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基坑支护工程合同(最终版)(共1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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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领德大厦基坑支护工程承包合同发包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领德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基坑支护工程承包合同发包单位(甲方):佛山市顺德区领德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佛山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项目概况:领德大厦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文明西路与文化路交汇处,拟建建筑物为18层写字楼,设地下两层车库,现自然地面
2、标高为-0.6m,地下室底板面标高为-8.5m,底板厚度为600mm,电梯井承台底标高为-12.1m(含垫层),基坑开挖深度约为-8.6m(电梯井除外),需进行深基坑支护,具体施工方案见顺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领德大厦基坑支护施工图。2、工程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领德大厦基坑支护工程3、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文明西路与文华路交汇处二、承包方式及范围1、承包方式:采用按图纸总价大包干方式,包方案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机械、包水电、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全部风险和价格风险、包保险、包施工措施、包进退场(含二次搬运)、包检测、包验收合格、包所有利润、费用及税金的形式进行施工承
3、包。除本协议规定的价款外,甲方无须为实现本协议项下权益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2、承包范围:按通过专家评审的领德大厦基坑支护施工图(即优化方案设计图)及经审批的领德大厦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的评审及咨询意见的要求及范围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工作内容。(1)基坑满足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2)基坑施工的优化方案;(3)基坑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4)基坑支护锚桩、水泥土搅拌桩、钢筋砼护壁、土钉墙、锚杆、冠梁、截水沟、集水池、沉淀池、安全防护栏杆、完成支护工程施工基本作业面(即从支护管桩内侧0.5m处至放坡外侧排水沟处所包括的范围)所需的土方开挖工程等,具体内容为领德大厦基坑
4、支护施工图(即优化方案设计图)的所有施工内容;(5)临时设施、场内施工道路、抽排水(或降水)、泥浆清运、基坑使用期的维护维修保养等;(6)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程赶工、交叉施工、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施工措施;三、工程质量1、本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达到领德大厦基坑支护施工图及经审批的领德大厦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的评审及咨询意见的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的合格以上等级(含合格),满足设计的功能与标准并保证地下室有关工程施工安全。2、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四、合同工期现场实际施工工期为50天。本工程计划于 2012 年 6 月上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为
5、准。土钉、锚杆、冠梁等与总包单位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同时进行,土建总包在地下室土方开挖时必须配合乙方的土钉、锚杆、冠梁施工需进行分层开挖施工,乙方必须在基坑土方开挖总工期内完成本工程。乙方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全部项目,并经甲方、监理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将清理完毕的场地移交甲方。因甲方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使乙方暂停施工的,乙方应在发生后三天内书面提出意见。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按实际情况相应顺延。未经甲方代表签证,工期不予顺延。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三天内必须退场。五、合同总价:工程含税总造价为¥ 元(大写: ) 。以上总造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 元。六、结算办法1、全部
6、工程经监理、甲方、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基坑支护工程顺利完成交付使用,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2、本合同价款根据顺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领德大厦基坑支护施工图(即优化方案设计图)报价并承包,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工程量清单单价为完全综合单价,明细组成及单价详见附件领德大厦基坑支护工程预算清单。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调整工程量清单单价。3、施工过程中,基坑支护工程如出现设计修改、工程变更,总造价已包含不再做任何调整。4、合同价款已包括本工程从施工至验收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土方开挖台班费(即基坑工程放坡及支护管桩、水泥搅拌桩0.5m范围以内的挖土方的勾机台班费)、预算包干
7、费等。开工前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需经监理和发包方审批,且必须符合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建设主管部门和发包方的意见进行整改,所需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七、工程款支付方式1、乙方设备进场开工后,10天内支付合同造价的20%作为乙方的备料款。2、完成支护管桩施工后10天内,支付合同造价的10%。3、完成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后10天内,支付合同造价的10%。4、完成支护所需的土方开挖、土钉、锚杆、冠梁、钢筋砼护壁施工后10天内,支付合同造价的15%。5、基坑支护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造价的15%。6、主体结构完成至0.000并土方回填后10日内,
8、支付合同造价的20%。7、有效止水期到期并办理好结算手续后一个月内,全部结清余下10%的工程款。八、 材料设备供应除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和保管。乙方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同时乙方还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复检,经复检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费用。九、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 本合同及其附件;2.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经双方签认的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 招标
9、文件;4. 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5.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6. 施工设计图纸(含说明)和样板(样板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过甲方确认、满足乙方完成供货施工任务及甲方收货验收所需要的实物样板;7. 工程量清单;8. 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9.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通用条款;十、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 提供场内施工临时水电接驳点,管线布设施工费由乙方负担。2. 施工前一周提供完整的工程地质报告、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3. 提供场内及周边6m范围内管线布置图,以便乙方在施工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
10、不损坏地下管线。4. 甲方委派肖志光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实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结算和其它事宜。5. 审核工程进度报表,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6. 审定乙方所报的材料样板和工程验收;7. 参加工程例会。乙方责任:1. 乙方委派 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实施。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结算。3. 为了确保工程节点进度,当乙方满足不了节点要求或严重滞后,甲方有权聘请相关专业工种直接参与施工,所发生费用另加10%管
