。如果把“杭州长运公司”放在货运企业类编码,而且对该企业的自编码定为0002,那么“杭州长运公司”的代码就是。附件5-1浙江省客运企业信用考核标准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数1000分序号扣分标准得分(一)经营信用企业通过虚假的资产置换搞假联合,以提升自己的资质等级。100分,扣完为止1001.通过虚假的资产置换搞假联合的,发现一起扣50分。公司联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2.没有母、子公司关于母公司收购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扣10分。3.没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母公司股权比例占子公司股权
31、51%以上的证明的扣10分。4.没有子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母公司出资证明的扣10分。5.未出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的扣10分。企业实行公车公营必须真实,切实履行投标承诺。6.未履行客运经营权投标承诺的,每项(包括公车公营、车型、人员配备等)扣20分。7.高速或快客班车假公车公营的,一经查实每起扣20分。 8.在必须采取公车公营的业务中企业私下以承包、租赁的形式给个人经营的,每起扣20分。禁止挂靠经营,倒卖线路。9.车辆的产权不是企业所有的,每辆扣10分。 10.线路经营权不归企业所有的,每条扣20分。11.企业倒卖客运线路经营权的,一经查实每起扣20分。12.承包经营者倒卖客运线路经营权的
32、,每起扣20分。职工权益保障13.未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每人次扣1分。14.未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每人次扣1分。15.未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每人次扣1分。16.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每人次扣1分。17.未为女职工(育龄妇女)办理生育保险每人次扣1分。18.单车营运收入不上缴企业且企业不按月发给司乘人员工资的,发现一起扣10分。企业管理19.企业对车辆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推卸责任的,每辆次扣10分。20.未按规定制订企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的,每次扣10分。21.企业从业人员被评为B级,每人次扣5分。22.聘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每人次扣10分。23.聘用的从业人员被列入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名单,
33、每人次扣5分。2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扣10分。25.未按时提供报表和数据的,每项次扣10分。26.未按要求完成管理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的,每次扣10分。27.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并有效应用的,每辆次扣5分。28.由于企业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法信访条例规定、出现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100分;情节不严重,或经批评教育后及时改正的,每次扣50分。(二)市场信用企业对市场规则的遵守情况。500分,扣完为止18029.客运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每次扣50分。30.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的,每次扣30分。
34、31.经营者未按规定对已经核准的车进行维护和检验,每辆次扣10分。32.经营者使用不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车辆,导致其与相应许可条件不符的,每辆次扣10分。33.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每辆次扣20分。34.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每次扣10分。35.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每次扣5分。36.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每次扣10分。37.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每辆次扣2分。38.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每辆次扣2分。39.班线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客运站点停靠,每辆次扣2分。40.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每辆次扣2分。41.包车、非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者沿途揽客,每辆
35、次扣2分。16042.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的,每辆次扣2分。43.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的,每辆次扣2分。44.未按规定提供旅客车票,每次扣2分。45.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每辆次扣2分。46.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的,每辆次扣5分。47.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的,每辆次扣5分。48.强行招揽旅客的,每辆次扣10分。49.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每辆次扣10分。50.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每辆次扣10分。51.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每辆次扣10分。52.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每人次扣10分。53.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
36、止道路客运经营的,每辆次扣10分。16054.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客运车辆的,每辆次扣5分。55.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检测客运车辆的,每辆次扣5分。56.客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每辆次扣10分。57.客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每辆次扣10分。58.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次扣10分。59.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期限报告道路运输安全情况,每次扣10分。60.拖延不报道路运输安全重大交通事故,每次扣10分。61.道路运输经营者拖延不报道路运输安全特大交通事故,每次扣10分。62.道路运输经营者谎报道路运输安全重、特大交通事故,
37、每次扣20分。63.道路运输经营者隐瞒道路运输安全重、特大交通事故,每次扣20分。64.其他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章行为,每次扣2分。(三)服务信用服务质量,媒体曝光,承诺服务,旅客投诉,重特大责任事故,行车事故上升。400分,扣完为止,如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或者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故,或者拒不提供运管机构所需的考核材料,就直接扣完400分。20065.因违章营运、服务质量差等被投诉并查实的,每起扣10分。66.无故未按规定时间运行的,每辆次扣2分。67.在站区无故不按规定停靠的,每辆次扣2分。68.在站区私自组客的,每起扣2分。69.投诉率达到10%的,扣20分;投诉率每升1个百分点,加扣5分。70.因服务质量差被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0分。71.因服务质量差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0分。72.因服务质量差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30分。73.因服务质量差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0分。74.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季度曝光率超过3%的,每次扣10分。75.班车正班率低于99.9%的,扣10分;正班率每低于0.1%,再加扣1分。76.正点率低于98%的,扣10分;正点率每低0.1%,再加扣1分。20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