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管理文件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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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为切实做好学院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及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法获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信息公开主体: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三、公开的内容:(一)学院性质、专业设置、师资力量等基本情况;(二)需要师生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把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2、,通过网站、广播、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三)在公开信息时,要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信息不得涉及学院秘密,个人隐私。(四)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事务、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学院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0 年 10 月 22 日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确保学院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应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公开程序进行预先保密审查。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谁公开
3、,谁负责,未为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未确定的,视为同意公开四、信息公开人员不能确定是否合适公开时,必须报学院领导确定五、对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学院领导研究商讨外,还应征求当事人意见,确定是否公开六、学院信息保密审查的程序:拟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学院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需经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七、学院不得以保密为借口,将应当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八、对应当公开不公开的和审查不严、公开内容失真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0 年 10 月 22 日
4、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社会群体和师生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学院提出申请,要求知晓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学院相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二、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方便快捷、保障权利。三、下列信息不予公开:(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信息(二)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四、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提出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
5、请。五、师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包括下列内容:(一)姓名、证件名称、联系方式等(二)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四)申请提交时间六、学院应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信息的格式文本。也可创造条件,方便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直接下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表格;对阅读、行动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七、学院收到申请表格后,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八、学院对申请人提出的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对申请人提出的涉及到保密或者危机学院安全稳定的,可以不予答复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
6、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一)对申请人隐瞒或者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信息的(二)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一定影响的(三)违法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四)违法规定收费的(五)启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十、申请人认为学院不按照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十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0 年 10 月 22 日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为全面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强化监督,不断把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根据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年度工作报告系指学院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将开展各项工作情况
7、向市教委提交的书面报告。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以市教委办公内网公文交换平台上报市教委。三、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一下几个方面。(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信息清理、更新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不予公开的情况,信息公布载体的运行、建设情况等(二)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三)公开申请提起上诉的情况(四)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五)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四、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负责督促检查各处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五、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