11、理费(乙方无权对工程量及单价进行谈判)直接从合同款中(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4. 由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设计院、监理确认后使用,但并不免除乙方的设计责任。5. 乙方应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及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相关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单位或个人损失的责任及费用。6. 做好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的责任及费用。7. 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8. 对已完成的隐蔽工
12、程和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认真进行自检和互检,检查合格后书面报监理、甲方进行检查和验收。上一道工序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9. 乙方与其他施工方共同穿插施工时,应尽可能的配合其他施工方,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10. 本工程使用的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必须是国内知名品牌的合格产品,并经发包方批准才能使用。11. 选用、采购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12. 按照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做好降低施工噪音措施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中应确保场地整洁卫生达到佛山市文明施工工地的标准;承担未按要求施工以及乙
13、方自身原因引起的责任及费用。13.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并负责其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造成发包方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14. 负责对全部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按照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负责购买本工程有关的人身保险、设备保险。15. 乙方负责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报建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负责收集有关工程资料并在竣工前按质监站、城建档案馆要求整理、编制成合格的竣工资料三套(一套原件,两套复印件加盖红公章),在竣工验收前的5天内交付给甲方。16. 按本合同要求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保修工作。17. 按施工图纸、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监测点及监测工作。18. 有
14、责任监督坑顶1m范围内及分级平台上严禁堆载,在离基坑周边310M范围内地面堆载不超过10Kpa;若出现位移、沉降、渗漏的异常情况须及时向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及时采取加固处理措施。19. 自开工之日起,基坑工程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止,承包方对本工程范围内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负完全的保管责任,保管期间发生损坏及遗失,承包方负责予以赔偿。20. 乙方的施工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的正常施工;其他单位也不能侵占乙方基坑支护正常施工工作场地;如因场地原因(如地面下陷座机)造成乙方施工困难则由乙方自行解决;若施工位置不够,乙方必须书面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协商处理;21. 靠支护管桩内侧0.5m宽
15、度范围外的土方开挖由土建总包单位负责完成,靠支护管桩内侧0.5m宽度范围内的土方由乙方负责修整(不含土方外运),基坑支护施工范围的土方开挖的现场指挥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指挥失误造成的相应质量责任,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需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由乙方负责,含:机械、材料、人、设施、场地等事项;22. 乙方保证所承包的本基坑支护工程有效止水期为从土方开挖时起至十二层主体结构完成时止,土方回填后必须留有监测孔以便观察止水效果。23. 参加工程例会。十一、工程保修1、本工程的保修期至土方回填完毕并有效止水期到期,保修期自甲方在工程最终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起。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等属于乙
16、方保修内容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3、在保修期内,凡属于乙方保修内容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维修通知的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现场或不能按要求时间完成维修,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从工程余款中扣除。十二、违约责任: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15天后进驻现场接管工程,解除本合同。对此乙方须按合同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 乙方不按合同工程进度、工程施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设人力、机械,乙方必须整改及时、得力,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此乙方须按合同总
17、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违反佛山市顺德区新振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拒绝执行甲方发出的通知或指令,无视甲方的警告,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1万元/次,如乙方在同一类事项违约累计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此乙方须按合同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或未能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含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从逾期30天次日
18、起,每天按拖欠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7. 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8. 因乙方违约,甲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由甲方接管工程,乙方必须在7天内完全退场,剩余物资由甲方无偿处理,且有权向乙方索赔其造成的损失。9. 如工程竣工验收未在合同工期内通过,乙方除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工程结算价5%作为违约金外,还须自费返
19、工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工期不予顺延。10.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质量保修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劳务纠纷、拖欠民工工资等,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11. 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一般事故5万元;(2)重大事故10万元;(3)特大事故20万元。十三、其它:1、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
20、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合同正文内容)十四、附件:1、工程施工管理办法2、廉洁合作协议书3、领德大厦基坑支护工程预算清单发包单位(盖章):佛山市顺德区领德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承包单位(盖章):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工程施工管理办法1 工期管理1.1 本合同所提及的工期、时间除注明外均以日历天为计算单位,总工期包括施工准备、备料、人员
21、进场、供货安装、通过竣工验收时间在内,具体工期以协议书为准。1.2 开工日期以甲方、监理发的开工令为准,如乙方认为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监理提出书面报告。1.3 竣工日期是指乙方完成合同内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工程质量合格,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1.4进度计划1.4.1 乙方在编制工期及各个进度控制节点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及施工图纸的设计、修改、变更所需时间(除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以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1.4.2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进度延迟时,乙方必须按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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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厦 基坑 支护 工程 合同 最终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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