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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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鄄城县 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 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菏泽市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一)目标任务2018 年全县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477 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414 户。其中:董口镇 18 户、旧城镇 55 户、李进士堂 13 户、左营乡 42 户、吉山镇 36 户、红船镇 25 户、闫什镇 45户、彭楼镇 16 户、郑营镇 26 户、富春乡 19 户、什集镇 48 户、临濮镇 28 户、凤凰镇 28 户、大埝镇 41
2、户、引马镇 21 户、陈王街道办事处 12 户、古泉街道办事处 4 户。对没有纳入中央和省级改造计划的新增危房,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二)工作原则1.坚坚持政府引持政府引导导,村民参与。,村民参与。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原则上要由困难农户提出改造申请,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财政适当补助。22.坚坚持科学持科学规规划,划,统统筹推筹推进进。 。改造计划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做好与镇村规划和建筑节能、建筑风貌、改厕等工作的衔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优
3、先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3.坚坚持因地制宜,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经济实用。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帮助危改农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且节能、节地的农房,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4.坚坚持公开公平,程序持公开公平,程序规规范。范。要公开补助政策、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审批结果、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5.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存在
4、住房危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 4 类重点对象。各县区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二)对象确定3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住房危险是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 号)认定为 C 级或 D 级危房,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确实难以认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 4 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三)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
5、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各县区要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各乡镇(街道)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危房鉴定、绩效评价、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我市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确定我县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如下: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 0.6 万元(实际费用不足 0.6 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补助)。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 1.8 万元。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41.6 万元。4.建档立卡贫困户重
6、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 1.5 万元,同属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或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在该类人群补助标准上再增加 1000 元。三、改造方式及要求(一)改造方式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探索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 级)的,应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协调组织主要建材的采购与运输,降低危房改造成本;要向农户推荐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
7、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鼓励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统筹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二)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村2013104 号)要求,改5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4 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后的建筑面积原则上 1 至 3 人户控制在 4060 平米以内,且 1 人户不低于 20 平米、2 人户不低于 30 平米、3 人户不低于 40 平米;3 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18 平米,不得低于 13 平米
8、。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面积标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各乡镇(街道)要在乡镇(街道)域范围内推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四、操作程序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各审查环节结果和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一)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4 类重点对象贫困类型证明等相关材料。(
9、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6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附件 1),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四)县级审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报县
10、级扶贫、民政、残联复核危改对象身份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 号)进行实地复核,并填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 2)。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街道),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五)签订协议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甲方)、村(乙方)、户(丙方)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7方各执一份,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
11、、竣工时间、补助资金方式等内容。(六)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情况抓好组织实施,分类推进。2018年 6 月底前,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9 月底前,完成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其他 3 类贫困户危房改造。(七)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应由危房改造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2018 年 10 月底前,完成全部 4 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附件 3)。改
12、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危改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对危房改造验收监督情况进行抽查。五、资金筹措与管理(一)资金筹措2018 年省、市财政将根据各县区危房存量、地区财力差别、8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县区。各县区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支持,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二)资金管理1.专专款款专专用。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乡镇(街
13、道)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形式管理费用。2.及及时时支付。支付。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的制度,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完成支付,支付时间不得晚于当年 12 月 31 日。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新建翻建、修缮加固,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深度贫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3.加加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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