8、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0 年 10 月 22 日教职工行为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教职工的言行仪表对学生有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它是创建优美的学习工作环境,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舆论氛围重要载体,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质量的有力保证。为此,学院对教职工行为规范作如下规定:一、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依法执教,遵纪守法,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二、保持安静的办公教学环境。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办公室保持清洁、整齐,爱护办公、教学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办公物品。四、言谈文明礼貌,上课、会议使用普通话。
9、不辱骂他人,不拨弄是非,与同事和睦相处。五、举止文雅端庄,对来宾有礼貌,热情接待。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学生面前吸烟。 六、衣着整洁得体,仪容端庄,符合教师职业身份,上班时间必须佩戴校牌。不准穿背心、拖鞋等不文雅服饰上课(班)。七、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在上课期间接打手机,上课时手机应调为静音。八、保持校园清洁卫生,在校内车辆按规定行驶和停放。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九、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杜绝铺张浪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2 年 11 月 13 日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三级值周管理制度为了
10、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现特修订学校三级(院领导、中干、学管及安保部门人员)值周管理制度。第一级全面统筹当周值周工作,监督检查第二、三级值周在位履行职责情况;第二级直接负责当周值周工作,对第三级值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第三级向第二级反映信息及学生日常行为情况,并对第二级值周人员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三级值周,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层层管理,确保校园的平安。一、各级值周组的职责1.第一级值周人员:院领导院领导为值班的带班领导,实行电话值班,重点检查部门值班的安排落实情况和值班人员在岗工作情况,同时对重要事项做出安排处理等。值班期间电
11、话保持畅通。2.第二级值周人员:中干(含支部书记)1值班人员为 24 小时值班,每天上午 9 点交接班;2负责具体处理值班期间学院的各项工作和问题,对重要工作及问题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3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政务值班人员白天值班在本人办公室;晚上值班人员必须住校值班,每晚 10 点半检查学管值班队伍值班情况,并在学管人员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后向值班院领导汇报当天值班情况。夜间值班地点在招办楼上休息室,电话:67759730。3第三级值周:学管部门值周人员(1)学管部门值周小组须在校住宿,并保持电话 24 小时畅通。(2)学生宿舍若晚上发生突发事件,生活老师应迅速与当周值周老师联系;学生因病因事
12、要求出宿舍,生活老师应与上边相对应的值周人员报告(任何一名值周人员都可以)。(3)值周小组每周抽查三次以上上、下午第一节课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负责维护早、中、晚食堂就餐秩序。每天晚自习下课后巡视并维护教学楼及校园学生纪律,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并检查各宿舍学生归寝情况。(4)学管部门值周小组人员必须坚持到位履行职责,如有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到位者,必须报请值周组长同意并自行协调其他值周组同志接替值班后方可离开。(5)学管部门值周组组长负责统筹组织当周学管部门值周小组的值班工作,并每天向值班中干汇报相关情况。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2 年 11 月 13 日学院印章刻制及管理办法印章是学院各项管理活动中行使
13、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学院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一、印章刻制 1.校内新增设的各级机构需刻制印章时,必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新印章的内容。规格、图样,经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签字后,由学院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并负责刻制。2.校内各职能部门需要更换印章时,要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写明更换印章的理由,并附原印章印样,送交学院办公室审查,经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签字同意后,由学院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并负责刻制。3.印章刻制好后,旧印章同时作废,并当即收回。4.校内任何部门,不能自行刻制、更换印章。二、印章
14、管理1.学院党政办公室管理学院印章主要有学院党委、行政印章、学院办公室印章、带有学院全称的钢印、法人章、院长签名章等。2.院级各类印章及学院办公室印章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管理,规范使用。办公室派专人负责保管,印章应加锁存放,任何时候都不可随意放置在办公桌面上。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确保印章安全;如发现印章丢失,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3.印章应及时清洗,勤添印油,确保印章经久耐用、用印清晰。4.凡使用学院印章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印章申请单,每次用印均应登记备案。5.盖印时应注意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6.凡属“代章”性质的用印,应在文件或材料的落款处
15、注有“代章”二字,并用括号将“代章”二字括起。7.文件或材料的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否则不能用印。8.印章管理员应坚持原则,必须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印审批程序和登记手续。印章管理员对用印有监督权,有权审核用印件的内容,对不符合手续或不符合规定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予以拒绝,待手续完备或符合规范后才可用印。9.除日常手续用印外,用印必须履行登记手续,以便备查,每次用印要有留存材料。印章管理员应定期整理留存材料,把用印留存的材料进行编号整理,归档备案。10.印章管理员不得私自出具盖有学院党委和行政印章的空白信。三、使用范围(一)学院党委印章的使用范围及程序1.学院党委印章的使
16、用范围(1)以学院党委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通知、报告、公函等常规公文;(2)以学院党委名义出具的聘书、奖状、请柬、介绍信等常规证书、证明等;(3)干部任免文件、材料、通知等;(4)人事工作上报材料、相关文件等;(5)各类申报材料、出国审批表等重要文件;(6)有关党员审批的各种材料;(7)其他特殊用印。2.学院党委印章的使用程序学院党委印章的使用,必须由用部门负责提出申请,填写印章申请单,经党委书记签字确认无误后,加盖学院党委印章。(三)学院行政印章(包括钢印)、院长签名章等印章的使用范围及程序1.学院行政印章(包括钢印)、院长签名章等印章的使用范围(1)学院行政印章用于学院行政名义上报的文件、
17、报表;学院行政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等;院级合同或协议书、毕业证(肄业证)、休学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学生证、成绩单、涉外信件、聘书、奖状、招生录取通知书;对外出具的证明、介绍信。(2)学院办公室印章用于以学院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通知、证明等。(3)院长签名章用于学院毕业证书、聘书和以院长名义发布的各种公文等;用于各类报表、合同书、协议书等。(4)钢印用于学院颁发的各类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结业证、任职资格证书等)。2.学院行政印章(包括钢印)、院长签名章等印章使用程序及规定(1)凡学院颁发的工作证、学生证、离退休证、招生录取通知书等的用印,必须经职能部门负责人核查准确签章后,由
18、专人送交学院办公室,审查无误后,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2)毕业证必须由教务处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连同学生名册一并送交学院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登记用印。(3)学生成绩证明单由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方可加盖学院印章。(4)各类上报文件、申报材料、统计报表、职称报表、出国申请表、公函等重要函件用印,须经拟文部门负责人审查,再送呈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5)合同书、协议书必须填写合同、协议印章申请单后方可用印。(6)涉外信件用印,需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查签章后方可用印。(7)各类证明用印,本人应先到有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经学院办公室
19、审核后,方可用印。(8)以学院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或通知,需学院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用印。(9)各类介绍信用印,需开具学院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带有编号的介绍信,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办理。(10)凡涉及学生的证明用印,先由教学院、系、部审核签章后,由专人送交学院办公室,审查无误后方可用印。(11)其它特殊情况用印,需经学院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字后,方可用印。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2 年 11 月 20 日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党政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使学院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 号) 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公文处理办
20、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条 学院公文是学院党委、行政及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科学管理、依法治校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三条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条第四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推广电子(OA 平台系统)公文,努力减少纸质公文,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第五条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第六条第六条 学院党政办公室是学院公文处理的
21、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制订、落实公文处理业务规范,做好学院公文的处理工作;(二)对学院各单位和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三)负责公文办理过程中的督查工作,推动上级和学院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四)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搞好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五)负责公文处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六)完成与公文处理有关的其他工作。学院各处(室)系(部)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认真遵守本细则规定并加强对本处(室)系(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第七条第七条 学院各单位、部门应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其工作职责是:(一)根据本实施细则,制订本单位、部门的公文处理办法;(二)负责本单位、部门公
22、文的撰写、收发、处理、管理及归档工作;(三)负责本单位、部门公文处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四)完成本部门与公文处理有关的其他工作。第二章 文件种类及签发程序第八条第八条 根据学院公文的机关代字号,学院文件的种类为渝化职院委、渝化职院、渝化职院团、会议纪要。具体适用范围和签发程序为:1.渝化职院委:(1)用于学院党委向市委教育工委等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有关班子建设、党务、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稳定、群团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事项,答复有关询问。适用文种主要为请示和报告,发文机关标识为“中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签发程序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拟稿,送
23、党政办公室审核,学院相关分管领导审阅会签,党委书记签发。(2)用于学院党委向学院各单位、部门和党支部传达有关班子建设、党务、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群团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事项的决议、决定、规定和意见,通知、通报、批复有关重要事项,任免处级干部和其他党群系列的科级干部,批转团市委党组、市委教育工委等其他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群系列相关机构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重要请示、报告或意见。适用文种主要为决议、决定、通知、通报、批复、意见、规定等,发文机关标识为“中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签发程序为: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拟稿,党政办公室审核,学院相关分管领导审阅会签,党委书记签发。3. 渝化职院:(1)
24、用于学院行政向市教委等上级单位请示和报告有关教学、招生就业、基本建设、后勤服务、人事、劳资、财务、外事、安全和学生日常管理等行政工作事项。适用文种主要为请示、报告,发文机关标识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文件”。签发程序为: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拟稿,党政办公室审核,学院相关分管领导审阅会签,院长签发。(2)用于学院行政向处(室)系(部)或班级传达有关教学、招生就业、基本建设、后勤服务、人事、劳资、财务、外事、安全和学生日常管理等重要行政决定,通知、通告、通报、批复全局性的重要行政事项,任免、聘任科级干部和专业技术职务,批转市教委等其他上级单位和学院其他行政部门及有关机构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重要行政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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